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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伐、迁移城市树木

主管部门: 深圳市福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网上申办到现场不超过
0次
承诺期限(工作日)
5
基本信息
事项
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实施
机构
深圳市福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行使
层级
4
基本
编码
实施
编码
许可
事项
编码
00754324301003670033440304
通用
事项
名称
法定
办结
时限

情形1:地质钻探、市政设施抢修维护、安全隐患治理、路内交通...     20 (工作日)

情形2:建设项目(含开设路口)砍伐、迁移城市树木     20 (工作日)

情形3:市政公共服务接入工程(并联办理和告知承诺制)砍伐、...     20 (工作日)

情形4:抢险救灾(突发事件)砍伐、迁移城市树木     20 (工作日)

承诺
办结
时限

情形1:地质钻探、市政设施抢修维护、安全隐患治理、路内...     5 (工作日)

情形2:建设项目(含开设路口)砍伐、迁移城市树木     5 (工作日)

情形3:市政公共服务接入工程(并联办理和告知承诺制)砍...     1 (工作日)

情形4:抢险救灾(突发事件)砍伐、迁移城市树木     1 (工作日)

服务
对象
本行政许可适用于具备砍伐、迁移城市树木申请条件的事业单位、企业和个人。
实施
主体
性质
联办
机构
运行
系统
市级
办件
类型
承诺件
办理
形式
支持在线办理
通办
范围
全国
结果
名称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结果
样本

行使
内容
福田辖区
预约
办理
物流
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数量
限制

咨询
电话
监督
电话
0755-12345
窗口
办理
信息

福田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国际创新中心F座3楼(深南大道1006号)福田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 14:00-17:45(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位置指引:地铁:10号线/坂田线;11号线/机场线;14号线/东部快线;2号线(8号线)地铁16口;公交站:岗厦地铁站1(公交站)101路 113路 204路 223路 303路 320路326路326路大站快车 M103路 M106路 M133路M190路M447区间M447路 M448路高峰专线119路高峰专线221号 高快巴士40路;岗厦北地铁站2(公交站)101路 223路326路 M102路 高峰专线221号;第一职业技术学校2(公交站)13路;第一职业技术学校1(公交站)13路M448路;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公交站)M448路;人才大厦(公交站)107路 236路 M192路M213路M476路M555路

受理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1.城市建设的需要;2.修剪无法改变树木对人身、居住、交通或者市政设施等安全产生的威胁;3.树木需要迁移但是无迁移价值或者无法迁移、树木死亡或者发生检疫性病虫害,确需砍伐的;4.因抢险救灾或者处理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需要;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市区分工:
1.权责划分(市) :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的,由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决定。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的7条道路包括:深南路(含深南大道、深南中路、深南东路)、滨河大道、滨海大道、北环大道、笋岗路(笋岗东路、笋岗西路)、南坪快速路(西丽出口-水官高速广场)、丹平快速路。市管公园包括:深圳国际园林花卉博览园、中心公园、荔枝公园、人民公园、笔架山公园、莲花山公园、深圳湾公园等及市仙湖植物园。
2.权责划分(区) :区(新区)管辖范围内(除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外)的,由区(新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决定。
说明:同时涉及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砍伐或迁移城市树木的,申请人应根据以上规定的审批权限向该受理机关一并提出申请。

设定依据

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2024年)
同一项目占用面积不足一千五百平方米的,经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同意;
同一项目占用面积一千五百平方米以上的,经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同意;占用面积七千平方米以上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同意前应当报告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年,能源、交通、水利等建设周期较长的基础设施项目占用期限不得超过四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占用期满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质量要求恢复绿地。
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定期检查临时占用绿地情况,及时纠正超期占用、挪作他用等情形,督促建设单位按期恢复绿地及保证绿地恢复质量。
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2024年)
在城市绿地配置交通设施或者供排水、电力、通信等公共设施设备,办理相关手续时应当征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意见;属于改变城市绿地使用性质的,应当依法报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审批。
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2024年)
工程建设项目应当最大限度避免迁移、砍伐树木;无法避免的,应当在立项或者规划许可阶段、初步设计阶段相关文件中编制树木保护专章。
工程建设项目涉及树木保护、迁移、砍伐的,所需经费应当纳入项目预算。
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2024年)
对人身安全、公共安全构成威胁或者严重影响居住采光、通风,通过修剪不能有效治理的;
城市建设或者城市基础设施维护需要的;
因树木生长抚育需要的;
发生检疫性病虫害或者其他严重病虫害,未能有效治理的;
树木已经死亡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砍伐城市树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迁移生产绿地树木、个人自有房屋庭院内零星树木的,不需要办理审批手续。
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2024年)
迁移、砍伐二百株以上树木或者历史名园等重要场所树木的,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批准;
迁移、砍伐五十株以上二百株以下树木、胸径大于五十厘米十株以上树木或者胸径八十厘米以上树木的,报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批准;
迁移、砍伐本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树木的,报县级人民政府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批准。
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在批准前,应当进行现场查勘、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七日。属于砍伐树木的,应当征求专家意见;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应当组织专家论证。
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定期向社会公开迁移、砍伐城市树木的审批、监督检查情况。
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2024年)
经批准迁移树木的,申请人应当落实树木迁移地点,承担迁移和养护费用,采取保护措施,并于迁移完成后十五日内将迁移数量、树种、胸径、移植地点和养护管理等信息资料报批准迁移的城市绿化主管部门。
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和监督迁移树木的养护和管理。树木迁移后一年内未成活的,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督促申请人补植相应的树木。
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2024年)
严禁砍伐或者擅自迁移、修剪古树名木。
因国家、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无法避让或者无法有效保护古树名木,或者古树名木的生长状况对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且采取防护措施后仍无法消除安全隐患,确需迁移城市古树名木的,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提交省人民政府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审核,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在审查时应当组织现场查勘和专家论证,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十五日。
古树名木的生长状况对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可能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可以适当采取修剪、支架等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2024年)
因抢险救灾、处理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需要临时占用绿地或者迁移、砍伐树木的,可以先行实施。相关单位应当在险情排除后五日内补办相关手续,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申请材料
业务情形
材料信息
材料信息1
材料
名称

广东省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申请表

要求

1、A4规格;2、加盖公章;3、按要求填写。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2
材料
名称

申请书

要求

按要求填写,A4规格,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3
材料
名称

申请处理绿化的苗木清单(包括树木的位置、胸径、品种、现状照片

要求

1、包括树木的位置、胸径、品种、现状照片等情况 2、加盖申请人公章及绿化权属单位公章,属古树名木或古树后续资源的,需加盖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公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4
材料
名称

绿化树木位置图及现场照片

要求

1.将项目红线图或规划设计图与现状图叠加,准确测绘标注占用绿地的位置范围和面积,同时标清树木位置、种类、数量等; 2.因树木存在安全隐患移植树木,应在平面图准确标注树木点位;3.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5
材料
名称

非建设工程原因(如“三防”、病虫害、严重影响居民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对人身安全,交通安全或设施构成威胁

要求

提供相关原因的说明材料(照片及文字),加盖申请人公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1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6
材料
名称

属单位、私人宅院内的情况

要求

需提供有关树木及场地权属材料(如房产证、单位占地红线等),加盖申请人公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1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7
材料
名称

当地居民意见

要求

按要求提供,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8
材料
名称

专家意见

要求

砍伐城市树木,迁移历史名园等重要场所树木,迁移胸径大于50厘米10株以上或者胸径80厘米以上城市树木,迁移其他城市树木50株以上的,应提供专家意见。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9
材料
名称

砍伐、迁移、修剪树木的施工计划

要求

1、包括树木迁移时间进度、树木移植地点等内容。 2、加盖申请人公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10
材料
名称

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合法有效证明

要求

1.申请人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扫描件,或证件号供核验。 2.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11
材料
名称

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

要求

加盖公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1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公安机关)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12
材料
名称

征求所有权人意见情况1

要求

1、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范围内的城市树木须提供绿地(公园)管理部门审批意见表;2、涉及非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城市公共绿地上的树木须提供管理单位意见;涉及居住小区的树木须提供业主委员会意见、业主签名和公示结果;3、加盖公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企事业单位(树木权属(管理)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1
材料
名称

广东省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申请表

要求

1、A4规格;2、加盖公章;3、按要求填写。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2
材料
名称

申请处理绿化的苗木清单(包括树木的位置、胸径、品种、现状照片

要求

1、包括树木的位置、胸径、品种、现状照片等情况 2、加盖申请人公章及绿化权属单位公章,属古树名木或古树后续资源的,需加盖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公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3
材料
名称

道路占道施工、交通设施建设、开设路口工程审批表

要求

复印件加盖公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1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交通运输(公路、航道、港航)主管部门)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4
材料
名称

属单位、私人宅院内的情况

要求

需提供有关树木及场地权属材料(如房产证、单位占地红线等),加盖申请人公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1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5
材料
名称

砍伐、迁移、修剪树木的施工计划

要求

1、包括树木迁移时间进度、树木移植地点等内容。 2、加盖申请人公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6
材料
名称

征求所有权人意见情况1

要求

1、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范围内的城市树木须提供绿地(公园)管理部门审批意见表;2、涉及非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城市公共绿地上的树木须提供管理单位意见;涉及居住小区的树木须提供业主委员会意见、业主签名和公示结果;3、加盖公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企事业单位(树木权属(管理)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7
材料
名称

专家意见

要求

砍伐城市树木,迁移历史名园等重要场所树木,迁移胸径大于50厘米10株以上或者胸径80厘米以上城市树木,迁移其他城市树木50株以上的,应提供专家意见。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8
材料
名称

当地居民意见

要求

按要求提供,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9
材料
名称

申请书

要求

按要求填写,A4规格,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10
材料
名称

绿化树木位置图及现场照片

要求

1.将项目红线图或规划设计图与现状图叠加,准确测绘标注占用绿地的位置范围和面积,同时标清树木位置、种类、数量等; 2.因树木存在安全隐患移植树木,应在平面图准确标注树木点位;3.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11
材料
名称

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

要求

加盖公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1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公安机关)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12
材料
名称

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合法有效证明

要求

1.申请人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扫描件,或证件号供核验。 2.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13
材料
名称

工程建设许可文件

要求

一、建设项目需提交,开设路口无需提交;二、提交要求:1、道路建设和轨道交通类项目需提交以下批文之一均可:选址及用地预审意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审查意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市政类建设项目需提交以下批文之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审查意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建筑类建设项目需提交用地合同、临时用地合同。(政府投资项目可提交选址及用地预审意见(设计要点)和工程规划审查意见。);三、符合《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规定的可免于提交;四、批文包括正本、附件附图等,加盖申请人公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1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管、环卫、园林绿化、供水、排水)部门)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1
材料
名称

广东省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申请表

要求

1、A4规格;2、加盖公章;3、按要求填写。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2
材料
名称

申请书

要求

按要求填写,A4规格,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3
材料
名称

申请处理绿化的苗木清单(包括树木的位置、胸径、品种、现状照片

要求

1、包括树木的位置、胸径、品种、现状照片等情况 2、加盖申请人公章及绿化权属单位公章,属古树名木或古树后续资源的,需加盖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公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4
材料
名称

绿化树木位置图及现场照片

要求

1.将项目红线图或规划设计图与现状图叠加,准确测绘标注占用绿地的位置范围和面积,同时标清树木位置、种类、数量等; 2.因树木存在安全隐患移植树木,应在平面图准确标注树木点位;3.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5
材料
名称

属单位、私人宅院内的情况

要求

需提供有关树木及场地权属材料(如房产证、单位占地红线等),加盖申请人公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1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6
材料
名称

当地居民意见

要求

按要求提供,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7
材料
名称

专家意见

要求

砍伐城市树木,迁移历史名园等重要场所树木,迁移胸径大于50厘米10株以上或者胸径80厘米以上城市树木,迁移其他城市树木50株以上的,应提供专家意见。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8
材料
名称

砍伐、迁移、修剪树木的施工计划

要求

1、包括树木迁移时间进度、树木移植地点等内容。 2、加盖申请人公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9
材料
名称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行政许可容缺审批承诺书

要求

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10
材料
名称

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合法有效证明

要求

1.申请人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扫描件,或证件号供核验。 2.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11
材料
名称

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

要求

加盖公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1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公安机关)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12
材料
名称

征求所有权人意见情况1

要求

1、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范围内的城市树木须提供绿地(公园)管理部门审批意见表;2、涉及非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城市公共绿地上的树木须提供管理单位意见;涉及居住小区的树木须提供业主委员会意见、业主签名和公示结果;3、加盖公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企事业单位(树木权属(管理)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1
材料
名称

广东省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申请表

要求

1、A4规格;2、加盖公章;3、按要求填写。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2
材料
名称

申请书

要求

按要求填写,A4规格,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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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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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3
材料
名称

申请处理绿化的苗木清单(包括树木的位置、胸径、品种、现状照片

要求

1、包括树木的位置、胸径、品种、现状照片等情况 2、加盖申请人公章及绿化权属单位公章,属古树名木或古树后续资源的,需加盖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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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4
材料
名称

绿化树木位置图及现场照片

要求

1.将项目红线图或规划设计图与现状图叠加,准确测绘标注占用绿地的位置范围和面积,同时标清树木位置、种类、数量等; 2.因树木存在安全隐患移植树木,应在平面图准确标注树木点位;3.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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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5
材料
名称

非建设工程原因(如“三防”、病虫害、严重影响居民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对人身安全,交通安全或设施构成威胁

要求

提供相关原因的说明材料(照片及文字),加盖申请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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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6
材料
名称

属单位、私人宅院内的情况

要求

需提供有关树木及场地权属材料(如房产证、单位占地红线等),加盖申请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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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7
材料
名称

当地居民意见

要求

按要求提供,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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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8
材料
名称

专家意见

要求

砍伐城市树木,迁移历史名园等重要场所树木,迁移胸径大于50厘米10株以上或者胸径80厘米以上城市树木,迁移其他城市树木50株以上的,应提供专家意见。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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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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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9
材料
名称

砍伐、迁移、修剪树木的施工计划

要求

1、包括树木迁移时间进度、树木移植地点等内容。 2、加盖申请人公章

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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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道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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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10
材料
名称

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合法有效证明

要求

1.申请人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扫描件,或证件号供核验。 2.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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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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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11
材料
名称

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

要求

加盖公章

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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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道
行政机关(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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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
材料信息12
材料
名称

征求所有权人意见情况1

要求

1、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范围内的城市树木须提供绿地(公园)管理部门审批意见表;2、涉及非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城市公共绿地上的树木须提供管理单位意见;涉及居住小区的树木须提供业主委员会意见、业主签名和公示结果;3、加盖公章。

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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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道
企事业单位(树木权属(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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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通过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官网(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http://cgj.sz.gov.cn/或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 切换区域和部门-深圳市-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提出申请,如实在线填写《深圳市占用城市绿地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申请表》,上传规定格式的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的电子材料。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书及上传其他申请材料的,视为无效申请。注意: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只负责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管理范围内的申请,其它的向辖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申请。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可邮寄),作出受理决定,并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事项属于规定范围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受理申请;申请事项不属于规定范围、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受理结果通过全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告知申请人。
3.审核 实施机关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特别程序时间)按照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出具审核意见。
4.审批 实施机关根据审核意见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
5.办结 实施机关在1个工作日内按照许可决定办结。 准予许可的,申请人将获取准予许可的《深圳市(市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予许可的,申请人将获取不予许可的《深圳市(市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6.送达 申请人凭受理回执到办理窗口领取书面许可决定书或邮寄送达。
说明:抢险救灾砍伐、迁移城市树木情形及市政公共服务接入工程砍伐、迁移城市树木情形属即办件类型,1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核、审批、办结)。
(区城管部门办理流程以各自实际情况为准。)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本事项已实现网上办理,建议申请人通过网上办理,申请人可到市、区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询问并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网上办理。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填写《深圳市占用城市绿地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申请表》,该表格可在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网站(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http://cgj.sz.gov.cn/)或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 切换区域和部门-深圳市-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上免费下载,书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注意: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只负责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管理范围内的申请,其它的向辖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申请。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作出受理决定,并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事项属于规定范围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受理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需补正材料的,接件受理人员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材料,并出具《行政许可申请补正告知书》,申请人应一日内补正全部申请材料;申请事项不属于规定范围、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受理结果通过全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告知申请人。
3.审核 实施机关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特别程序时间)按照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出具审核意见。
4.审批 实施机关根据审核意见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
5.办结 实施机关在1个工作日内按照许可决定办结。 准予许可的,申请人将获取准予许可的《深圳市(市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予许可的,申请人将获取不予许可的《深圳市(市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6.送达 申请人凭受理回执到办理窗口领取书面许可决定书或邮寄送达。
说明:抢险救灾砍伐、迁移城市树木情形及市政公共服务接入工程砍伐、迁移城市树木情形属即办件类型,1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核、审批、办结)。
(区城管部门办理流程以各自实际情况为准。)

特殊环节
    无
许可收费
是否
收费
收费
收费
环节
网上
支付
不支持
收费项目1
收费
项目
名称
恢复绿化补偿费
收费
标准
《深圳市城市绿地占用收费办法》(深价【2001】70号)
收费
依据
名称
《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2014年修正
收费
依据
文号
根据2014年11月26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十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条款号及条款具体内容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地,已占用的必须限期归还,并恢复城市绿地的使用功能。
  因公益性市政建设确需占用城市绿地的,必须征得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并由城市规划部门按照调整城市规划的原则,补偿同等面积同等质量的绿地。
  同一建设工程项目占用城市绿地七千平方米以上的,由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批准;占用城市绿地一千五百平方米以上七千平方米以下的,报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占用城市绿地一千五百平方米以下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因建设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必须按照规定报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恢复绿地实际费用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交纳恢复绿化补偿费,并到县级以上城市规划和国土部门办理手续。占用期满后,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恢复绿地。临时占用绿地造成相关设施破坏的,占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介服务
  无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行政
复议
部门 福田区人民政府或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
电话 0755-82918520
网址 http://www.szft.gov.cn/xxgk/ztbd/xzfyzn/index.html
行政诉讼
行政
诉讼
部门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地址 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深盐路2088号
电话 0755-12368、0755-25228836
网址 https://shenpan.gov.cn/index.aspx
权利来源

1.权责划分(区、县)
福田区管辖区内城市绿化

-------这是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