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交通建设工程工地安装、拆卸、使用的施工起重机械)施工安装、拆卸告知备案
主管部门: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事项 类型 |
公共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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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 机构 |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
承诺 办结 时限 |
1 (工作日) |
服务 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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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事项 编码 |
4403030000000075418890000300478001 |
办件 类型 |
即办件 |
结果 名称 |
|
结果 样本 |
无 |
物流 快递 |
支持物流快递 |
数量 限制 |
无 |
咨询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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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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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罗湖区政务服务中心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罗湖区黄贝街道经二路48号罗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 |
该事项不适用容缺收件。
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应当取得相应许可。拟安装或拆卸的设备应是纳入《特种设备目录》,并在交通建设工程工地安装、拆卸的施工起重机械。
《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2014年)
第四条 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的派出机构可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建设工程工地电梯安装以及建设工程工地所用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和使用,由负责工地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的行政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市政燃气管道和已投入运营的天然气长输管道,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市、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机构按照各自职责要求,依法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4年)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将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委托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交通建设工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2020年)
"安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根据安全技术标准及现场安装、拆卸作业环境条件,逐台编制特种设备安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达到一定规模的,应组织专家论证;
(二)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要求检查特种设备及现场施工条件;
(三)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书面告知作业人员在安装拆卸过程中的危险源及安全操作规程,并签字确认;
(四)制定特种设备安装、拆卸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将特种设备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及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安装、拆卸时间等资料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核,并在安装、拆卸作业两个工作日前将经审核的上述资料、《深圳市交通建设工程特种设备安装(拆卸)告知表》书面告知市交通运输局。"
材料信息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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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深圳市交通建设工程特种设备安装(拆卸)告知表 | |
要求 | 一式两份(原件)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2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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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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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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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设备安装(拆卸)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合同、安全管理协议书 | |
要求 | 复印件加盖公章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0 |
复印件 | 1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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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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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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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设备安装(拆卸)单位的企业资质证书或企业资质证书告知承诺书 | |
要求 | 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住建局、质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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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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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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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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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特种设备安装(拆卸)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方案、特种设备安装(拆卸)应急救援预案 | |
要求 | 根据危大分部分项工程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程序报审。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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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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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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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安装(拆卸)作业人员名单(现场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等)、特种工证件 | |
要求 | 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0 |
复印件 | 1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住建局、质监局或其它发证政府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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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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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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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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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设备安装(拆卸)作业人员的社会保险、劳务合同 | |
要求 | 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0 |
复印件 | 1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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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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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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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设备安装(拆卸)作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 |
要求 | 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0 |
复印件 | 1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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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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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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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设备安装(拆卸)过程中所使用的辅助起重机械资料和司机、信号司索工的证件 | |
要求 | 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0 |
复印件 | 1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住建局、质监局或其它发证政府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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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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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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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
(2)受理。符合申请要求,系统自动受理;不符合申请要求的,系统受理不通过并告知不通过原因,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3)审核。受理审核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即时作出审核决定。
(4)办结。作出审核决定后即时办结,上传结果。符合(交通建设工程工地安装、拆卸、使用的施工起重机械)施工安装、拆卸告知备案要求的,予以通过,不符合(交通建设工程工地安装、拆卸、使用的施工起重机械)施工安装、拆卸告知备案要求的,出具《不予通过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具体理由和权利救济途径。
(5)送达。领取结果。申请人通过系统自行下载结果或按约定方式领取结果。
1、申请:申请人到市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现场网上申报及咨询。
2、受理:受理人员对接收到的材料进行预审,即时提出预审意见,并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回执单》;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核:受理后,审核人员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即时作出审核决定。
4、办结:决定人根据审核意见即时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出具审查通过结果;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5、送达: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