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眷身份证明办理
主管部门: 中共南山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 事项 类型 |
公共服务事项 |
|---|---|
| 实施 机构 |
中共南山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
| 承诺 办结 时限 |
5 (工作日) |
| 服务 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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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 事项 编码 |
4403050000000075495141000303908001 |
| 办件 类型 |
承诺件 |
| 结果 名称 |
广东省侨眷身份证明 |
| 结果 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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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流 快递 |
支持物流快递 |
| 数量 限制 |
无 |
| 咨询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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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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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南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创新广场服务厅 |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306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A座B3层南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创新广场服务厅综合窗口 |
| 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南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辅路3001号深圳湾体育中心南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深圳湾体育中心东南侧独栋楼房) |
侨眷为维护某一项合法权益或落实其某一项侨务政策,有关部门或单位要求其提供侨眷身份证明的,由侨眷本人依法提出申请,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关于归侨、侨眷身份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2008年)
归侨、侨眷为维护其某一项合法权益或落实其某一项侨务政策,有关部门或单位要求其提供归侨、侨眷身份证明的,须由归侨、侨眷本人依法提出申请,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交侨务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有效身份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其身份并开具归侨、侨眷身份证明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2004年)
归侨、侨眷的身份,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侨务工作的机构根据本人申请审核认定。
《广东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实施办法》(2002年)
归侨、侨眷的身份需要确认的,须持所在单位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根据其人事档案、本人提供的有效证件或者户籍登记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侨务部门办理。
| 材料信息1 | ||
|---|---|---|
| 材料 名称 |
广东省侨眷身份确认申请表 | |
| 要求 |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 复印件 | 0 |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 |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受理单位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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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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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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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信息2 | ||
|---|---|---|
| 材料 名称 |
广东省居民户口簿 | |
| 要求 |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 复印件 | 0 |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 |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广东省公安厅) |
|
| 范本 表格 |
||
| 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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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信息3 | ||
|---|---|---|
| 材料 名称 |
华侨回国定居证 | |
| 要求 | 申请材料的形式分为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申请书加盖的公章须与其申请单位名称完全一致。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统一在纸张的左侧装订,复印件均应加盖申请人公章。电子申请材料采用pdf、jpg、doc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能超过4M;文件应以单个文件命名上传,文件名称应与申请材料名称一致,按照附件顺序上传至网上办事窗口;电子文件应原件彩色扫描上传,文件内容应清晰、完整。 |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0 |
| 复印件 | 1 |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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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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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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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
2、受理(当场)。申请人向收件单位提交预审通过的材料(可邮寄),收件单位核对材料,作出受理决定。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当场告知原因并出具《不予受理回执》;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但材料不齐全或者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窗口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缺材料和材料内容要求,并出具《一次性补正告知书》。
3、审核(材料审核:3个工作日内)。审核人员收到材料后进入审核环节,材料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审核条件的,审核人作出符合的结论。对有部分或全部不符合审核条件的,作出不符合的结论,同时提出具体理由,并将审核结论告知审批人。
4、审批(1个工作日)。审批人员根据审核人员的审核结论,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通过的当天予以办结并出具结果文书,不通过的当天予以办结并告知申请人原因。
5、办结(1个工作日)。审批单位完成制证并办结,送达出件窗口。
6、送达。申请人可通过快递邮寄或到场领取结果。
流程:第一步:申请人向办事窗口提出申请;第二步:窗口人员核对申请资料现场确定是否受理;第三步:审查;第四步:审批通过;第五步:将侨眷证明审批结果送达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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