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名称核准
主管部门: 深圳市罗湖区民政局
事项 类型 |
行政许可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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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 机构 |
深圳市罗湖区民政局 |
行使 层级 |
4 |
基本 编码 |
0100197000 |
实施 编码 |
44030300000000754246X007 |
许可 事项 编码 |
00754246X01001970074440303 |
通用 事项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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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8 (工作日) |
通办 范围 |
全国 |
承诺 办结 时限 |
1 (工作日) |
服务 对象 |
(一)在特区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二)连续经营两年以上;(三)无不良信用记录。 |
实施 主体 性质 |
|
联办 机构 |
无 |
运行 系统 |
市级 |
办件 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 形式 |
支持在线办理 |
结果 名称 |
行业协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结果 样本 |
|
行使 内容 |
无 |
预约 办理 |
|
物流 快递 |
支持物流快递 |
数量 限制 |
无 |
咨询 电话 |
|
监督 电话 |
0755-12345 |
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罗湖区政务服务中心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罗湖区黄贝街道经二路48号罗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 |
符合以下条件,可提出申请:(1)《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成立行业协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五十个以上拟入会会员;(二)符合规定的章程;(三)规范的名称;(四)固定的住所;(五)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六)不少于十万元的注册资金;(七)同级行政区域内已设立的相同行业协会少于三家。市政府确定的新兴产业、特殊行业设立行业协会,可以不受前款第(一)项规定的限制,但拟入会会员数量不得少于二十个。个体工商户、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的数量不得超过拟入会会员总数的百分之十。但个体工商户协会以及在以个体工商户为主的行业设立的行业协会除外。(2)《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第十二条规定:设立行业协会,应当有八个以上的发起人。发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在特区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二)连续经营两年以上;(三)无不良信用记录。
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2014年)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公示期满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名称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 名称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作出名称核准决定,发给名称核准通知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不予核准名称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理由: (一)名称与同区域内的行业协会名称相同的;
(二)名称与行业协会的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不一致,或者未准确反映行业特征的;
(三)名称与注销、载入活动异常永久名录未满三年的行业协会相同的; (四)发起人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 发起人应当自取得名称核准通知书之日起一年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逾期不申请的,名称核准通知书自动失效。
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2014年)
行业协会的名称应当包含行政区域名称、协会特征,可以以协会、商会、促进会、同业公会、联合会等字样为后缀。
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2014年)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受理名称核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申请的名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核查,并告知异议人。
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2014年)
设立行业协会,应当有八个以上的发起人。发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特区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
(二)连续经营两年以上; (三)无不良信用记录。
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2014年)
成立行业协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五十个以上拟入会会员; (二)符合规定的章程; (三)规范的名称; (四)固定的住所;
(五)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 (六)不少于十万元的注册资金; (七)同级行政区域内已设立的相同行业协会少于三家。
市政府确定的新兴产业、特殊行业设立行业协会,可以不受前款第(一)项规定的限制,但拟入会会员数量不得少于二十个。 个体工商户、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的数量不得超过拟入会会员总数的百分之十。但个体工商户协会以及在以个体工商户为主的行业设立的行业协会除外。
材料信息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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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行业协会发起单位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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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
网上填报打印,原件1份,按表格提示签名、盖章;提供8-10家具有行业代表性和影响力的主要发起单位),附发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及发起单位近两年经营情况良好证明(如完税证明)(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复印件科可由窗口复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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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民政部门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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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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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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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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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行业协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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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
网上填报打印,须8-10个发起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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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民政部门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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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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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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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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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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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
1、需要八家以上发起单位委托一人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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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公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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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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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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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 :
申请人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并登录网上账号(已有账号的直接登录),按要求和提示填写电子表单,填完后将电子表单打印,相关人员或部门签字、盖章后,和其它纸质材料一并扫描上传提交。
2、受理(即办):
通过网上预审后,纸质材料邮寄或自行提交至罗湖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经办业务员审核材料后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电话联系。不予受理的,经办业务员一次性告知申请者材料不符合要求(退回补正)的内容,或者不予受理的理由,网上退回申请人,申请人重新填写审核通过后再次受理。收到纸质材料算起受理环节当天完成。
3、审核(即办) :
业务受理后,进入网上审核环节,由罗湖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审核。审核环节当天完成。
4、审批(即办) :
审核完成后进入网上审批环节,由罗湖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人进行审批,并作出是否予以许可的决定。审批环节当天完成。
5、办结(即办) :
准予许可的,颁发《行业协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办结工作在审批决定当日完成。
6、送达(即时) :
许可决定将以短信或电话的方式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按照短信或电话的提示领取《行业协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可选择自取或邮寄的方式领取证书。送达工作在办结工作当日完成。
1、申请 :
申请人向罗湖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中心工作人员指引申请人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并登录网上账号(已有账号的直接登录),按要求和提示填写电子表单,填完后将电子表单打印,相关人员或部门签字、盖章后,和其它纸质材料一并扫描上传提交。
2、受理(即办):
通过网上预审后,纸质材料邮寄或自行提交至罗湖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经办业务员审核材料后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电话联系。不予受理的,经办业务员一次性告知申请者材料不符合要求(退回补正)的内容,或者不予受理的理由,网上退回申请人,申请人重新填写审核通过后再次受理。收到纸质材料算起受理环节当天完成。
3、审核(即办) :
业务受理后,进入网上审核环节,由罗湖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审核。审核环节当天完成。
4、审批(即办) :
审核完成后进入网上审批环节,由罗湖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人进行审批,并作出是否予以许可的决定。审批环节当天完成。
5、办结(即办) :
准予许可的,颁发《行业协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办结工作在审批决定当日完成。
6、送达(即时) :
许可决定将以短信或电话的方式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按照短信或电话的提示领取《行业协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可选择自取或邮寄的方式领取证书。送达工作在办结工作当日完成。
无
无
行政 复议 |
部门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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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1008号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0楼 | |||||||
电话 | 0755-25666169 | |||||||
网址 | http://www.szlh.gov.cn/ |
行政 诉讼 |
部门 |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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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行政审判中心 | |||||
电话 | 0755-82679700 | |||||
网址 | http://www.shenpan.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