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验收
主管部门: 深圳市公安局
| 事项 类型 |
行政许可事项 |
|---|---|
| 实施 机构 |
深圳市公安局 |
| 行使 层级 |
3 |
| 基本 编码 |
0100126000 |
| 实施 编码 |
440300000000007542689002 |
| 许可 事项 编码 |
00754268901001260023440300 |
| 通用 事项 名称 |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
| 通办 范围 |
全国 |
| 承诺 办结 时限 |
1 (工作日) |
| 服务 对象 |
具备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建设工程验收申请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
| 实施 主体 性质 |
|
| 联办 机构 |
无 |
| 运行 系统 |
非垂直系统 |
| 办件 类型 |
即办件 |
| 办理 形式 |
支持在线办理 |
| 结果 名称 |
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 |
| 结果 样本 |
|
| 行使 内容 |
在深圳市内新建、改建的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实行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制度。 |
| 预约 办理 |
|
| 物流 快递 |
支持物流快递 |
| 数量 限制 |
本事项无数量限制。 |
| 咨询 电话 |
|
| 监督 电话 |
0755-12345 |
| 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5-42号综合窗口 |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1号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5-42号综合窗口 |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获批准后,按方案施工完毕,可以申请工程验收。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实施机关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2006年)
第四条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和工程验收实行“属地管理、分级审批”的原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厅、局可以根据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的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等情况,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本行政区域具体负责实施的公安机关,报公安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 材料信息1 | ||
|---|---|---|
| 材料 名称 |
封面。 |
|
| 要求 |
必须如实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 复印件 | 0 |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 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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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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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信息2 | ||
|---|---|---|
| 材料 名称 |
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业务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验收审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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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 |
必须如实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 复印件 | 0 |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 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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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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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信息3 | ||
|---|---|---|
| 材料 名称 |
准予施工通知书、 |
|
| 要求 |
加盖公章 |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0 |
| 复印件 | 0 |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电子化 |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深圳市公安局) |
|
| 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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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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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信息4 | ||
|---|---|---|
| 材料 名称 |
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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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 |
盖施工单位、监理公司、银行印章 |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 复印件 | 0 |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 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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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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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信息5 | ||
|---|---|---|
| 材料 名称 |
报警联网申请表 |
|
| 要求 |
必须如实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 复印件 | 0 |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 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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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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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信息6 | ||
|---|---|---|
| 材料 名称 |
竣工彩色照片,隐蔽工程随工彩色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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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 |
彩色打印,照片含日期、施工单位、银行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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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 复印件 | 0 |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 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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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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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信息7 | ||
|---|---|---|
| 材料 名称 |
安防产品检测报告使用清单和安防产品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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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 |
如实填写加盖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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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 复印件 | 0 |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 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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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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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领取流水号,预审通过后,前往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递交材料或邮寄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及时对材料进行预审,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受理后组织专家组,对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进行论证和审核,根据专家组意见作出审核结论;(即时)
3.审核及审批:审批人员在所有审批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批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注:在审核过程中涉及需要申请单位整改的,启动特殊程序环节,特殊程序时限的10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4.办结: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
5.送达: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综合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 (交通指引:公交线路: 市民中心站: 107路 123路 15路
232路 234路 235路 236路 2号线 374路 38路 398路 41路 4号线 60路 64路 b686路 e18路 k578路
n9路 高峰专线19 高峰专线43)
1.申请:申请人在市公安局网上下载《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业务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表》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按要求申请材料要求,提交所有材料到办理窗口或邮寄材料到窗口。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在受理后组织专家组,对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进行审核,根据专家组意见作出审核结论;(即时)
3.审核及审批:审批人员在所有审批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批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注:在审核过程中涉及需要申请单位整改的,启动特殊程序环节,特殊程序时限的10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4.办结: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
5.送达: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综合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 (交通指引:公交线路: 市民中心站: 107路 123路 15路
232路 234路 235路 236路 2号线 374路 38路 398路 41路 4号线 60路 64路 b686路 e18路 k578路
n9路 高峰专线19 高峰专线43)
无
无
| 行政 复议 |
部门 | 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 ||||||
|---|---|---|---|---|---|---|---|---|
| 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同心路1号市信访大厅B103室 | |||||||
| 电话 | 0755-88120397、0755-88101165(咨询)、0755-88132145(收案室) | |||||||
| 网址 | http://sf.sz.gov.cn/ | |||||||
| 行政 诉讼 |
部门 |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 ||||
|---|---|---|---|---|---|---|
| 地址 | 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深盐路2088号 | |||||
| 电话 | 0755-25228778 | |||||
| 网址 | http://www.shenpan.gov.c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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