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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审批

主管部门: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网上申办到现场不超过
0次
承诺期限(工作日)
1
基本信息
事项
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实施
机构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行使
层级
4
基本
编码
0101019000
实施
编码
440307000000007546620001
许可
事项
编码
00754662001010190014440307
通用
事项
名称
法定
办结
时限

5 (工作日)

通办
范围

全国

承诺
办结
时限

1 (工作日)

服务
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1、新建10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埋置深度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不低于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2、除第1项规定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的5%修建6级(含)以上的防空地下室;3、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内除第1项规定以外的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的5%集中修建6级(含)以上的防空地下室。(注:民用建筑包括除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
实施
主体
性质
联办
机构
运行
系统
市级
办件
类型
即办件
办理
形式
支持在线办理
结果
名称
深圳市人防工程建设意见征询单(深圳市)
结果
样本

行使
内容
预约
办理
物流
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数量
限制

咨询
电话
监督
电话
0755-12345
窗口
办理
信息

深圳市龙岗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翔大道8033-1号龙岗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交通指引:世贸百货公交站下,途经线路:351路、802路、810路、811路、862路、E6路、E7路、E34路、M139路、M276路、M220路、M277路、M280路、M315路、M306路、M307路、M230路、M361路、M386路、E34路、E23路、E25路、高速巴士81路等。

受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城市新建民用建筑的单位、个人可以提出申请:
  (一)新建10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二)新建除第(一)项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的2%—5%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三)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除第(一)项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的2%—5%集中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四)新建除第(一)项规定以外的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的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的3%—5%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
  (五)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危房翻新住宅项目,按照翻新住宅地面总建筑面积的3%—5%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
(注:民用建筑包括除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年)
城市的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工程的建设,应当兼顾人民防空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年)
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2010年)
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新建10层以上或基础埋置深度达3米以上的9层以下民用建筑,应建相应于首层建筑面积的防空地下室。其余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统一规划修建防空地下室。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2010年)
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但因地质、施工等客观条件不能与地面建筑同时修建的,经市级以上(不含县级市,下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建设单位按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缴纳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所需的建设经费(以下简称易地建设费)。
不符合第一款规定条件的,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建设单位以缴纳易地建设费代替防空地下室建设。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2010年)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批时必须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未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的,规划部门不得发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

申请材料
材料信息
材料信息1
材料
名称

深圳市人防工程报建登记表

要求

报建登记表要求:1、单位申报,需法人代表签名,并盖单位公章(原件,加盖实体公章);2、个人申报,需个人签名并加盖指模;3、建设单位名称应与用地规划许可证上用地单位名称保持一致;4、项目名称应与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要点)上项目名称一致;已有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命名批复,项目名称以工程规划证或命名批复的项目名称为准。5、交表日期要填写。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2
材料
名称

规划设计要点或用地规划许可证

要求

如无法使用电子证照,需提交复印件需盖实体公章,具体咨询:0755-89594318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1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3
材料
名称

人防工程方案设计文本

要求

1、设计文本加盖设计单位公章和出图专用章;项目各专业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注册建筑师章、注册结构工程师章(注意:请使用实体章);2、方案设计文本中需包含建筑面积分栋分层汇总表;3、如方案设计文本中无分栋分层汇总表的,如以文件形式提交的,须加盖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公章。4、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三米(或者不足规定的地下室空间净高)的,应提交基础设计文件和相应的情况说明。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4
材料
名称

免建防空地下室的申请

要求

单位的,盖单位公章;个人的,签名盖指模。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建设单位在网上填写《建设项目情况登记表》,备齐资料后,窗口送交申请材料。
2、受理。主办部门进行项目现场查勘,核查有无早期人防工事,是否符合防空地下室易地修建条件等情况。查勘后,填写《现场情况查勘确认表》。(注现场查勘时间不计入审批流程的时限)
3、审查。主办部门按规定审批时限办结。 4、证件制作与送达。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建设单位在网上填写《建设项目情况登记表》,备齐资料后,向空港政务中心2、3号窗口送交申请材料。
2、受理。区规建局进行项目现场查勘,核查有无早期人防工事,是否符合防空地下室易地修建条件等情况。查勘后,填写《现场情况查勘确认表》。(注现场查勘时间不计入审批流程的时限)
3、审查。区规建局按规定审批时限办结。 4、证件制作与送达。

特殊环节
    无
许可收费
  不收费
中介服务
  无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行政
复议
部门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
地址 龙岗区清林路77号海关大厦东座12楼1219室
电话 0755-28684113
网址 http://www.lg.gov.cn/xxgk/zwgk/xzfy/
行政诉讼
行政
诉讼
部门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电话 0755-82679700
网址 http://www.shenpan.gov.cn/
权利来源
-------这是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