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营业性演出变更演出时间、场地、演员、节目审批
主管部门: 深圳市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事项 类型 |
行政许可事项 |
|---|---|
| 实施 机构 |
深圳市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 行使 层级 |
4 |
| 基本 编码 |
0100646000 |
| 实施 编码 |
440342000000MB2C45289001 |
| 许可 事项 编码 |
MB2C4528901006460014440342 |
| 通用 事项 名称 |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
| 通办 范围 |
无 |
| 承诺 办结 时限 |
1 (工作日) |
| 服务 对象 |
具备具备营业性演出条件的企业 |
| 实施 主体 性质 |
|
| 联办 机构 |
无 |
| 运行 系统 |
市级 |
| 办件 类型 |
即办件 |
| 办理 形式 |
支持在线办理 |
| 结果 名称 |
《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备案)决定》(附带演员名单及节目单等) |
| 结果 样本 |
|
| 行使 内容 |
无 |
| 预约 办理 |
|
| 物流 快递 |
支持物流快递 |
| 数量 限制 |
无 |
| 咨询 电话 |
|
| 监督 电话 |
0755-12345 |
| 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龙华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华区龙华大道2281号国鸿大厦A座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 |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申请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主体应当为依法设立的演出经纪机构、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个体演员。 2、营业性演出不得有下列情形: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违反宗教政策的; (4)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5)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6)宣扬淫秽、色情、邪教、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 (7)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8)表演方式恐怖、残忍,摧残演员身心健康; (9)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观众的; (10)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
举办涉外涉台非歌舞娱乐场所演出活动由省文化厅审批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05年)
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向演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发给批准文件;对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不予批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05年)
第十四条 除演出经纪机构外,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举办外国的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但是,文艺表演团体自行举办营业性演出,可以邀请外国的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
举办外国的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举办的营业性演出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2年以上举办营业性演出的经历;
(三)举办营业性演出前2年内无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记录。
第十五条 举办外国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向演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举办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向演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举办台湾地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向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发给批准文件;对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不予批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 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演出名称、演出举办单位和参加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员;
(二)演出时间、地点、场次;
(三)节目及其视听资料。
申请举办营业性组台演出,还应当提交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演出的书面函件。
营业性演出需要变更申请材料所列事项的,应当分别依照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规定重新报批。
| 材料信息1 | ||
|---|---|---|
| 材料 名称 |
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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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 |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材料应当工整、清晰,需申请人签章。电子材料要求PDF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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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 复印件 | 0 |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 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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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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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信息2 | ||
|---|---|---|
| 材料 名称 |
原批准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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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 |
必须交回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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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 复印件 | 0 |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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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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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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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信息3 | ||
|---|---|---|
| 材料 名称 |
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变更时间后演出的书面函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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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 |
1、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并如实填写完整,均应盖公章。(电子档材料应当清晰并如实填写完整,均应盖公章。)2、多页材料应按序叠好(或用夹子、回形针夹好)均应该骑缝章,请勿装订,可双面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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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 复印件 | 0 |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 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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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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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信息4 | ||
|---|---|---|
| 材料 名称 |
场地证明(演出举办单位与演出场所的协议或演出场所出具的场地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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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 |
1、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并如实填写完整,均应盖公章。(电子档材料应当清晰并如实填写完整,均应盖公章。)2、多页材料应按序叠好(或用夹子、回形针夹好)均应该骑缝章,请勿装订,可双面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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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 复印件 | 0 |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管、环卫、园林绿化、供水、排水)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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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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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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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信息5 | ||
|---|---|---|
| 材料 名称 |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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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 |
1、在专业演出场所演出,应提交。2、需演出举办单位签章。 3、属于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应提供《营业性演出许可证》。4、在歌舞娱乐场所、旅游景区、主题公园、游乐园、宾馆、酒吧、饭店、餐饮场所等非演出场所举办的驻场演出,应提供场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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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 复印件 | 0 |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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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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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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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信息6 | ||
|---|---|---|
| 材料 名称 |
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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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 |
申请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应提供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属于场馆内临时搭建舞台的还应提供《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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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 复印件 | 0 |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 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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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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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信息7 | ||
|---|---|---|
| 材料 名称 |
新增演出节目单及与节目单对应的视听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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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 |
歌曲类节目应当提交歌词文本,用外文演唱歌曲应提交中外文对照歌词;乐曲类节目应当提交音频资料;舞蹈、杂技类节目应当提供视频资料;戏剧、曲艺等语言类节目应当提交剧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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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 复印件 | 0 |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 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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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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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信息8 | ||
|---|---|---|
| 材料 名称 |
文艺表演团体及演员名单、有效身份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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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 |
新增的文艺表演团体及演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或地区、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证件有效期)、新增演员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指身份证、驾驶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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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 复印件 | 0 |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公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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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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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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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当场) 受理(当场) 申请人向收件单位提交预审通过的材料(可邮寄),收件单位核对材料,作出受理决定。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预收件回执》、《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当场告知原因并出具《不予受理回执》;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但材料不齐全或者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窗口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缺材料和材料内容要求,并出具《一次性补证告知书》。
3、审核(当场) 审核人员收到材料后进入审核环节,进行材料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审核条件的,审核人作出符合的结论。对有部分或全部不符合审核条件的,作出不符合的结论,同时提出具体理由,并将审核结论告知审批人。
4、审批(1个工作日) 审批人员根据审核人员的审核结论,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通过的当天予以办结并出具 《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审批决定不通过的当天予以办结并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5、办结(当场) 审批单位完成制证并办结,送达出件窗口。
6、送达 申请人可通过快递邮寄或到场领取结果。
1、申请 申请人备齐材料到区政务服务中心提交材料,现场申请。
2、受理(当场) 申请人到窗口提交材料,行政服务大厅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当场告知原因并出具《不予受理回执》;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但材料不齐全或者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窗口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缺材料和材料内容要求,并出具《一次性补证告知书》。
3、审核(当场) 审核人员收到材料后进入审核环节,进行材料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审核条件的,审核人作出符合的结论。对有部分或全部不符合审核条件的,作出不符合的结论,同时提出具体理由,并将审核结论告知审批人。
4、审批(1个工作日) 审批人员根据审核人员的审核结论,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通过的当天予以办结并出具 《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审批决定不通过的当天予以办结并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5、办结(当场) 审批单位完成制证并办结,送达出件窗口。
6、送达 申请人可通过快递邮寄或到场领取结果。
无
无
| 行政 复议 |
部门 |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 ||||||
|---|---|---|---|---|---|---|---|---|
| 地址 |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7号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 | |||||||
| 电话 | 0755-23761237 | |||||||
| 网址 | http://www.szlhq.gov.cn/xzfybszn/ | |||||||
| 行政 诉讼 |
部门 | 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 ||||
|---|---|---|---|---|---|---|
| 地址 | 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区行政中心东侧 | |||||
| 电话 | 0755-25228750、0755-25228778 | |||||
| 网址 | http://www.shenpan.gov.c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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