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空间扶持项目
主管部门: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事项 类型 |
公共服务事项 |
---|---|
实施 机构 |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
承诺 办结 时限 |
8 (工作日) |
服务 对象 |
|
服务 事项 编码 |
4403070000000075516301001003029028 |
办件 类型 |
承诺件 |
结果 名称 |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关于下达20XX年度第X批科技计划资助项目的通知 |
结果 样本 |
|
物流 快递 |
支持物流快递 |
数量 限制 |
无 |
咨询 电话 |
|
监督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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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龙岗区政务服务中心天安云谷分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2018号天安云谷1栋B座1楼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龙岗区政务服务中心大运软件小镇分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8288号大运软件小镇17栋1楼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龙岗区政务服务中心中海信分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甘李三路中海信创新产业城19A栋2层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龙岗区政务服务中心天安数码城分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黄阁路天安数码城2栋a座1楼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龙岗区政务服务中心宝龙分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冬青路18号宝龙街道便民服务中心1楼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龙岗区政务服务中心丰隆深港科技园分中心(原启迪协信分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大运新城青春路与飞扬路交叉口丰隆深港科技园产业促进中心1楼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龙岗区政务服务中心星河WORLD分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雅星路8号IEO-S3栋星河园区企业服务中心(星河双子塔旁)1楼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龙岗区政务服务中心康利城分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平吉大道66号康利城2栋1楼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龙岗区政务服务中心大运AI小镇分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信义路大运AI小镇B01栋小镇客厅一层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龙岗区政务服务中心宝龙专精特新产业园分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三路与新能源五路交汇处宝龙专精特新产业园企业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龙岗区政务服务中心国际低碳城分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教育北路68号高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龙岗区政务服务中心华南城分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富安大道1号华南城招商中心一楼综合窗口 |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可提出申请:
(一)建设运营单位系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登记地址在龙岗区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
(二)上一年获得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孵化器认定或众创空间认定(备案)。
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2024年)
第十七条 创新空间扶持项目
第十七条 创新空间扶持项目
(一)孵化器认定扶持。
(一)孵化器认定扶持。
扶持范围:
扶持范围:
1.新认定区级孵化器的运营单位。
1.新认定区级孵化器的运营单位。
2.上一年度新获得国家、省、市各级孵化器认定的运营单位。
2.上一年度新获得国家、省、市各级孵化器认定的运营单位。
扶持标准:对新认定区级专业类孵化器、区级综合类孵化器的运营单位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补助;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省、市各级孵化器认定的运营单位,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30万元奖补。
扶持标准:对新认定区级专业类孵化器、区级综合类孵化器的运营单位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补助;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省、市各级孵化器认定的运营单位,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30万元奖补。
审核方式:核准制。以认定文件为准。
审核方式:核准制。以认定文件为准。
(二)众创空间认定(备案)扶持。
(二)众创空间认定(备案)扶持。
扶持范围: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省、市各级认定(备案)众创空间的运营单位。
扶持范围: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省、市各级认定(备案)众创空间的运营单位。
扶持标准: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省、市各级众创空间认定(备案)的运营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补,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称号的运营单位,给予100万元奖补。
扶持标准: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省、市各级众创空间认定(备案)的运营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补,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称号的运营单位,给予100万元奖补。
审核方式:核准制。以认定或备案文件为准。
审核方式:核准制。以认定或备案文件为准。
(三)在孵企业租金扶持。
(三)在孵企业租金扶持。
扶持范围:入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且拥有1项以上知识产权(含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的在孵企业。
扶持范围:入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且拥有1项以上知识产权(含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的在孵企业。
扶持标准:按每平方米25元/月对上一年度实际发生租金予以补助。同一单位同一年度累计扶持金额不超过20万元,且不超过年度租金总额的50%。
扶持标准:按每平方米25元/月对上一年度实际发生租金予以补助。同一单位同一年度累计扶持金额不超过20万元,且不超过年度租金总额的50%。
审核方式:核准制。以相关证明为准。
审核方式:核准制。以相关证明为准。
(四)孵化器运营考核扶持。
(四)孵化器运营考核扶持。
扶持范围:在孵化器运营考核中达到优秀、良好等次的孵化器运营单位。
扶持范围:在孵化器运营考核中达到优秀、良好等次的孵化器运营单位。
扶持标准:对运营考核优秀、良好的综合类孵化器运营单位分别给予80万元、50万元补助;对运营考核优秀、良好的专业类孵化器运营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补助。
扶持标准:对运营考核优秀、良好的综合类孵化器运营单位分别给予80万元、50万元补助;对运营考核优秀、良好的专业类孵化器运营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补助。
审核方式:核准制。以运营考核结果为准。
审核方式:核准制。以运营考核结果为准。
材料信息1 | ||
---|---|---|
材料 名称 |
孵化器运营考核扶持项目申请书 | |
要求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范本 表格 |
||
空白 表格 |
||
材料信息1 | ||
---|---|---|
材料 名称 |
众创空间认定(备案)扶持项目申请书 | |
要求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范本 表格 |
||
空白 表格 |
||
材料信息1 | ||
---|---|---|
材料 名称 |
孵化器认定扶持项目申请书 | |
要求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范本 表格 |
||
空白 表格 |
||
材料信息1 | ||
---|---|---|
材料 名称 |
在孵企业租金扶持项目申请书 | |
要求 | 加盖公章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范本 表格 |
||
空白 表格 |
||
材料信息2 | ||
---|---|---|
材料 名称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 |
要求 | 验原件,交复印件。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
范本 表格 |
||
空白 表格 |
||
材料信息3 | ||
---|---|---|
材料 名称 |
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验原件) | |
要求 | 验原件,交复印件。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
|
范本 表格 |
||
空白 表格 |
||
材料信息4 | ||
---|---|---|
材料 名称 |
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租金扶持项目审核推荐表 | |
要求 | 提交原件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范本 表格 |
||
空白 表格 |
||
材料信息5 | ||
---|---|---|
材料 名称 |
知识产权相关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 |
要求 | 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 |
|
范本 表格 |
||
空白 表格 |
||
材料信息6 | ||
---|---|---|
材料 名称 |
上年度支付孵化器场地使用租金的发票及其它支付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 |
要求 | 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范本 表格 |
||
空白 表格 |
||
材料信息7 | ||
---|---|---|
材料 名称 |
企业与区级孵化器签订的租赁协议复印件(验原件) | |
要求 | 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范本 表格 |
||
空白 表格 |
||
材料信息8 | ||
---|---|---|
材料 名称 |
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有税务局公章)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 |
要求 | 验原件,交复印件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范本 表格 |
||
空白 表格 |
||
材料信息9 | ||
---|---|---|
材料 名称 |
承诺书 | |
要求 | 提交原件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范本 表格 |
||
空白 表格 |
||
1.申请
申报企业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按地市查找”选择深圳市龙岗区,在“按部门服务”点击龙岗区科技创新局,登录到业务系统办理服务事项申报。按要求填报资料、上传附件材料,确认无误后网上提交。
2.受理
科室工作人员对企业网上申报资料进行预审,对是否符合申报要求、申报资料是否完整、是否符合激励条件、上传资料是否齐全等方面进行核准。预受理后,企业自行或邮寄到深圳市龙岗区政务服务中心及9个园区分中心提交申请纸质文件原件及附件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时限:2个工作日
3.审核
科室工作人员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核。 (进行实质审核包括但不限于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等特殊程序,其中特殊程序时限为180个工作日-不计入办理时限。)
时限:2个工作日
4.审批
符合申报条件且资料审核合格的,报送资金会议审议。
时限:4个工作日
5.公示
经资金会议审议通过后进行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不计入办理时限)。
6.办结
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即时予以立项,对审核不通过、公示异议属实的项目不予以立项。
7.送达 公示无异议后下达项目立项文件,拨款。
1.申请
申请人可自行选择将申请材料邮寄到深圳市龙岗区政务服务中心及9个园区分中心或者自行到深圳市龙岗区政务服务中心及9个园区分中心提交申请纸质文件原件及附件材料。
2.受理 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和符合要求,确定是否受理。
时限:2个工作日
3.审核
工作人员通过核准的方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进行实质审核包括但不限于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等特殊程序,其中特殊程序时限为180个工作日-不计入办理时限。)
时限:2个工作日
4.审批
符合申报条件且资料审核合格的,报送资金会议审议。
时限:4个工作日
5.公示
经资金会议审议通过后进行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不计入办理时限)。
6.办结
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即时予以立项,对审核不通过、公示异议属实的项目不予以立项。
7.送达 公示无异议后下达项目立项文件,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