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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许可延续申请

主管部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海洋渔业局、深圳市林业局)
网上申办到现场不超过
0次
承诺期限(工作日)
1
基本信息
事项
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实施
机构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海洋渔业局、深圳市林业局)
行使
层级
3
基本
编码
0100295000
实施
编码
440300000000695550622004
许可
事项
编码
69555062201002950043440300
通用
事项
名称
法定
办结
时限

40 (工作日)

通办
范围

全国

承诺
办结
时限

1 (工作日)

服务
对象
已取得采矿权的企业
实施
主体
性质
联办
机构
运行
系统
省级
办件
类型
即办件
办理
形式
支持在线办理
结果
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
结果
样本

行使
内容
预约
办理
物流
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数量
限制
1

咨询
电话
监督
电话
0755-12345-1-9
窗口
办理
信息

深圳市南山区行政服务大厅B区9-10号综合窗口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辅路3001号深圳体育中心南山行政服务大厅B区9-10号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45(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公交站:南山行政服务中心、深圳湾体育中心

深圳市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二楼27-41号综合窗口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翔大道8033-1号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二楼27-41号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45(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1.搭乘地铁: 搭乘3号线龙岗线在龙城广场站下车后可转乘351路;353路;668路;802路;810路;811路;812路;839路;868路;868区间线1;E23路;E6路在世贸百货公交站下车。2.搭乘公交: 搭乘深惠1线;深惠2线;机场3线;E6路;E7路;高峰专线33;M219路;M230路;M276路;M277路;M278路;M280路;M306路;M307路;M309路;M315路;351路;353路;M361路;M386路;K651路;668路;802路;810路;811路;812路;839路;862路;868路;868区间1等在世贸百货站下车。

深圳市罗湖区行政服务大厅11、12号窗口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经二路48号罗湖体育馆罗湖区行政服务大厅11、12号窗口
办理时间: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40(12:00-14:00为午间延时服务) 周六 9:00-12:00(节假日除外) (注:疫情期间,暂停午间延时服务和周六服务)
交通指引:位置指引:(一)公交路线(双向) 1、罗湖区行政服务大厅:10路,27路,b621路,85路,111路,m133路; 2、罗湖体育馆①、27路,69路,103路,111路,202路,387路,m182路,m191路,m290路,m437路,m468路,m520路,m526路,n14路,高峰专线183路,高峰专线5路,高快巴士12路; 3、罗湖体育馆②、85路,m364路,m555路,n21路,202路,205路,214路,308路,e11路,e26路,m207路,m348路,高峰专线58路,高快巴士13号,高快巴士26号; 4、东湖公园南门总站:10路。 (二)驾车路线 导航“罗湖体育馆停车场”东行行至沿河北路罗芳立交转入罗沙公路后,注意右转进入罗芳路,罗芳路直行约500米至经二路路口处左转,沿经二路直行即可到达;西行沿罗沙公路行至罗芳路路口右转即可到达 (三)地铁路线 1、乘坐地铁5号线至怡景站下车,走路或骑行前往即可。2、乘坐地铁2号(8号)线东延线至莲塘口岸下车,走路或骑行前往即可。

深圳市宝安区行政服务大厅6-36号综合窗口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的宝安区体育中心综合楼训练馆一楼(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对面)宝安区行政服务大厅6-36号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45(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1.搭乘地铁: 搭乘地铁1号线罗宝线到宝体站(A出口)出站直走罗田路至与宝安大道交汇处,位于区公安分局办证厅对面。2.搭乘公交: 搭乘338路;794路;M358路;M385路;M400路;高峰专线105路;高峰专线72路;机场10线在宝安体育东站下车。

深圳市光明区行政服务大厅1-18号综合窗口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牛山路与德雅路交汇处公共服务平台一楼光明区行政服务大厅1-18号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45 (午间延时服务时间12:00-14: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公交: 搭乘b949路、b958路、m336路在新城公园南门公交站下车,或搭乘b965路、m215路、m525路、m532路在牛山路口公交站下车,步行至光明区行政服务大厅。

深圳市盐田区行政服务大厅1-5号窗口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沙盐路盐田现代产业服务中心裙楼A座二楼盐田区行政服务大厅1-5号窗口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45(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地铁:8号线海山站A1或A2出口 公交:1.盐田产业服务中心:308路、358路、B924路、M362路、M444路。 2.叶屋村:M191路、M314路、M362路。 3.沙头角邮局:68路、85路、M199路、M205路、M437路、M520路。

深圳市龙华区行政服务大厅11-28号综合窗口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华区龙华大道2281号龙华区行政服务大厅11-28号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45(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公交指引:龙华区办事大厅站 b654路 b731路 m202路 m212路 m287路 m302路 m339路 m391路 m401路 m450路 高峰专线54路 高峰专线80路 深莞1线 清湖地铁站 4号龙华线(A出入口)

深圳市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7-9、11-18、38-47号综合窗口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国际创新中心F座3层(深南大道1006号)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7-9、11-18、38-47号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9:00—11:45,下午 14:00—17:45(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交通指引:1、地铁:乘坐地铁2号线至“岗厦北站”,从地铁站B出口出站,步行约450米到达。2、公交:乘坐32路、49路、101路、113路、K113路、204路、223路等线路公交车至“岗厦北地铁站”站下车或乘坐395路公交车至“电子学校”站下车

深圳市大鹏新区行政服务大厅一楼2、8-11号综合窗口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B13栋大鹏新区行政服务大厅一楼2、8-11号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乘坐M456、B956、B970、M279等至“生命科学产业园”公交站,步行250米到达。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5-42号综合窗口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1号市民中心B区一楼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受理窗口5-42号窗口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45(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公交路线:市民中心公交站:38路, 60路, 64路, 107路, 235路, 236路, 374路, 398路, b686路, e18路, k578路, m262路, m390路, n9路。 市民中心东站:38路, 60路, 64路, 76区间线, 235路, 371路, 373路, 374路, 398路, b709路, m347路, m390路, n9 路, 高峰专线4路。 地铁路线:市民中心站:地铁2号线(蛇口线) 、地铁4号线(龙华线)

受理条件

采矿权延续登记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 1.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采矿权延续登记申请;
2.矿产资源储量能满足继续采矿要求; 3.采矿权属无争议;
4.采矿权人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了采矿权人义务,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了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已按规定要求履行了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责任。 5.申请材料齐全、规范。

设定依据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矿区范围的;
变更主要开采矿种的;
变更开采方式的;
变更矿山企业名称的;
经依法批准转让采矿权的。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
采矿权人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或者有效期届满,停办、关闭矿山的,应当自决定停办或者关闭矿山之日起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0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并通知采矿权申请人。
需要采矿权申请人修改或者补充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资料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通知采矿权申请人限期修改或者补充。
准予登记的,采矿权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依照本办法第九务的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并依照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缴纳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办理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成为采矿权人。
不予登记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向采矿权申请人说明理由。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
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资料:
申请登记书和矿区范围图;
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证明;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依法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
开采矿产资源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申请开采国家规划矿区或者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和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还应当提交国务皖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申请开采石油、天然气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批准设立石油公司或者同意进行石油、天然气开采的批准文件以及采矿企业法人资格证明。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按照矿山建设规模确定:大型以上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30年;中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20年;小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10年。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
采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2023年)
二、完善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
三、精简矿业权申请资料
四、其他有关事项

申请材料
材料信息
材料信息1
材料
名称

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要求

已证照共享的,无需提供复印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未共享的,提供复印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2
材料
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

要求

已证照共享的,无需提供复印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未共享的,提供复印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自然资源部门)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访问、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选择申请办理事项,根据预审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提交相关电子材料、预约办理时间和地点等,申请人在确认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申请。
2.受理
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后,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申请人需向市(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或选择快递物流的方式)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当场正式受理,出具《业务受理回执》。对材料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对申请人不具备申请条件或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核
业务处(科)室承办人在受理后对材料进行审核,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初步审查意见。【特别程序:审查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实地核查(10个工作日)、技术审查(20个工作日)、集体审查(20个工作日)和公示(10个工作日)等特别程序,特别程序时限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内。】
4.审批
处(科)室负责人在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局领导在1个工作日内根据审核意见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5.办结
承办人在审批决定作出之日起立即作出办结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加盖实施机关印章。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不予批准文件。
6.送达
承办人在证件或批复文件作出后,将办理结果以短信的形式通知申请人,按申请人约定的送达方式将办理结果送达申请人(包括自取和邮寄送达等,该环节时间不纳入承诺时限)。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向市(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出申请,现场提交或邮寄申请材料。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予以当场正式受理,出具《业务受理回执》。对材料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对申请人不具备申请条件或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核
业务处(科)室承办人在受理后对材料进行审核,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初步审查意见。【特别程序:审查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实地核查(10个工作日)、技术审查(20个工作日)、集体审查(20个工作日)和公示(10个工作日)等特别程序,特别程序时限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内。】
4.审批
处(科)室负责人在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局领导在1个工作日内根据审核意见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5.办结
承办人在审批决定作出之日起立即作出办结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加盖实施机关印章。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不予批准文件。
6.送达
承办人在证件或批复文件作出后,将办理结果以短信的形式通知申请人,按申请人约定的送达方式将办理结果送达申请人(包括自取和邮寄送达等,该环节时间不纳入承诺时限)。

特殊环节
    无
许可收费
  不收费
中介服务
  无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行政
复议
部门 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 C区五楼C5086室
电话 0755-88128990
网址 http://www.fzb.sz.gov.cn/
行政诉讼
行政
诉讼
部门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地址 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区行政中心东侧
电话 0755-25228778
网址 http://www.shenpan.gov.cn/
权利来源
-------这是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