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低保边缘待遇审批
主管部门: 深圳市罗湖区民政局
| 事项 类型 |
公共服务事项 |
|---|---|
| 实施 机构 |
深圳市罗湖区民政局 |
| 承诺 办结 时限 |
18 (工作日) |
| 服务 对象 |
|
| 服务 事项 编码 |
44030300000000754246X0000300006001 |
| 办件 类型 |
承诺件 |
| 结果 名称 |
深圳市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 |
| 结果 样本 |
|
| 物流 快递 |
不支持物流快递 |
| 数量 限制 |
无 |
| 咨询 电话 |
|
| 监督 电话 |
|
| 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罗湖区政务服务中心 |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罗湖区黄贝街道经二路48号罗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 |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个人可以提出申请:(1)本市户籍居民;(2)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高于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该标准1.5倍的居民。
《关于印发深圳市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2018年)
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认定标准(以下简称认定标准)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市政府可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居民实际生活水平适时调整认定标准,并予以公布。
| 材料信息1 | ||
|---|---|---|
| 材料 名称 |
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 |
| 要求 | 提供原件 |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 复印件 | 0 |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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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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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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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信息2 | ||
|---|---|---|
| 材料 名称 |
居民身份证 | |
| 要求 | 所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 |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 复印件 | 0 |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公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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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本 表格 |
||
| 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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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
申请人在“粤省事小程序”提交申请,选择服务专区民政百项栏目,找到社会救助在线办理,填写本人及家庭成员基本信息,并手机签署《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电子授权书》(户主及家庭成员须人脸验证,若不在一起居住可发送微信链接),扫描上传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提交等候工作人员审核
(二)受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结果,生成核对报告,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对核对结果有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重新开展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
(三)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后,对申请人家庭实际情况逐一入户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并将调查核实结果在村(居)民委员会设置的村(居)务公开栏、社区公开栏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相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公示期间有异议且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民主评议,并将民主评议结果和相关材料一并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四)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全面审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并随机抽查核实,作出审批决定。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及时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设置的村(居)务公开栏、社区公开栏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大厅进行公示;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在作出审批决定的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公示后有异议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组织调查核实,并将调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发给《深圳市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从公示结束之日下月起给予救助待遇。
1、申请 申请人备齐材料到行政服务大厅提交材料,现场申请。
2、受理(1个工作日) 申请人到窗口提交材料,行政服务大厅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当场告知原因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但材料不齐全或者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窗口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缺材料和材料内容要求。
3、审核(7个工作日) 审核人员收到材料后进入审核环节,材料审核,入户调查,生活状况综合评估等,并提出审核意见(特别程序:公示7个自然日,时限不计入承诺时限)对符合审核条件的,审核人作出符合的结论。对有部分或全部不符合审核条件的,作出不符合的结论,同时提出具体理由,3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论告知审批人。
4、审批(4个工作日) 审批人员根据审核人员的审核结论,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通过的当天予以办结并出具 《深圳市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结果文书(特别程序:长期公示),审批决定不通过的当天予以办结并出具《不予批准告知书》。
5、送达 申请人可通过快递邮寄或到场领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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