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
微信号公众号

深圳市探索人社“信用审批”模式

摘要

为进一步突破传统的“重审批轻监管”政务服务模式,提升群众办事效率,2020年8月28日,出台《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信用承诺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20〕14号),在全市范围内率先推行“信用审批”新模式。通过“申请人事前自主承诺、审批人员事后监管、虚假申报撤销审批决定并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实现业务申请“即办即得可追溯”。 截至2021年10月,共推出11个试点事项,包括:博士后设站单位申请一次性资助、博士后设站单位申请日常经费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待遇申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结算、深圳市人才伯乐奖申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举办人才交流会、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备案类、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青年见习协议备案、失业登记。该事项是深圳人社继2018年率先进行“秒批”改革后的再度创新,旨在实现政务服务再升级,构建“秒批+信用审批”双轮驱动的人社高效服务新格局。
系统访问链接: http://www.sz.gov.cn/zwgk/zfxxgk/zfwj/bmgfxwj/content/post_8111161.html

信用承诺申报成为办事服务新的“加速器”

深圳人社在“秒批”服务实践基础上,对暂不具备“秒批”条件,但申请人信用良好、风险可控的业务事项启动“信用审批”,申请人诚信申报并签署承诺书,系统自动认可并反馈审批结果,实现申请人“自主申请马上办”,大幅缩减企业群众等候时间,节约办事成本。

事中事后监管成为审批核查“安全阀”

“信用审批”改革实际上是将传统的事前审批转变为事后监管,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结合随机抽查、定期倒查等方式进行校核、跟踪,确保监管全覆盖。对事后监督发现问题的,由申请人补正;因过失申报错漏的,允许申请人进行信用修复;以虚构、造假等欺骗手段申报通过审批的,依法撤销,并将申请人列入政务服务惩戒名单。实现信用审批与监管的有效对接。

强化信用运用,一旦失信处处受限

申请人自主选择信用承诺方式申报业务,申报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信用申报承诺书》,对申报信息、材料真实性以及违约责任等作出书面承诺。强化责任意识,引导自主申报、自担责任,鼓励申请人主动守信以享受信用申报“秒办”便利。将申请人的个人信用承诺、事后核查履约情况纳入深圳人社系统乃至全市信用平台,一旦“违约”将不能享受“信用申报”“秒批”“不见面审批”“容缺办理”“无感申办”和压缩时限、预约办理、绿色通道等一系列便利性服务,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业务申请限制。

后续,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将逐步扩大信用审批服务事项范围,推动深圳人社全领域信用承诺服务,让更多守信的申请人享受到“自动审批”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