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分厅!

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主管部门: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网上申办到现场不超过
0次
承诺期限(工作日)
1
基本信息
事项
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
实施
机构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承诺
办结
时限
1 (工作日)
服务
对象
服务
事项
编码
4403000000006939811031000303982004
办件
类型
即办件
结果
名称
结果
样本

物流
快递
不支持物流快递
数量
限制
咨询
电话
监督
电话
窗口
办理
信息

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厅(龙华管理部)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致远中路18号深圳通大厦第二层208A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厅(龙华管理部)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公交可乘坐75路、E11路、E22路、E7路、M130路、M134线、M217路、M299路、M340路、M341路、M352路、M363路、M567路、M572路、M597路、高峰专线120路、高峰专线133路、高峰专线137路以及龙华设计产业园接驳线C33。地铁4、5、6号线:深圳北站A、D、E出口。

窗口
办理
信息

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厅(福田管理部)综合窗口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2008号侨香村1栋裙楼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厅(福田管理部)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公交可乘坐73路、104路、316路、323路、B611路、B968路、M222路、M312路、M398路 至“翠海花园站” 蛇口线 (地铁 2 号线):侨香站C1出口。

窗口
办理
信息

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宝安管理部)综合窗口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大道288号宝源华丰总部经济大厦东侧2楼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宝安管理部)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可乘坐320路,718路,M240路,M375路,M382路,M507路,M558路,M377路至圣淘沙站; 罗宝线(地铁1号线)西乡站C、D出口,机场线(地铁11号线)碧海湾站C出口。

窗口
办理
信息

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归集银行公积金业务综合窗口(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委托归集银行办理)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归集银行网点约360个,遍布深圳市各街道,具体请前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zjj.sz.gov.cn/xxgk/ywwd/jctq/)查询,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归集银行网点遍布深圳市各街道,具体请前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zjj.sz.gov.cn/xxgk/ywwd/jctq/)查询,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窗口
办理
信息

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厅(龙岗管理部)综合窗口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黄阁北路龙岗天安数码新城2号楼2层A202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厅(龙岗管理部)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地铁16号线(龙坪线):黄阁坑C出口;公交可乘M446,M589,M185,M386,M360,M276,M317到龙岗天安数码城①;810,M229,M317,M446,M447,E27,862,M593,M139到龙岗中专。

受理条件

职工已领退休证明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申请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本息余额。
职工可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i深圳、“广东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粤省事”微信小程序、银行自助终端(工行、建行)刷脸登录办理此业务。

业务办理须知:
1.办理销户提取业务前,个人账户须为封存状态,封存手续由单位办理。
2.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为零的,可在线办理零余额账户销户提取业务,或凭身份证和联名卡通过网上预约到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

跨省通办:
1.我中心为受理中心:我中心跨省通办专柜受理异地缴存职工的申请,对职工身份及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通过监管平台及邮递方式向属地中心发送职工申请,由属地中心为职工办理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我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通过职工的预留手机号通知职工办理结果。
2.我中心为属地中心:我中心收到深圳缴存职工通过异地中心发来的跨省通办申请,要求办理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核实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后为职工办理离休、退休提取业务。该业务已实现全流程网办,职工也可在网上进行办理。
3.目前,福田管理部、宝安管理部、龙岗管理部、龙华管理部可受理跨省通办业务申请。
【温馨提示】“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可在各地公积金中心管理部领取。

设定依据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2014年)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退休;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三)男性年龄满五十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四十五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   (四)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
  (五)户籍迁出本市;   (六)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七)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八)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按本市规定的比例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四)退休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户籍迁出本市的;
  (七)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
  (八)女满45周岁、男满50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的;   (九)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十)经公积金管委会审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第(一)项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和(二)、(三)项规定中的自住住房限于本市范围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申请材料
材料信息
材料信息1
材料
名称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个人授权、承诺书
要求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个人授权、承诺书原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2
材料
名称
居民身份证
要求 1.需提供原件
2.港澳台和外籍人士在深圳退休并取得退休证的,也可办理。港澳地区职工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身份证,台湾地区职工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职工提供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公安机关)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3
材料
名称
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要求 刷卡验密。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4
材料
名称
职工退休证
要求 1.退休证原件一份,若无法提供退休证,需提供《省直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证明》或《养老保险核定表》原件一份(已满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不提供,直接办理)。
2.职工未携带纸质退休证的,可凭电子退休证办理业务。
3.该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申请人无须提供原件,如遇到无法查询到证照的,仍需提供材料原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5
材料
名称
“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
要求 加盖中心管理部业务审核章或公章;本申请表一式两份,受理地中心、缴存地中心各留存一份。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6
材料
名称
授权委托证明材料
要求 1.委托配偶办理时须提供:
(1)结婚证原件(婚姻登记地在广东省内的无需提供(如联网查询无法核查的仍需提供));
(2)配偶身份证件原件。
2.委托他人办理时须提供:
(1)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3.在线授权:职工可通过“数字空间”微信小程序或i深圳APP在线授权他人办理业务。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支付宝市民中心、“粤省事”微信小程序、i深圳APP等选择个人提取业务中的“离休、退休提取”,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后提交。(在线办理免提交表单)
2受理:系统当场自动受理。
3审核:系统当场自动审核。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系统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当场审批不通过。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
6送达:系统当场自动出业务受理回执,申请人自行打印。
注:职工本人首次办理前须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详见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业务办事指南。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离休、退休销户提取”业务模块,填报相关信息后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2 受理:公积金窗口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 审核:公积金窗口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
4 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公积金窗口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 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
6 送达:申请人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

服务收费
  不收费
-------这是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