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等级评估
主管部门: 深圳市教育局
| 事项 类型 |
公共服务事项 |
|---|---|
| 实施 机构 |
深圳市教育局 |
| 承诺 办结 时限 |
45 (工作日) |
| 服务 对象 |
|
| 服务 事项 编码 |
4403000000000075428140001000520001 |
| 办件 类型 |
承诺件 |
| 结果 名称 |
关于批准幼儿园为区一级幼儿园的决定 |
| 结果 样本 |
|
| 物流 快递 |
支持物流快递 |
| 数量 限制 |
|
| 咨询 电话 |
|
| 监督 电话 |
|
| 窗口 办理 信息 |
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国际创新中心F座3层(深南大道1006号)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
《广东省幼儿园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粤教督〔2000〕6号)第四条:省、市、县一级幼儿园的评定分别由省、市、县教育督导室负责牵头组织评估,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命名和授牌。
广东省幼儿园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2000年)
省、市、县一级幼儿园的评定分别由省、市、县教育督导室负责牵头组织评估,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命名和授牌。
| 材料信息1 | ||
|---|---|---|
| 材料 名称 |
深圳市区一级幼儿园评估申报表 | |
| 要求 | 真实有效 |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 复印件 | 0 |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 范本 表格 |
||
| 空白 表格 |
||
一、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找到相应事项,按照办理要求和材料清单,准备资料,填写申请表并上传申请材料。 二、受理 窗口人员对电子材料进行网上预审。预审通过,则材料流转到业务部门进行受理;预审不通过,则以短信的方式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自接收材料2个工作日内完成,不计入承诺时限) 三、审核 业务部门工作人员按规定和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和内容审核,审核通过则进行(实地)审查,进入业务审批环节;审核不通过则以短信方式一次性告知审核不通过原因。(5个工作日) 四、审批 业务部门相关负责人对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审批意见。(35个工作日) 五、办结 审批通过后,业务部门当天办结业务,出具办理结果并完成证件制作。(5个工作日) 六、送达 证件流转至行政服务大厅出证窗口,群众凭办件回执自取或邮寄方式获取办理结果。
一、申请 申请人按照办理要求,带齐申请材料,前往行政服务大厅现场取号办理,也可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材料。 二、受理 窗口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核验,申请材料符合办理要求,当场予以收件,并出具《办理回执单》;材料不符合相关要求,窗口人员应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2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时限) 三、审核 业务部门工作人员按规定和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和内容审核,审核通过则进行(实地)审查,进入业务审批环节;审核不通过则以短信方式一次性告知审核不通过原因。(5个工作日) 四、审批 业务部门相关负责人对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审批意见。(35个工作日) 五、办结 审批通过后,业务部门当天办结业务,出具办理结果并完成证件制作。(5个工作日) 六、送达 证件流转至行政服务大厅出证窗口,群众凭办件回执自取或邮寄方式获取办理结果。
返回省办事大厅
区级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