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
主管部门: 深圳市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事项 类型 |
行政许可事项 |
|---|---|
| 实施 机构 |
深圳市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 行使 层级 |
4 |
| 基本 编码 |
|
| 实施 编码 |
|
| 许可 事项 编码 |
5763642964440119028000440303 |
| 通用 事项 名称 |
|
| 法定办结时限 |
30 (工作日) |
| 通办 范围 |
无 |
| 承诺 办结 时限 |
1 (工作日) |
| 服务 对象 |
|
| 实施 主体 性质 |
|
| 联办 机构 |
无 |
| 运行 系统 |
市级 |
| 办件 类型 |
即办件 |
| 办理 形式 |
支持在线办理 |
| 结果 名称 |
请示 |
| 结果 样本 |
|
| 行使 内容 |
无 |
| 预约 办理 |
|
| 物流 快递 |
支持物流快递 |
| 数量 限制 |
无 |
| 咨询 电话 |
|
| 监督 电话 |
0755-12345 |
| 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罗湖区政务服务中心 |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罗湖区黄贝街道经二路48号罗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 |
满足下列所有条件,方可申请: (1)不得损害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
(2)不得作为工厂、医院、煤气站、饮食业等对文物建筑会造成损害的用途和作为歌舞厅、桑拿浴室等危害文物安全及其环境风貌不协调的用途使用; (3)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转让、抵押,不得作为企业资产经营;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转让、抵押给外国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5年)
国有文物保护单位中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除可以建立博物馆、文物保管所或者辟为参观游览场所外,改作其他用途的,设区的市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应当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应当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国有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改作其他用途的,应当报告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
| 材料信息1 | ||
|---|---|---|
| 材料 名称 |
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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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 |
如实填报 |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 复印件 | 0 |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 |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 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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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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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信息2 | ||
|---|---|---|
| 材料 名称 |
使用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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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 |
1.须由方案制定人签名或盖单位公章,方案内需提供专家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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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 复印件 | 0 |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 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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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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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信息3 | ||
|---|---|---|
| 材料 名称 |
全国重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XXX保护管理使用协议书(参考范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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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 |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材料应当工整、清晰,需申请人签章。电子材料要求PDF格式。 |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 复印件 | 0 |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 范本 表格 |
||
| 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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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信息4 | ||
|---|---|---|
| 材料 名称 |
保护规划 |
|
| 要求 |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材料应当工整、清晰,需申请人签章。电子材料要求PDF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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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 复印件 | 0 |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正式公布的文物保护规划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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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本 表格 |
||
| 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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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信息5 | ||
|---|---|---|
| 材料 名称 |
请示 |
|
| 要求 |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材料应当工整、清晰,需申请人签章。电子材料要求PDF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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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 复印件 | 0 |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地方政府部门请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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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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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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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网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单》;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市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受理回执单》。
3、审核:受理后,我局进行书面审查,本审查环节不超过3个工作日。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审批:审批人员在2个工作日之内审批。
5、办结: 由决定人即时根据审查人的审查结论当场作出决定。
决定不通过以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领取或邮寄《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决定通过后以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
6、送达:申请人可以通过邮寄(邮寄费用自付)、自行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等方式领取结果。
1、申请:申请人邮寄材料或向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一次性予以补正。若材料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出具《受理回执单》。;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核: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审查。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审批:审批人员在2个工作日之内审批。
5、办结:由决定人即时根据审查人的审查结论作出决定,决定不通过以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领取或邮寄《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决定通过后以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
6、送达: 申请人可以通过邮寄(邮寄费用自付)、自行领取、委托他人的领取等方式领取结果。
无
无
| 行政 复议 |
部门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 ||||||
|---|---|---|---|---|---|---|---|---|
| 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1008号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0楼 | |||||||
| 电话 | 0755-25666169 | |||||||
| 网址 | http://www.szlh.gov.cn/ | |||||||
| 行政 诉讼 |
部门 |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 ||||
|---|---|---|---|---|---|---|
| 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行政审判中心 | |||||
| 电话 | 0755-82679700 | |||||
| 网址 | http://www.shenpan.gov.cn/ | |||||
1.权责划分(区、县)审核国有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改变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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