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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补贴

主管部门: 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
网上申办到现场不超过
0次
承诺期限(工作日)
10
基本信息
事项
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
实施
机构
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
承诺
办结
时限
10 (工作日)
服务
对象
服务
事项
编码
4403420000000539599790001000678001
办件
类型
承诺件
结果
名称
结果
样本

物流
快递
不支持物流快递
数量
限制
每人每年限申请一次
咨询
电话
监督
电话
窗口
办理
信息

龙华区观澜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泗黎路与观光路交汇处观澜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库坑路口公交站:M450路 永勤厂公交站:B766路,B861路,B918路,M226路,M286路,M424路

窗口
办理
信息

龙华区福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福城章阁路2号福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公交车:
1.福城街道办公交站:B649路,B916路,M226路,M337路,M424路,M449,M525路,M544路
2.大水坑综合市场公交站:B766路,B916路,M225路,M285路,M337路,高快巴士27号

窗口
办理
信息

龙华区龙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文化街43号老干中心大楼一、二楼(龙华公园西南门)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一)公交312、332、612、624、889、E31、E36、M233、M244、M352、M354、M378、M379、M450、M505、高峰专线43到牛地埔站台下车;(二)公交N22、M580、B879到龙华中学站台下车;(三)公交M282、M269、302、324、352、380B、621、B648、M211、M214、M244、M352、M401、M450到龙华市场站台下车。

窗口
办理
信息

龙华区大浪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布龙路钓鱼台工业区21号A栋(钓鱼台威灵达工业园旁)大浪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乘坐332路、624路、882路、E14路、E34路、E35路、E36路、E40路、M115路、M193路、M233路、M244路、M262路、M301路、M310路、M340路、M352路、M378路、M379路、M415路、M420路、M462路、M548路、M340路、高峰专线43路、旅游9线到大浪石观工业区下车。

窗口
办理
信息

龙华区观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观澜大道178号民都大厦一楼观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观湖行政服务大厅公交站:312路;332路;627路;882路;b769路;b861路;e36路;m225路;m243路;m258路;m263路;m269路;m288路;m302路;m338路;m361路;m392路;m408路;m424路;m450路;m534路;m557路;长10路;旅游9线;深莞1线;深莞2线(观澜二小公交站台) ;附近公交站台:①观澜第二中学,②荷叶榕市场:(M287,M289,321,B652,B768,B769,M267,M354,M359,M510,P397)。 ③观湖行政服务大厅站台:B652,B918。

窗口
办理
信息

龙华区民治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华区龙华大道2182号民治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东泉新村公交站:74路,E37路,M115路,M202路,M222路,M339路,M353路,M354路,M393路,M40路,M462路,高峰专线23号,高峰专线92号

受理条件

深圳市户籍0-18周岁(不含18周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儿童,或持有具备深圳市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综合医院、二级及以上设有儿科的专科医院出具的医疗诊断结果(1年内有效)的深圳市户籍0-7周岁(不含7周岁)疑似残疾儿童。

设定依据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2022年)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基本服务内容包括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手术治疗、辅助器具服务、康复训练及支持性服务等。各类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内容及补助标准如下:
手术。
视力残疾矫治:视力残疾儿童进行先天性白内障、先天性青光眼、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眼肿瘤等矫治手术,经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报销后仍需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可凭医院开具的有效票据申请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每人16000元。
肢体残疾矫治:肢体残疾儿童进行先天性马蹄内翻足等足畸形、小儿麻痹后遗症、脑瘫导致严重痉挛、肌养不良、肌腱挛缩、关节畸形及脱位、脊柱裂导致下肢畸形等矫治手术,经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报销后仍需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可凭医院开具的有效票据申请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每人16000元。
康复训练。
康复训练内容:
(1)视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包括:功能评估、视觉功能训练、定向与行走能力训练、粗大运动训练、精细动作训练、感知能力训练、认知能力训练、语言与沟通能力训练、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训练、感觉统合训练及其它特殊康复教育等。
(2)听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包括:功能评估、认知能力训练、言语矫治、听觉能力训练、感觉统合训练及其它特殊康复教育等。
(3)言语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包括:功能评估、发音训练、认知能力训练、语言与沟通能力训练、吞咽训练、构音障碍训练及其它特殊康复教育等。
(4)肢体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包括:功能评估、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粗大运动训练、精细动作训练、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训练、引导式教育训练及其它特殊康复教育等。
(5)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包括:功能评估、粗大运动训练、精细动作训练、感知能力训练、认知能力训练、语言与沟通能力训练、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训练、感觉统合训练及其它特殊康复教育等。
(6)精神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包括:功能评估、运动能力训练、感知能力训练、认知能力训练、语言与沟通能力训练、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训练、感觉统合训练、精神卫生健康评估及心理辅导及其它特殊康复教育等。
康复训练补助标准:
0-7周岁(不含7周岁)的救助对象、7-18周岁(不含18周岁)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救助对象最高补助为每人每年5万元;7-18周岁(不含18周岁)残疾等级为三级、四级的救助对象最高补助为每人每年4万元。
在公办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中享受免费康复服务的,不再享受本办法所列的康复训练补助。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2022年)
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残疾儿童所申请的康复训练项目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须先经医疗保险支付后,再申请对个人自付部分费用给予补助。

申请材料
业务情形
材料信息
材料信息1
材料
名称
肢体残疾儿童矫治补贴申请表
要求 1. 窗口办理需提交申请人的《肢体残疾儿童矫治补贴申请表》纸质材料原件(网上申办无需上传此电子材料);2.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清晰可辨,有申请人的监护人签字。(注:1.由监护人办理的,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核验;2.由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核验。)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2
材料
名称
居民户口簿
要求 上传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供原件),材料须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申办时提醒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广东省公安厅)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3
材料
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7-18周岁,不含18周岁)
要求 上传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7-18周岁,不含18周岁)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供原件),材料须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1. 由深圳市或区残疾人联合会核发;2.申办时提醒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4
材料
名称
手术记录或出院小结
要求 上传申请人的《手术记录或出院小结》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供原件),材料须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1.材料真实有效,有加盖医院印章;2. 需提交申请人的以下材料之一:《手术记录》或《出院小结》。)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5
材料
名称
居民身份证(监护人)
要求 上传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供原件),材料须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申办时提醒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广东省公安厅)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1
材料
名称
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贴申请表
要求 1. 窗口办理需提交申请人的《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贴申请表》纸质材料原件(网上申办无需上传此电子材料);2.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清晰可辨,有申请人的监护人签字。(注:1.由监护人办理的,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核验;2.由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核验。)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2
材料
名称
居民户口簿
要求 上传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供原件),材料须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申办时提醒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广东省公安厅)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3
材料
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0-7周岁,不含7周岁)
要求 上传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0-7周岁,不含7周岁)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供原件),材料须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1. 由深圳市或区残疾人联合会核发;2.申办时提醒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3.需提交申请人的以下证件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深圳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结果》。)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4
材料
名称
深圳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结果
要求 上传申请人的《深圳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结果》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供原件),材料须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1. 需提交申请人的以下证件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深圳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结果》;2. 申请人为深圳市户籍0-7周岁(不含7周岁)疑似听力残疾儿童的,《深圳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结果》须由具备深圳市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综合医院、二级及以上设有儿科的专科医院出具的医疗诊断结果(1年内有效),且有加盖医院印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企事业单位(深圳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医院)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5
材料
名称
居民身份证(监护人)
要求 上传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供原件),材料须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申办时提醒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广东省公安厅)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1
材料
名称
肢体残疾儿童矫治补贴申请表
要求 1. 窗口办理需提交申请人的《肢体残疾儿童矫治补贴申请表》纸质材料原件(网上申办无需上传此电子材料);2.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清晰可辨,有申请人的监护人签字。(注:1.由监护人办理的,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核验;2.由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核验。)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2
材料
名称
居民户口簿
要求 上传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供原件),材料须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申办时提醒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广东省公安厅)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3
材料
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0-7周岁,不含7周岁)
要求 上传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0-7周岁,不含7周岁)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供原件),材料须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1. 由深圳市或区残疾人联合会核发;2.申办时提醒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3.需提交申请人的以下证件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深圳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结果》。)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4
材料
名称
深圳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结果
要求 上传申请人的《深圳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结果》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供原件),材料须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1. 需提交申请人的以下证件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深圳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结果》;2. 申请人为深圳市户籍0-7周岁(不含7周岁)疑似听力残疾儿童的,《深圳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结果》须由具备深圳市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综合医院、二级及以上设有儿科的专科医院出具的医疗诊断结果(1年内有效),且有加盖医院印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企事业单位(深圳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医院)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5
材料
名称
手术记录或出院小结
要求 上传申请人的《手术记录或出院小结》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供原件),材料须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1.材料真实有效,有加盖医院印章;2. 需提交申请人的以下材料之一:《手术记录》或《出院小结》。)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6
材料
名称
居民身份证(监护人)
要求 上传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供原件),材料须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申办时提醒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广东省公安厅)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1
材料
名称
视力残疾儿童矫治补贴申请表
要求 1. 窗口办理需提交申请人的《视力残疾儿童矫治补贴申请表》纸质材料原件(网上申办无需上传此电子材料);2.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清晰可辨,有申请人的监护人签字。(注:1.由监护人办理的,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核验;2.由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核验。)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2
材料
名称
居民户口簿
要求 上传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供原件),材料须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申办时提醒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广东省公安厅)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3
材料
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7-18周岁,不含18周岁)
要求 上传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7-18周岁,不含18周岁)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供原件),材料须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1. 由深圳市或区残疾人联合会核发;2.申办时提醒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4
材料
名称
手术记录或出院小结
要求 上传申请人的《手术记录或出院小结》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供原件),材料须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1.材料真实有效,有加盖医院印章;2. 需提交申请人的以下材料之一:《手术记录》或《出院小结》。)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5
材料
名称
居民身份证(监护人)
要求 上传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供原件),材料须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申办时提醒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广东省公安厅)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1
材料
名称
视力残疾儿童矫治补贴申请表
要求 1. 窗口办理需提交申请人的《视力残疾儿童矫治补贴申请表》纸质材料原件(网上申办无需上传此电子材料);2.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清晰可辨,有申请人的监护人签字。(注:1.由监护人办理的,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核验;2.由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核验。)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2
材料
名称
居民户口簿
要求 上传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供原件),材料须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申办时提醒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广东省公安厅)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3
材料
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0-7周岁,不含7周岁)
要求 上传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0-7周岁,不含7周岁)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供原件),材料须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1. 由深圳市或区残疾人联合会核发;2.申办时提醒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3.需提交申请人的以下证件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深圳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结果》。)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4
材料
名称
深圳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结果
要求 上传申请人的《深圳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结果》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供原件),材料须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1. 需提交申请人的以下证件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深圳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结果》;2. 申请人为深圳市户籍0-7周岁(不含7周岁)疑似听力残疾儿童的,《深圳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结果》须由具备深圳市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综合医院、二级及以上设有儿科的专科医院出具的医疗诊断结果(1年内有效),且有加盖医院印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企事业单位(深圳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医院)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5
材料
名称
手术记录或出院小结
要求 上传申请人的《手术记录或出院小结》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供原件),材料须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1.材料真实有效,有加盖医院印章;2. 需提交申请人的以下材料之一:《手术记录》或《出院小结》。)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6
材料
名称
居民身份证(监护人)
要求 上传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供原件),材料须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申办时提醒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广东省公安厅)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1
材料
名称
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贴申请表
要求 1. 窗口办理需提交申请人的《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贴申请表》纸质材料原件(网上申办无需上传此电子材料);2.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清晰可辨,有申请人的监护人签字。(注:1.由监护人办理的,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核验;2.由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核验。)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2
材料
名称
居民户口簿
要求 上传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供原件),材料须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申办时提醒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广东省公安厅)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3
材料
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7-18周岁,不含18周岁)
要求 上传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7-18周岁,不含18周岁)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供原件),材料须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1. 由深圳市或区残疾人联合会核发;2.申办时提醒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4
材料
名称
居民身份证(监护人)
要求 上传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供原件),材料须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申办时提醒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广东省公安厅)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http://www.gdzwfw.gov.cn/?region=440300),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自接收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受理时限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内)。符合申请条件,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以短信方式告知受理结果;申请材料不齐全,退回材料告知补齐;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
3.审核。自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4.审批。自审核通过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5.办结。审批结束,予以办结。
6.送达。办理结果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服务窗口提出申请,递交申请材料。
2.受理。自接收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受理时限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内)。符合申请条件,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以短信方式告知受理结果;申请材料不齐全,退回材料告知补齐;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
3.审核。自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4.审批。自审核通过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5.办结。审批结束,予以办结。
6.送达。办理结果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

服务收费
  不收费
-------这是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