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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水行政主管部门管辖的水库大坝、水闸的注册登记

主管部门: 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
网上申办到现场不超过
0次
承诺期限(工作日)
5
基本信息
事项
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
实施
机构
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
承诺
办结
时限
5 (工作日)
服务
对象
服务
事项
编码
4403070000000075437290001000167001
办件
类型
承诺件
结果
名称
深圳市水务局行政服务告知书
结果
样本
物流
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数量
限制
咨询
电话
监督
电话
窗口
办理
信息

深圳市龙岗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翔大道8033-1号龙岗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交通指引:世贸百货公交站下,途经线路:351路、802路、810路、811路、862路、E6路、E7路、E34路、M139路、M276路、M220路、M277路、M280路、M315路、M306路、M307路、M230路、M361路、M386路、E34路、E23路、E25路、高速巴士81路等。

受理条件

1.水库、水闸管理单位提交水库大坝或水闸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资料和申请书,申报登记。
2.大坝管理单位认真填写登记表,已通过所管辖水库大坝或水闸的主管部门的审查。
3.注册登记机构完成登记表的审查核实。

设定依据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2018年)
大坝主管部门对其所管辖的大坝应当按期注册登记,建立技术档案。
《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1996年)
县级及以上水库大坝主管部门是注册登记的主管部门。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实行分部门分级负责制。
《水闸注册登记管理办法》(2005年)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国水闸注册登记工作,委托水利部水利建设与管理总站负责全国水闸注册登记的汇总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所管辖水闸的注册登记和汇报、逐级上报工作。流域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负责所属水闸的注册登记和汇总、上报工作。其它行业管辖的水闸向所在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注册。

申请材料
材料信息
材料信息1
材料
名称
大中型水库大坝注册登记表
要求 水库大坝注册登记表包括大中型水库、小型水库大坝注册登记表两类。加盖申请人公章,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或电子版
份数
(份/套)
原件 2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2
材料
名称
水库大坝注册登记核准申请函(深圳市)
要求 内容清晰,加盖公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3
材料
名称
水库大坝或水闸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资料
要求 水库初步设计核准文件(或水库除险加固设计核准文件)、水库竣工验收鉴定书(或水库安安全鉴定报告书)重新确定等级或规模的需出具复核核准文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1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4
材料
名称
法人身份证
要求 居民身份证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公安机关)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 2、受理(即时)
(1)网上预受理(2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时限)受理人员对建设单位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受理,即时提出预受理意见,作出预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予以预受理,并出具《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2)窗口正式受理(即时)申请人将纸质材料提交(或邮寄)给受理人员。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受理人员需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内容;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窗口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核(1个工作日) 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
4、审批(2个工作日)领导对审核意见进行审批,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不予通过原因。
5、办结(2个工作日) 由工作人员根据作出的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行政服务告知书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在系统上予以办结。
6、送达 由工作人员将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行政服务告知书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纸质决定送至龙岗区政务服务中心,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或通过邮寄的方式领取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备齐材料(或邮寄)到龙岗区政务服务中心进行现场提交。
2、受理(即时)窗口人员根据申请人现场提交材料的符合情况,作出受理决定。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人员不予受理,当场告知原因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但材料不齐全或者内容需修正后重交的,窗口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交材料名称及要求,并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1个工作日) 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
4、审批(2个工作日)领导对审核意见进行审批,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不予通过原因。
5、办结(2个工作日) 由工作人员根据作出的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行政服务告知书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在系统上予以办结。
6、送达 由工作人员将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行政服务告知书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纸质决定送至龙岗区政务服务中心,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或通过邮寄的方式领取结果。

服务收费
  不收费
-------这是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