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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运代理资助项目

主管部门: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网上申办到现场不超过
0次
承诺期限(自然日)
180
基本信息
事项
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
实施
机构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承诺
办结
时限
180 (自然日)
服务
对象
服务
事项
编码
4403000000006939513770001003431001
办件
类型
承诺件
结果
名称
结果
样本

物流
快递
不支持物流快递
数量
限制
咨询
电话
监督
电话
窗口
办理
信息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无
办理时间:无
交通指引:无

受理条件

考核年度内,在深圳港完成进出口重箱量超过2000标准箱(含)的国际货运代理公司。考核年度为申请之日上一自然年度。

设定依据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港航业领域资助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2022年)
港航业领域资助资金包含以下资助项目:
港口类。
港口企业集装箱吞吐量资助项目;
海铁联运资助项目;
国际货运代理资助项目。
航运类。
船籍港资助项目。
邮轮客运类。
邮轮运营资助项目。
国内客运资助项目。

申请材料
业务情形
材料信息
材料信息1
材料
名称
企业概况及运营情况
要求 根据资助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填报。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2
材料
名称
法人授权委托书
要求 法人授权委托书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3
材料
名称
商务部国际货运运输代理公司备案表
要求 原件彩色扫描。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4
材料
名称
考核年度内国际货运代理公司进出口重箱清单
要求 根据资助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填报。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5
材料
名称
考核年度内国际货运代理公司进出口重箱箱量统计表
要求 考核年度内国际货运代理公司进出口重箱箱量统计表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6
材料
名称
代收款委托书
要求 境外申报主体已在境内开设银行账户的,不得委托代收款;未在境内开设银行账户的,需通过合同(协议)委托境内专业机构(含商业银行)、依法律法规确定具备跨境业务办理资质的专门机构接收财政资金,并提供相关合同(协议),资金主管部门或预算单位将先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将资金支付至境内代理机构账户,再由代理机构支付至境外收款主体账户,境外申报主体收到财政资金后应补充提供收款证明。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1
材料
名称
企业概况及运营情况
要求 根据资助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填报。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2
材料
名称
法人授权委托书
要求 法人授权委托书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3
材料
名称
商务部国际货运运输代理公司备案表
要求 原件彩色扫描。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4
材料
名称
考核年度内国际货运代理公司进出口重箱清单
要求 根据资助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填报。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5
材料
名称
考核年度内国际货运代理公司进出口重箱箱量统计表
要求 考核年度内国际货运代理公司进出口重箱箱量统计表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6
材料
名称
代收款委托书
要求 境外申报主体已在境内开设银行账户的,不得委托代收款;未在境内开设银行账户的,需通过合同(协议)委托境内专业机构(含商业银行)、依法律法规确定具备跨境业务办理资质的专门机构接收财政资金,并提供相关合同(协议),资金主管部门或预算单位将先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将资金支付至境内代理机构账户,再由代理机构支付至境外收款主体账户,境外申报主体收到财政资金后应补充提供收款证明。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0个自然日。
2.受理。
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员不予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受理审查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3.审核。
受理后,市交通运输局审查工作人员在200个自然日内开展审核。(该时限不包括特殊以下程序:1.第三方认定;2.外部审查。)
4.审批。
审批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拟定审批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5.办结
公示无异议的,出具正式审批结果,办结。(5个工作日)
6.送达
将审批结果通知相关企业。待预算资助资金拨付至市交通运输局后,按支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

窗口办理流程

服务收费
  不收费
-------这是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