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
主管部门: 深圳市南山区卫生健康局
事项 类型 |
公共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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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 机构 |
深圳市南山区卫生健康局 |
承诺 办结 时限 |
4 (工作日) |
服务 对象 |
|
服务 事项 编码 |
4403050000000075431710001000514001 |
办件 类型 |
承诺件 |
结果 名称 |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名单公示 |
结果 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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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 快递 |
不支持物流快递 |
数量 限制 |
无 |
咨询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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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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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193号金桃园大厦一楼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常兴路1号顺天大厦1楼综合服务窗口 |
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打石一路泊寓南山云城旗舰店一楼南面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白石三道深湾汇云中心C栋一楼(南面)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石云路44号蛇口大厦附楼一楼综合窗口(面向南水路,蛇口海洋博物馆旁) |
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七路51号倚园大厦一楼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后海大道与创业路交汇处后海大道2491号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丽山路10号桑泰大厦一楼北座综合窗口 |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市民,可享受由政府按月发放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一)具有本市户籍;(二)2015年12月31日前,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没有生育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或者失独后再生育或者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三)2016年1月1日后未再生育;(四)1980年2月2日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
其他规定:(一)2016 年 1 月 1 日后依法收养子女的,不影响其奖励金发放。(二)奖励金不影响独生子女伤、残或者死亡的父母领取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同时也不影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三)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生育的,不予发放奖励金。(四)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的出生日期以身份证的出生日期为准。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省户籍夫妻,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以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六十周岁、女性满五十五周岁始,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省户籍夫妻,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以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六十周岁、女性满五十五周岁始,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就业、住房、救助及子女教育、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年满六十周岁,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子女每年五日的护理假;患病住院治疗的,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十五日的护理假。
材料信息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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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 | |
要求 | 如实填报并对个人相关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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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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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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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 |
要求 | 验原件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0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广东省民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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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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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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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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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居民身份证 | |
要求 | 验原件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0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广东省公安厅) |
|
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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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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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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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广东省居民户口簿 | |
要求 | 验原件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0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广东省公安厅) |
|
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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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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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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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代发金融机构存折或借记卡 | |
要求 | 复印正、反面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0 |
复印件 | 1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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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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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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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本人免冠证件照3张 | |
要求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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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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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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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 | |
要求 | 子女身份证或户口本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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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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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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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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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
要求 | 如无该证件可通过信息系统记录,仍无法证实的可承诺办理。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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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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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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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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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离婚证 | |
要求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广东省民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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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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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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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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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婚姻变动材料 | |
要求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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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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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11 | ||
---|---|---|
材料 名称 |
是否享受过奖励金情况证明 | |
要求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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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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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提出网上预约申请,按材料清单要求上传资料。2.受理:户籍所在地工作站受理资料。3.初审:户籍所在地工作站进行资格初审。4.审核: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 5.区级备案。6.奖励金发放。
1.申请: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工作站递交申请材料 。2.受理:户籍所在地工作站受理资料。 3.初审:户籍所在地工作站进行资格初审。4.审核: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 5.区级备案。6.奖励金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