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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经营性公墓审批

主管部门: 深圳市民政局
网上申办到现场不超过
1次
承诺期限(工作日)
20
基本信息
事项
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实施
机构
深圳市民政局
行使
层级
3
基本
编码
0100201000
实施
编码
440300000000007542195002
许可
事项
编码
00754219501002010023440300
通用
事项
名称
法定
办结
时限

40 (工作日)

通办
范围

全国

承诺
办结
时限

20 (工作日)

服务
对象
实施
主体
性质
联办
机构
运行
系统
市级
办件
类型
承诺件
办理
形式
支持在线办理
结果
名称
经营性公墓建设批复
结果
样本
行使
内容
预约
办理
物流
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数量
限制

咨询
电话
监督
电话
0755-25830036
窗口
办理
信息

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综合窗口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1号市民中心B区一楼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综合受理窗口5-42号窗口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公交路线:市民中心公交站:38路, 60路, 64路, 107路, 235路, 236路, 374路, 398路, b686路, e18路, k578路, m262路, m390路, n9路。 市民中心东站:38路, 60路, 64路, 76区间线, 235路, 371路, 373路, 374路, 398路, b709路, m347路, m390路, n9 路, 高峰专线4路。 地铁路线:市民中心站:地铁2号线(蛇口线) 、地铁4号线(龙华线)

受理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有专职从事公墓经营活动的组织机构及人员;(2)符合当前《广东省公墓建设总体规划》和其他关于公墓规划布局及数量限制、占地总面积、节地葬法等规定;(3)有依法取得的用于公墓建设的土地;(4)有公墓建设总投资50%以上的资金;(5)同意接受殡葬管理部门管理。

设定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殡葬管理条例》(2000年)
深圳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下简称民政部门)是殡葬工作的主管部门,依法履行下列殡葬管理职责:(一)拟定殡葬事业发展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殡葬设施建设规划;(二)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审批殡葬设施建设和殡葬服务业务
殡葬管理条例(2013年)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殡葬管理条例(2013年)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申请材料
材料信息
材料信息1
材料
名称

经营性公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证》以及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要求

验原件,收复印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2
材料
名称

《使用林地许可证》(如涉及林地,则须提供)

要求

验原件,收复印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3
材料
名称

公墓建设规划设计图

要求

收复印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4
材料
名称

建设公墓资金信用证明

要求

验原件,收复印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5
材料
名称

公司章程(合作协议)

要求

收复印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6
材料
名称

公墓选址邻近村庄的,须提供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意意见书

要求

验原件,收复印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在区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2.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请经营性公墓建设相应材料(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充材料,并出具《申请材料补充清单》;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告知书》)
3.受理,区级民政部门收件,审核材料出具《受理告知书》(3个工作日)
4.区级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必要时现场检查,并提出审核意见,不符合条件的,将审核意见书面告知申请人;符合条件的,将审核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地级以上市民政部门。
5.市民政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1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
6.决定。做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准予许可,制作并发放批复;不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许可通知书》)(1个工作日)
7.送达。(快递送达或自取)

窗口办理流程

1.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登录
2.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请经营性公墓建设相应材料(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充材料,并出具《申请材料补充清单》;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告知书》)
3.受理,区级民政部门收件,审核材料出具《受理告知书》(3个工作日)
4.区级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必要时现场检查,并提出审核意见,不符合条件的,将审核意见书面告知申请人;符合条件的,将审核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地级以上市民政部门。
5.市民政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1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
6.决定。做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准予许可,制作并发放批复;不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许可通知书》)(1个工作日)
7.送达。(快递送达或自取)

特殊环节
    无
许可收费
  不收费
中介服务
  无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行政
复议
部门 深圳市司法局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同心路1号市信访大厅B103室
电话 0755-88120397、0755-88101165
网址 http://sf.sz.gov.cn/
行政诉讼
行政
诉讼
部门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地址 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区行政中心东侧
电话 0755-25228778
网址 http://www.shenpan.gov.cn/
权利来源
-------这是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