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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及其变更事项审批

主管部门: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宣传部
网上申办到现场不超过
0次
承诺期限(工作日)
1
基本信息
事项
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实施
机构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宣传部
行使
层级
4
基本
编码
0100803000
实施
编码
440306000000007543235011
许可
事项
编码
00754323501008030113440306
通用
事项
名称
法定
办结
时限

情形1:注销     60 (工作日)

情形2:变更     60 (工作日)

情形3:设立     60 (工作日)

情形4:补证     60 (工作日)

承诺
办结
时限

情形1:注销     1 (工作日)

情形2:变更     1 (工作日)

情形3:设立     1 (工作日)

情形4:补证     1 (工作日)

服务
对象
实施
主体
性质
联办
机构
运行
系统
市级
办件
类型
即办件
办理
形式
支持在线办理
通办
范围
全国
结果
名称
印刷经营许可证
结果
样本

行使
内容
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及其变更事项审批
预约
办理
物流
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数量
限制

咨询
电话
监督
电话
0755-12345
窗口
办理
信息

深圳市宝安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的宝安区体育中心综合楼训练馆一楼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1-44号(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对面)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1.搭乘地铁:搭乘地铁1号线罗宝线到宝体站(A出口)出站直走罗田路至与宝安大道交汇处,位于区公安分局办证厅对面。 2.搭乘公交:搭乘338路;794路;M358路;M385路;M400路;高峰专线105路;高峰专线72路;机场10线在宝安体育东站下车。

受理条件

依据《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第六条,经营其他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企业或单位的名称、章程;(二)有确定的业务范围;(三)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不在有居住用途的场所内;(四)有适应业务需要的生产设备和资金;(五)有适应业务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六)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设定依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2023年)
附件: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印刷业管理条例(2020年)
企业申请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应当持营业执照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的,发给印刷经营许可证。
企业申请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应当持营业执照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的,发给印刷经营许可证。
个人不得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个人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印刷业管理条例(2020年)
印刷业经营者申请兼营或者变更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或者兼并其他印刷业经营者,或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印刷业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办理手续。
印刷业经营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等主要登记事项,或者终止印刷经营活动,应当报原批准设立的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印刷业管理条例(2020年)
国家允许外国投资者与中国投资者共同投资设立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允许设立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外商投资企业。
印刷业管理条例(2020年)
企业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有企业的名称、章程;
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资金、设备等生产经营条件;
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审批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申请,除依照前款规定外,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印刷企业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2017年)
经营其他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有企业或单位的名称、章程;
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不在有居住用途的场所内;
有适应业务需要的生产设备和资金;
有适应业务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2017年)
经营专项排版、制版、装订业务的企业、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有企业或单位的名称、章程;
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
有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
有必要的排版、制版、装订设备,具备2台以上最近十年生产的且未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的印前或印后加工设备;
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必须取得地市级以上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2017年)
经营出版物印刷业务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有企业的名称、章程;
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
有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
有必要的出版物印刷设备,具备2台以上最近十年生产的且未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的自动对开胶印印刷设备;
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必须取得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2017年)
经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有企业的名称、章程;
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
有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
有必要的包装装潢印刷设备,具备2台以上最近十年生产的且未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的胶印、凹印、柔印、丝印等及后序加工设备;
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必须取得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出版管理的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出版管理条例(2020年)
从事出版物印刷或者复制业务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许可,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从事出版物的印刷或者复制。
未经许可并办理相关手续的,不得印刷报纸、期刊、图书,不得复制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申请材料
业务情形
材料信息
材料信息1
材料
名称

注销申请书

要求

提交原件,需申请人签章(加盖企业公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2
材料
名称

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

要求

“使用告知承诺制时提交”;不容缺

份数
(份/套)
原件 2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3
材料
名称

授权委托书

要求

收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使用告知承诺制时可容缺收件(申请人欠缺的申请材料影响实质性审核的,但又不想带着材料来回跑,可先把材料暂存窗口,窗口先予收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4
材料
名称

营业执照

要求

收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使用告知承诺制时可容缺收件(申请人欠缺的申请材料影响实质性审核的,但又不想带着材料来回跑,可先把材料暂存窗口,窗口先予收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工商部门)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5
材料
名称

印刷经营许可证正本

要求

收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使用告知承诺制时可容缺收件(申请人欠缺的申请材料影响实质性审核的,但又不想带着材料来回跑,可先把材料暂存窗口,窗口先予收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宝安区委宣传部)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6
材料
名称

印刷经营许可证副本

要求

收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使用告知承诺制时可容缺收件(申请人欠缺的申请材料影响实质性审核的,但又不想带着材料来回跑,可先把材料暂存窗口,窗口先予收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宝安区委宣传部)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7
材料
名称

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要求

收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使用告知承诺制时可容缺收件(申请人欠缺的申请材料影响实质性审核的,但又不想带着材料来回跑,可先把材料暂存窗口,窗口先予收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8
材料
名称

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要求

收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使用告知承诺制时可容缺收件(申请人欠缺的申请材料影响实质性审核的,但又不想带着材料来回跑,可先把材料暂存窗口,窗口先予收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广东省公安厅)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1
材料
名称

广东省印刷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表

要求

需申请人签章,并加盖企业公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2
材料
名称

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

要求

“使用告知承诺制时提交”;不容缺

份数
(份/套)
原件 2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3
材料
名称

授权委托书

要求

收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使用告知承诺制时可容缺收件(申请人欠缺的申请材料影响实质性审核的,但又不想带着材料来回跑,可先把材料暂存窗口,窗口先予收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4
材料
名称

法定代表人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要求

验原件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使用告知承诺制时可容缺收件(申请人欠缺的申请材料影响实质性审核的,但又不想带着材料来回跑,可先把材料暂存窗口,窗口先予收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1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5
材料
名称

已变更企业名称(法人代表、经营场所、企业类型)的营业执照副本

要求

收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使用告知承诺制时可容缺收件(申请人欠缺的申请材料影响实质性审核的,但又不想带着材料来回跑,可先把材料暂存窗口,窗口先予收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6
材料
名称

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要求

收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使用告知承诺制时可容缺收件(申请人欠缺的申请材料影响实质性审核的,但又不想带着材料来回跑,可先把材料暂存窗口,窗口先予收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7
材料
名称

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要求

收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使用告知承诺制时可容缺收件(申请人欠缺的申请材料影响实质性审核的,但又不想带着材料来回跑,可先把材料暂存窗口,窗口先予收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广东省公安厅)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8
材料
名称

营业执照

要求

收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使用告知承诺制时可容缺收件(申请人欠缺的申请材料影响实质性审核的,但又不想带着材料来回跑,可先把材料暂存窗口,窗口先予收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工商部门)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9
材料
名称

印刷经营许可证正本

要求

收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使用告知承诺制时可容缺收件(申请人欠缺的申请材料影响实质性审核的,但又不想带着材料来回跑,可先把材料暂存窗口,窗口先予收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宝安区委宣传部)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10
材料
名称

印刷经营许可证副本

要求

收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使用告知承诺制时可容缺收件(申请人欠缺的申请材料影响实质性审核的,但又不想带着材料来回跑,可先把材料暂存窗口,窗口先予收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宝安区委宣传部)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11
材料
名称

市场监管部门变更(备案)通知书

要求

收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使用告知承诺制时可容缺收件(申请人欠缺的申请材料影响实质性审核的,但又不想带着材料来回跑,可先把材料暂存窗口,窗口先予收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市市场监管局)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12
材料
名称

经房屋管理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

要求

核原件,1、租赁凭证有效期至交件日起不少于3个月;2、复印件需A4规格;3、租赁合同须法人签名或加盖申请人公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宝安区住建局)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1
材料
名称

《广东省新设立印刷企业申请表》

要求

须法人签名或加盖企业公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2
材料
名称

印刷设备清单

要求

1、A4规格;2、须列明印刷设备的品牌名称、型号、色数、开度、出厂时间等信息,并由拟设立的印刷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加盖企业公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3
材料
名称

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

要求

“使用告知承诺制时提交”;不容缺

份数
(份/套)
原件 2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4
材料
名称

企业章程

要求

收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使用告知承诺制时可容缺收件(申请人欠缺的申请材料影响实质性审核的,但又不想带着材料来回跑,可先把材料暂存窗口,窗口先予收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5
材料
名称

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管理制度

要求

收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使用告知承诺制时可容缺收件(申请人欠缺的申请材料影响实质性审核的,但又不想带着材料来回跑,可先把材料暂存窗口,窗口先予收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6
材料
名称

授权委托书

要求

收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使用告知承诺制时可容缺收件(申请人欠缺的申请材料影响实质性审核的,但又不想带着材料来回跑,可先把材料暂存窗口,窗口先予收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7
材料
名称

法定代表人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要求

验原件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使用告知承诺制时可容缺收件(申请人欠缺的申请材料影响实质性审核的,但又不想带着材料来回跑,可先把材料暂存窗口,窗口先予收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1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8
材料
名称

设立申请书

要求

提交原件(填写清晰、规范表格加盖企业公章)
使用告知承诺制时可容缺收件(申请人欠缺的申请材料影响实质性审核的,但又不想带着材料来回跑,可先把材料暂存窗口,窗口先予收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9
材料
名称

营业执照

要求

收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使用告知承诺制时可容缺收件(申请人欠缺的申请材料影响实质性审核的,但又不想带着材料来回跑,可先把材料暂存窗口,窗口先予收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工商部门)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10
材料
名称

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要求

收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使用告知承诺制时可容缺收件(申请人欠缺的申请材料影响实质性审核的,但又不想带着材料来回跑,可先把材料暂存窗口,窗口先予收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广东省公安厅)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11
材料
名称

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要求

收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使用告知承诺制时可容缺收件(申请人欠缺的申请材料影响实质性审核的,但又不想带着材料来回跑,可先把材料暂存窗口,窗口先予收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12
材料
名称

经房屋管理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

要求

核原件,1、租赁凭证有效期至交件日起不少于3个月;2、复印件需A4规格;3、租赁合同须法人签名或加盖申请人公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宝安区住建局)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1
材料
名称

补证申请书

要求

需申请人签章并加盖企业公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2
材料
名称

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

要求

“使用告知承诺制时提交”;不容缺

份数
(份/套)
原件 2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3
材料
名称

授权委托书

要求

收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使用告知承诺制时可容缺收件(申请人欠缺的申请材料影响实质性审核的,但又不想带着材料来回跑,可先把材料暂存窗口,窗口先予收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4
材料
名称

营业执照

要求

收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使用告知承诺制时可容缺收件(申请人欠缺的申请材料影响实质性审核的,但又不想带着材料来回跑,可先把材料暂存窗口,窗口先予收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工商部门)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5
材料
名称

印刷经营许可证正本

要求

收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使用告知承诺制时可容缺收件(申请人欠缺的申请材料影响实质性审核的,但又不想带着材料来回跑,可先把材料暂存窗口,窗口先予收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宝安区委宣传部)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6
材料
名称

印刷经营许可证副本

要求

收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使用告知承诺制时可容缺收件(申请人欠缺的申请材料影响实质性审核的,但又不想带着材料来回跑,可先把材料暂存窗口,窗口先予收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宝安区委宣传部)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7
材料
名称

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要求

收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使用告知承诺制时可容缺收件(申请人欠缺的申请材料影响实质性审核的,但又不想带着材料来回跑,可先把材料暂存窗口,窗口先予收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8
材料
名称

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要求

收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使用告知承诺制时可容缺收件(申请人欠缺的申请材料影响实质性审核的,但又不想带着材料来回跑,可先把材料暂存窗口,窗口先予收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广东省公安厅)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开通个人账号,查阅事项提出申请。
2.上传电子材料。申请人可通过邮政速递或者窗口递交纸质材料,上传电子材料提交确认。
3. 预审受理(当天)。接件人员核对接收后,当天对材料进行预审,提出预审意见,作出预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通过,出具电子版《受理通过短信》。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预受理驳回,通过短信形式通知申请人。
4. 审核(当天)。审核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审核意见。发现材料需补正的,依法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
5.审批(当天)。审核审查结果并签发决定。
6.办结(当天)。对决定予以批准的进行制件;对决定不予批准的出具《不予许可(备案)决定书》。
7.送达(当天)。申请人通过邮政速递或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前往政务服务中心现场提出申请。
2.预审受理(当天)。接件人员核对接收后,当天对材料进行预审,提出预审意见,作出预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通过,出具电子版《受理通过短信》。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预受理驳回,通过短信形式通知申请人。
3.审核(当天)。审核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审核意见。发现材料需补正的,依法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
4.审批(当天)。审核审查结果并签发决定。
5.办结(当天)。对决定予以批准的进行制件;对决定不予批准的出具《不予许可(备案)决定书》。
6.送达(当天)。申请人通过邮政速递或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
许可收费
  不收费
中介服务
  无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行政
复议
部门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1号区委区政府大楼806室
电话 0755-29998309
网址 http://www.baoan.gov.cn/gkmlpt/index#20545
行政诉讼
行政
诉讼
部门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地址 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区行政中心东侧
电话 0755-25228778
网址 https://www.shenpan.gov.cn/
权利来源
-------这是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