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分厅!

民办学前教育机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者变更核准

主管部门: 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
网上申办到现场不超过
0次
承诺期限(工作日)
1
基本信息
事项
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实施
机构
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
行使
层级
4
基本
编码
0101074000
实施
编码
440305000000007549450002
许可
事项
编码
00754945001010740024440305
通用
事项
名称
法定
办结
时限

20 (工作日)

通办
范围

全国

承诺
办结
时限

1 (工作日)

服务
对象
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实施
主体
性质
联办
机构
运行
系统
非垂直系统
办件
类型
即办件
办理
形式
支持在线办理
结果
名称
民办学校举办者变更的批复
结果
样本
行使
内容
预约
办理
物流
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数量
限制

咨询
电话
监督
电话
0755-12345
窗口
办理
信息

深圳市南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辅路3001号深圳湾体育中心南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深圳湾体育中心东南侧独栋楼房)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45(午间服务时间12:00-14:00。法定节假日休息,不对外办公。)
交通指引:公交: 乘坐B964到南山区行政服务大厅站。乘坐58路;58路大站快车;72路;80路;229路;322路;337路;k204路;m347路;m463路;m493路;n24等线路到滨海科苑立交站或深圳湾体育中心站。地铁:2号线、11号线后海站H出口。

受理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民办学前教育机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者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6年修正)(2017年)
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

申请材料
材料信息
材料信息1
材料
名称

深圳市民办学校举办者变更申请表

要求

1、原举办者提交《深圳市民办学校(幼儿园)举办者变更申请表》,如实填写,提交签字盖章版原件。2、按规定,申请由原举办者发起;经办人如果为非原举办者,必须要得到原举办者的授权,请附上书面授权书。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2
材料
名称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要求

提交原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市教育局)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3
材料
名称

财务清算报告

要求

由原举办者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清算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原举办者名称或个人姓名、注册时间、注明开办资金来源及数额、目前开办资金剩余数额、有无债权债务、剩余资产数额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4
材料
名称

学校新章程

要求

双面打印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1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5
材料
名称

房屋租赁凭证

要求

经租赁办备案的房屋租赁凭证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深圳市住建局)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6
材料
名称

联合办学协议书

要求

联合举办的,应当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办学宗旨、培养目标以及各方的出资数额、方式和权利、义务等。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7
材料
名称

申请人证件

要求

(1)原举办者是个人的,提交身份证;
(2)原举办者是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广东省公安厅)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8
材料
名称

理(董)事会决策机构会议决议

要求

收原件,理事成员签名,单位盖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9
材料
名称

变更后举办者证件

要求

拟变更后举办者为单位的,提交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信用征信证明;拟变更后举办者为自然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无犯罪记录及征信证明。(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10
材料
名称

转让协议

要求

协议书务必真实有效。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11
材料
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要求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省自然资源厅)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注册开通或登录账户,查找事项并在线预申报。
2、受理(当场)
申请人向收件单位提交预审通过的材料(可邮寄),收件单位核对材料,作出受理决定。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预收件回执》、《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当场告知原因并出具《不予受理回执》;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但材料不齐全或者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窗口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缺材料和材料内容要求,并出具《一次性补证告知书》。
3、审核(当场,特别程序:30个工作日内,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审核人员收到材料后进入审核环节,材料审核,组织特别程序审核(特别程序包括书面核查;实地核查;招标与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考试、考核;专家评审;技术审查;听证;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集体审查;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查方式),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审核条件的,审核人作出符合的结论。对有部分或全部不符合审核条件的,作出不符合的结论,同时提出具体理由,并将审核结论告知审批人。
4、审批(1个工作日)
审批人员根据审核人员的审核结论,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通过的当天予以办结并出具结果文书,审批决定不通过的当天予以办结并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5、办结(当场)
审批单位完成制证并办结,送达出件窗口。
6、送达
申请人可通过快递邮寄或当场领取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备齐材料到政务服务中心提交材料,现场申请。
2、受理(当场)
申请人到窗口提交材料,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预收件回执》、《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当场告知原因并出具《不予受理回执》;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但材料不齐全或者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窗口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缺材料和材料内容要求,并出具《一次性补证告知书》。
3、审核(当场,特别程序:30个工作日内,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审核人员收到材料后进入审核环节,组织特别程序审核(特别程序包括书面核查;实地核查;招标与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考试、考核;专家评审;技术审查;听证;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集体审查;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查方式),对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审核条件的,审核人作出符合的结论。对有部分或全部不符合审核条件的,作出不符合的结论,同时提出具体理由,并将审核结论告知审批人。
4、审批(1个工作日)
审批人员根据审核人员的审核结论,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通过的当天予以办结并出具结果文书,审批决定不通过的当天予以办结并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5、办结(当场)
审批单位完成制证并办结,送达出件窗口。
6、送达
申请人可通过快递邮寄或到场领取结果。

特殊环节
    无
许可收费
  不收费
中介服务
  无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行政
复议
部门 深圳市南山区司法局
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2号区政府大楼A1318
电话 0755-26542145
网址 https://www.szns.gov.cn/ztzl/xzfybszn/index.html
行政诉讼
行政
诉讼
部门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华交易广场8楼
电话 0755-82679770,0755-82679711
网址 http://www.shenpan.gov.cn/
权利来源
-------这是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