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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补贴

主管部门: 深圳市南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网上申办到现场不超过
0次
承诺期限(工作日)
10
基本信息
事项
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
实施
机构
深圳市南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承诺
办结
时限
10 (工作日)
服务
对象
服务
事项
编码
4403050000004557470630000300678001
办件
类型
承诺件
结果
名称
结果
样本

物流
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数量
限制
每人每年限申请一次
咨询
电话
监督
电话
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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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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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后海大道与创业路交汇处后海大道2491号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公交229路、37路、72路,北师大附小公交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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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
信息

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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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常兴路1号顺天大厦1楼综合服务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休息,不对外办公。
交通指引:公交M347、M370、高峰专线150到向南东村站,122、22、234、373、81、M370、M400、M453到南山市场站;地铁11号线南山站H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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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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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193号金桃园大厦一楼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中午开放但不对外办公)。法定节假日休息,不对外办公。
交通指引:地铁:1号线大新站D出口; 公交:201、223、36、58、m343 大新地铁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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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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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白石三道深湾汇云中心C栋一楼(南面)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中午开放但不对外办公)。法定节假日休息,不对外办公。
交通指引:公交M561路至红树西岸站下车;公交M486路至红树湾地铁站下车;公交58路至海滨实验小学站下车;公交49路、M313路、M355路、M487路、M530路至沙河东公交总站下车;地铁2号线红树湾地铁站D出口;地铁9号线、11号线红树湾南地铁站A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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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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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丽山路10号桑泰大厦一楼北座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中午开放但不对外办公)。法定节假日休息,不对外办公。
交通指引:公交:36路、49路、M460路、高峰专线128路。地铁:5号线大学城地铁站C出口,7号线西丽湖地铁站B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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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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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七路51号倚园大厦一楼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休息,不对外办公。)
交通指引:可乘坐M430路、M493路公交车到“四海公园南”站下车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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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
信息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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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石云路44号蛇口大厦附楼一楼综合窗口(面向南水路,蛇口海洋博物馆旁)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中午开放但不对外办公)。法定节假日休息,不对外办公。
交通指引:公交80路;M519路;204路;22路,蛇口戏院站、花果山站。地铁2号线东角头站D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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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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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打石一路泊寓南山云城旗舰店一楼南面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地铁5号线留仙洞A出口转公交B667路至云城泊寓站下车;公交122路;B667路;M109路;M203路至鹏城实验室站下车。

受理条件

深圳市户籍0-18周岁(不含18周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儿童,或持有具备深圳市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综合医院、二级及以上设有儿科的专科医院出具的医疗诊断结果(1年内有效)的深圳市户籍0-7周岁(不含7周岁)疑似残疾儿童。

设定依据

关于印发《深圳市南山区2021年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救助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年)
第四条、申请、审批及结算流程
(一)残疾少年儿童康复训练服务补贴
1.残疾少年儿童康复训练服务补贴资格常年接受申请,每人每年限申请一次,且不跨年补贴。残疾少年儿童监护人填写《深圳市南山区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救助服务申请表》,签订《申请须知》,3周岁以下疑似残疾儿童还需提交疑似残疾诊断结果。
2.街道残联负责初审,主要对申请人的资料真实性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由街道残联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盖章),并于5个工作日内上报区残联。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说明原因后,申请资料退回申请人。
3.区残联于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批,审批通过的,签署意见(盖章)。
区残联将审批通过的拟救助名单反馈给各街道残联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残疾少年儿童进行康复救助。
4.已审批通过的申请人,监护人须在区残联工作人员指导下,根据残疾儿童残疾类别自主选择不超过2家经市残联评审确定具有相应类别资质的康复机构(以注册地址为准)接受康复服务(如申请人残疾类别与康复机构资质不一致,将不予结算报销)。接受日托制康复服务的,在服务时段内,不得接受其他机构康复服务,如在其他机构产生一切服务费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区残联将不予结算报销。非日托制服务因申请人爽约产生服务费,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区残联将不予结算报销。
5.申请人根据结算报销时间定期凭康复机构开具的当年合法有效正式票据及相关服务协议(医院除外)、康复记录(非日托制)、课程安排和考勤表(日托制)等资料到区残联申请结算报销(可由街道残联收取报至区残联)。
6.区残联审批通过后,将补贴款划拨至申请人个人账户(按申请人19周岁前本年度产生的费用结算)。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2022年)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基本服务内容包括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手术治疗、辅助器具服务、康复训练及支持性服务等。各类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内容及补助标准如下:
手术。
视力残疾矫治:视力残疾儿童进行先天性白内障、先天性青光眼、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眼肿瘤等矫治手术,经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报销后仍需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可凭医院开具的有效票据申请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每人16000元。
肢体残疾矫治:肢体残疾儿童进行先天性马蹄内翻足等足畸形、小儿麻痹后遗症、脑瘫导致严重痉挛、肌养不良、肌腱挛缩、关节畸形及脱位、脊柱裂导致下肢畸形等矫治手术,经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报销后仍需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可凭医院开具的有效票据申请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每人16000元。
康复训练。
康复训练内容:
(1)视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包括:功能评估、视觉功能训练、定向与行走能力训练、粗大运动训练、精细动作训练、感知能力训练、认知能力训练、语言与沟通能力训练、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训练、感觉统合训练及其它特殊康复教育等。
(2)听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包括:功能评估、认知能力训练、言语矫治、听觉能力训练、感觉统合训练及其它特殊康复教育等。
(3)言语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包括:功能评估、发音训练、认知能力训练、语言与沟通能力训练、吞咽训练、构音障碍训练及其它特殊康复教育等。
(4)肢体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包括:功能评估、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粗大运动训练、精细动作训练、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训练、引导式教育训练及其它特殊康复教育等。
(5)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包括:功能评估、粗大运动训练、精细动作训练、感知能力训练、认知能力训练、语言与沟通能力训练、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训练、感觉统合训练及其它特殊康复教育等。
(6)精神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包括:功能评估、运动能力训练、感知能力训练、认知能力训练、语言与沟通能力训练、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训练、感觉统合训练、精神卫生健康评估及心理辅导及其它特殊康复教育等。
康复训练补助标准:
0-7周岁(不含7周岁)的救助对象、7-18周岁(不含18周岁)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救助对象最高补助为每人每年5万元;7-18周岁(不含18周岁)残疾等级为三级、四级的救助对象最高补助为每人每年4万元。
在公办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中享受免费康复服务的,不再享受本办法所列的康复训练补助。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2022年)
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残疾儿童所申请的康复训练项目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须先经医疗保险支付后,再申请对个人自付部分费用给予补助。

申请材料
业务情形
材料信息
材料信息1
材料
名称
肢体残疾儿童矫治补贴申请表
要求 1. 窗口办理需提交申请人的《肢体残疾儿童矫治补贴申请表》纸质材料原件(网上申办无需上传此电子材料);2.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清晰可辨,有申请人的监护人签字。(注:1.由监护人办理的,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核验;2.由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核验。)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2
材料
名称
居民户口簿
要求 上传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供原件),材料须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申办时提醒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广东省公安厅)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3
材料
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0-7周岁,不含7周岁)
要求 上传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0-7周岁,不含7周岁)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供原件),材料须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1. 由深圳市或区残疾人联合会核发;2.申办时提醒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3.需提交申请人的以下证件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深圳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结果》。)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4
材料
名称
深圳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结果
要求 上传申请人的《深圳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结果》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供原件),材料须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1. 需提交申请人的以下证件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深圳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结果》;2. 申请人为深圳市户籍0-7周岁(不含7周岁)疑似听力残疾儿童的,《深圳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结果》须由具备深圳市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综合医院、二级及以上设有儿科的专科医院出具的医疗诊断结果(1年内有效),且有加盖医院印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企事业单位(深圳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医院)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5
材料
名称
手术记录或出院小结
要求 上传申请人的《手术记录或出院小结》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供原件),材料须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1.材料真实有效,有加盖医院印章;2. 需提交申请人的以下材料之一:《手术记录》或《出院小结》。)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6
材料
名称
居民身份证(监护人)
要求 上传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供原件),材料须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申办时提醒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广东省公安厅)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1
材料
名称
肢体残疾儿童矫治补贴申请表
要求 1. 窗口办理需提交申请人的《肢体残疾儿童矫治补贴申请表》纸质材料原件(网上申办无需上传此电子材料);2.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清晰可辨,有申请人的监护人签字。(注:1.由监护人办理的,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核验;2.由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核验。)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2
材料
名称
居民户口簿
要求 上传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供原件),材料须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申办时提醒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广东省公安厅)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3
材料
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7-18周岁,不含18周岁)
要求 上传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7-18周岁,不含18周岁)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供原件),材料须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1. 由深圳市或区残疾人联合会核发;2.申办时提醒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4
材料
名称
手术记录或出院小结
要求 上传申请人的《手术记录或出院小结》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供原件),材料须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1.材料真实有效,有加盖医院印章;2. 需提交申请人的以下材料之一:《手术记录》或《出院小结》。)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5
材料
名称
居民身份证(监护人)
要求 上传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供原件),材料须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申办时提醒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广东省公安厅)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1
材料
名称
视力残疾儿童矫治补贴申请表
要求 1. 窗口办理需提交申请人的《视力残疾儿童矫治补贴申请表》纸质材料原件(网上申办无需上传此电子材料);2.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清晰可辨,有申请人的监护人签字。(注:1.由监护人办理的,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核验;2.由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核验。)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2
材料
名称
居民户口簿
要求 上传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供原件),材料须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申办时提醒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广东省公安厅)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3
材料
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0-7周岁,不含7周岁)
要求 上传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0-7周岁,不含7周岁)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供原件),材料须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1. 由深圳市或区残疾人联合会核发;2.申办时提醒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3.需提交申请人的以下证件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深圳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结果》。)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4
材料
名称
深圳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结果
要求 上传申请人的《深圳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结果》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供原件),材料须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1. 需提交申请人的以下证件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深圳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结果》;2. 申请人为深圳市户籍0-7周岁(不含7周岁)疑似听力残疾儿童的,《深圳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结果》须由具备深圳市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综合医院、二级及以上设有儿科的专科医院出具的医疗诊断结果(1年内有效),且有加盖医院印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企事业单位(深圳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医院)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5
材料
名称
手术记录或出院小结
要求 上传申请人的《手术记录或出院小结》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供原件),材料须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1.材料真实有效,有加盖医院印章;2. 需提交申请人的以下材料之一:《手术记录》或《出院小结》。)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6
材料
名称
居民身份证(监护人)
要求 上传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供原件),材料须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申办时提醒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广东省公安厅)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1
材料
名称
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贴申请表
要求 1. 窗口办理需提交申请人的《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贴申请表》纸质材料原件(网上申办无需上传此电子材料);2.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清晰可辨,有申请人的监护人签字。(注:1.由监护人办理的,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核验;2.由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核验。)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2
材料
名称
居民户口簿
要求 上传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供原件),材料须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申办时提醒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广东省公安厅)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3
材料
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7-18周岁,不含18周岁)
要求 上传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7-18周岁,不含18周岁)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供原件),材料须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1. 由深圳市或区残疾人联合会核发;2.申办时提醒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4
材料
名称
居民身份证(监护人)
要求 上传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供原件),材料须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申办时提醒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广东省公安厅)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1
材料
名称
视力残疾儿童矫治补贴申请表
要求 1. 窗口办理需提交申请人的《视力残疾儿童矫治补贴申请表》纸质材料原件(网上申办无需上传此电子材料);2.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清晰可辨,有申请人的监护人签字。(注:1.由监护人办理的,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核验;2.由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核验。)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2
材料
名称
居民户口簿
要求 上传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供原件),材料须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申办时提醒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
份数
(份/套)
原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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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广东省公安厅)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3
材料
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7-18周岁,不含18周岁)
要求 上传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7-18周岁,不含18周岁)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供原件),材料须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1. 由深圳市或区残疾人联合会核发;2.申办时提醒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4
材料
名称
手术记录或出院小结
要求 上传申请人的《手术记录或出院小结》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供原件),材料须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1.材料真实有效,有加盖医院印章;2. 需提交申请人的以下材料之一:《手术记录》或《出院小结》。)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5
材料
名称
居民身份证(监护人)
要求 上传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供原件),材料须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申办时提醒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广东省公安厅)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1
材料
名称
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贴申请表
要求 1. 窗口办理需提交申请人的《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贴申请表》纸质材料原件(网上申办无需上传此电子材料);2.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清晰可辨,有申请人的监护人签字。(注:1.由监护人办理的,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核验;2.由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核验。)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2
材料
名称
居民户口簿
要求 上传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供原件),材料须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申办时提醒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广东省公安厅)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3
材料
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0-7周岁,不含7周岁)
要求 上传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0-7周岁,不含7周岁)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供原件),材料须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1. 由深圳市或区残疾人联合会核发;2.申办时提醒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3.需提交申请人的以下证件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深圳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结果》。)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4
材料
名称
深圳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结果
要求 上传申请人的《深圳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结果》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供原件),材料须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1. 需提交申请人的以下证件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深圳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结果》;2. 申请人为深圳市户籍0-7周岁(不含7周岁)疑似听力残疾儿童的,《深圳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结果》须由具备深圳市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综合医院、二级及以上设有儿科的专科医院出具的医疗诊断结果(1年内有效),且有加盖医院印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企事业单位(深圳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医院)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5
材料
名称
居民身份证(监护人)
要求 上传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供原件),材料须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申办时提醒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广东省公安厅)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http://www.gdzwfw.gov.cn/?region=440300),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自接收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受理时限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内)。符合申请条件,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以短信方式告知受理结果;申请材料不齐全,退回材料告知补齐;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
3.审核。自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4.审批。自审核通过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5.办结。审批结束,予以办结。
6.送达。办理结果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服务窗口提出申请,递交申请材料。
2.受理。自接收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受理时限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内)。符合申请条件,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以短信方式告知受理结果;申请材料不齐全,退回材料告知补齐;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
3.审核。自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4.审批。自审核通过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5.办结。审批结束,予以办结。
6.送达。办理结果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

服务收费
  不收费
-------这是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