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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乘务签注

主管部门: 深圳市公安局
网上申办到现场不超过
0次
承诺期限(工作日)
1
基本信息
事项
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实施
机构
深圳市公安局
行使
层级
3
基本
编码
实施
编码
许可
事项
编码
00754268901001660223440300
通用
事项
名称
法定
办结
时限

30 (工作日)

通办
范围

全国

承诺
办结
时限

1 (工作日)

服务
对象
深圳户籍居民、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及符合办理条件的非深圳户籍居民
实施
主体
性质
联办
机构
运行
系统
国家级
办件
类型
即办件
办理
形式
支持在线办理
结果
名称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结果
样本

行使
内容
预约
办理
物流
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数量
限制
一申请人只能持有一种有效签注

咨询
电话
监督
电话
0755-84463414
窗口
办理
信息

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出入境接待服务厅(坪山分厅)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金牛西路12-6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公交车:坪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地铁:无

深圳市罗湖区政务服务中心出入境服务厅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经二路48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公交站点:10路罗湖区政务服务中心、M182路、M191路罗湖体育馆;地铁站:地铁2号线新秀站。

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出入境接待服务厅(宝安分厅)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罗田路2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公交车:宝安体育馆东,地铁:宝体站。

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出入境接待服务厅(福田分厅)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福强路3028号沙咀大厦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公交车站:上沙村站、金地花园站、沙尾站,地铁:上沙站。

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出入境接待服务厅(光明分厅)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牛山路与德雅路交汇处公共服务平台一楼政务服务中心(西厅)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公交路线: B949、B958、B963、M336路公交车新城公园南门站;公交路线: B965、M215、M525、M532路公交车牛山路站

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出入境接待服务厅(龙岗分厅)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德政路6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公交车:龙岗公安分局站,地铁:吉祥站。

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出入境接待服务厅(大鹏分厅)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岭南街岭澳新村十二巷1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公交车:大鹏站。地铁:无

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出入境接待服务厅(龙华分厅)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国鸿大厦B座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公交车:清湖小学,地铁:清湖站。

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出入境接待服务厅(南山分厅)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南山大道3018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公交车站:南山公安分局;地铁:桃园站。

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出入境接待服务厅(盐田分厅)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深盐路2092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公交车:沙头角保税区。地铁:无

受理条件

申请人可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或者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单独申请签注的,须具备相应条件: 乘务:执行海峡两岸航运任务。

设定依据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三条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旅行证件,从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出入境口岸通行。
第六条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
  第十条 经批准前往台湾的大陆居民,由公安机关签发或者签注旅行证件。
  第十六条 台湾居民来大陆,应当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办理暂住登记。在宾馆、饭店、招待所、旅店、学校等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机关、团体和其他机构内住宿的,应当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住在亲友家的,由本人或者亲友在24小时(农村72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户籍办公室办理暂住登记手续。
 第二十八条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和台湾居民来大陆旅行证件的持有人,有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其证件应当予以吊销或者宣布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2013年)
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
第三条 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凭我国公安机关签发和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往来港澳通行证从中国各开放口岸通行;返回内地也可以从对外开放的口岸通行。
第六条 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短期前往香港、澳门:
(一)在香港、澳门有定居的近亲属,须前往探望的;
(二)直系亲属或者近亲属是台湾同胞,必须由内地亲人去香港、澳门会亲的;
(三)归国华侨的直系亲属、兄弟姐妹和侨眷的直系亲属不能回内地探亲,必须去香港、澳门会面的;
(四)必须去香港、澳门处理产业的;
(五)有其他特殊情况,必须短期去香港、澳门的。

申请材料
材料信息
材料信息1
材料
名称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要求

提交填写完整申请表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2
材料
名称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要求

再次签注时须提交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公安机关)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3
材料
名称

人事主管单位出具的《关于同意_______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要求

此项仅限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申请时才提交。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4
材料
名称

定居国外证明

要求

交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此项仅限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申请时才提交。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5
材料
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要求

交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此项仅限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申请时才提交。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公安机关)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6
材料
名称

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要求

仅限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才提交。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7
材料
名称

国务院台办或经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出具的“赴台批件”

要求

出具加盖公章原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国务院台办或经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出具)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8
材料
名称

居民户口簿

要求

此项仅限换补发证件时身份主项信息有变更的才须提交。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公安机关)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9
材料
名称

居住证

要求

只交验原件。此项仅限以持有该有效居住证为条件申请的才须提交(工作地在我市的省内非本户籍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可免交)。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公安机关)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10
材料
名称

申请人相片

要求

申领《往来台湾通行证》须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和相片,再次申请签注只需提交相片。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11
材料
名称

居民身份证

要求

须交验原件。未满16周岁申请人可不提交此项,但须提交户口簿。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签注的,无须提交身份证及复印件,但身份主项信息有变更的除外。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公安机关)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12
材料
名称

代办人居民身份证

要求

交验原件。此项仅限委托他人代办或由单位集中代办时才提交。(符合以下情形的可委托他人或由单位代办: 1、持我市签发的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赴台签注(定居除外)或持有非我市签发的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已在我市申请过赴台签注再次申请赴台签注(定居除外)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2、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及“赴台批件”申请应邀赴台签注,可以由组团单位代办。 3、执行两岸直航航运任务人员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申请乘务签注,可由所属公司代为申请。 4、大陆渔船船员从事对台近海渔工劳务作业,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签注,可由所属劳务合作企业代为申请。)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户籍地派出所出具)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13
材料
名称

单位公函

要求

此项仅限单位代办的才提交。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网上(深圳市公安局民生警务平台网址:http://ga.sz.gov.cn/或“深圳公安”微信公众服务号)预约后,根据预约日期、时间、办证大厅取号排队,到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即时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并缴费;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对材料不齐全,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核:受理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将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送市局审批。
4.审批:市局在1个工作日内审批。
5.决定:市局作出审批决定。
6.制证、签发:审批决定通过的,4个工作日制证、签发证件(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7.证件送达: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递交申请的受理点或邮递领取。
注:1.非广东省户籍居民10个工作日办结。
2.公安机关认为需要调查的,调查时间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网上(深圳市公安局民生警务平台网址:http://ga.sz.gov.cn/或“深圳公安”微信公众服务号)预约后,根据预约日期、时间、办证大厅取号排队,到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即时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并缴费;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对材料不齐全,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核:受理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将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送市局审批。
4.审批:市局在1个工作日内审批。
5.决定:市局作出审批决定。
6.制证、签发:审批决定通过的,4个工作日制证、签发证件(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7.证件送达: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递交申请的受理点或邮递领取。
注:1.非广东省户籍居民10个工作日办结。
2.公安机关认为需要调查的,调查时间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

特殊环节
    无
许可收费
是否
收费
收费
收费
环节
受理后缴费。
网上
支付
支持
收费项目1
收费
项目
名称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签注
收费
标准
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多次有效签注每件60元。
收费
依据
名称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收费
依据
文号
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条款号及条款具体内容

第二条  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收费标准由每本80元调整为60元;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补办)收费标准由每本500元调整为200元。

收费项目2
收费
项目
名称
往来台湾通行证
收费
标准
每证60元
收费
依据
名称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收费
依据
文号
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条款号及条款具体内容

第二条  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收费标准由每本80元调整为60元;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补办)收费标准由每本500元调整为200元。

中介服务
  无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行政
复议
部门 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同心路1号市信访大厅B103室
电话 0755-88101165(咨询)、0755-88120397(咨询)、0755-88132145(收案室)
网址 http://sf.sz.gov.cn/
行政诉讼
行政
诉讼
部门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地址 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区行政中心东侧
电话 0755-25228750
网址 http://www.shenpan.gov.cn/
权利来源
-------这是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