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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产地检疫合格证核发

主管部门: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网上申办到现场不超过
0次
承诺期限(工作日)
1
基本信息
事项
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实施
机构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行使
层级
4
基本
编码
0100574000
实施
编码
440342000000053983602000
许可
事项
编码
05398360201005740004440342
通用
事项
名称
法定
办结
时限

20 (工作日)

通办
范围

全国

承诺
办结
时限

1 (工作日)

服务
对象
实施
主体
性质
联办
机构
林业和草原,自然资源
运行
系统
市级
办件
类型
即办件
办理
形式
支持在线办理
结果
名称
产地检疫合格证(深圳市)
结果
样本

行使
内容
预约
办理
物流
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数量
限制

咨询
电话
监督
电话
0755-12345
窗口
办理
信息

深圳市龙华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华区龙华大道2281号国鸿大厦A座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一) 公交车 1. 龙华区政务服务中心站 b603路;b916路;m202路;m212路;m228路;m264路;m287路;m302路;m337路;m339路;m401路;m450路;m464路;m504路;m510路;m517路;m534路;高峰专线80路;深莞1线(二) 地铁 1. 清湖地铁站 A出口往前走约600米,在第二个十字路口右转,步行约300米

受理条件

生产、经营应实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生产和经营之前向当地森检机构备案,并在生产期间或者调运之前向当地森检机构申请产地检疫。对检疫合格的,由森检机构发给《产地检疫合格证》;对检疫不合格的,由森检机构发给《检疫处理通知单》。产地检疫的技术要求按照《国内森林植物检疫技术规程》的规定执行。

设定依据

植物检疫条例(2017年)
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繁育单位,必须有计划地建立无植物检疫对象的种苗繁育基地、母树林基地。试验、推广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得带有植物检疫对象。植物检疫机构应实施产地检疫。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2011年)
生产、经营应实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生产和经营之前向当地森检机构备案,并在生产期间或者调运之前向当地森检机构申请产地检疫。对检疫合格的,由森检机构发给《产地检疫合格证》;对检疫不合格的,由森检机构发给《检疫处理通知单》。产地检疫的技术要求按照《国内森林植物检疫技术规程》的规定执行
广东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2024年)
生产单位或个人向当地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提出检疫书面申请;
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派出植检员定期到生产现场实施检疫,填写《产地检疫记录》;
检疫合格的,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检疫不合格的,出具《植物检疫处理通知单》,责令进行疫情处理。

申请材料
材料信息
材料信息1
材料
名称

授权委托书

要求

1.A4规格;2.单位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添加法人身份证号和法人签名;3.单位委托的,注明单位全称和营业执照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个人委托书需添加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和委托人签字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2
材料
名称

营业执照

要求

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 2.在线填写申请表和上传其它材料。 3.网上核准通过后将纸质申请材料交办理机关。 4.对检疫合格的,由森检机构发给《产地检疫合格证》;对检疫不合格的,由森检机构发给《检疫处理通知单》。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与审查: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查,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不符合法定受理范围的,不予受理。
3.颁证:对检疫合格的,由森检机构发给《产地检疫合格证》;对检疫不合格的,由森检机构发给《检疫处理通知单》。 4.送达:以快递或者通知申请人领取的方式送达。

特殊环节
    无
许可收费
  不收费
中介服务
  无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行政
复议
部门 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或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7号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
电话 0755-23761237
网址 http://sf.sz.gov.cn/
行政诉讼
行政
诉讼
部门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地址 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深盐路2088号
电话 0755—25228750/0755-25228778
网址 http://www.shenpan.gov.cn/
权利来源
-------这是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