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低保边缘待遇审批
主管部门: 深圳市坪山区民政局
事项 类型 |
公共服务事项 |
---|---|
实施 机构 |
深圳市坪山区民政局 |
承诺 办结 时限 |
13 (工作日) |
服务 对象 |
|
服务 事项 编码 |
4403100000006939911920001000006001 |
办件 类型 |
承诺件 |
结果 名称 |
深圳市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 |
结果 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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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 快递 |
支持物流快递 |
数量 限制 |
无 |
咨询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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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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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 办理 信息 |
马峦街道办事处沙坣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综合窗口1-3号)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沙坣新村同富裕工业区6号1楼(综合窗口1-3号) |
窗口 办理 信息 |
碧岭街道办事处汤坑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综合窗口1-2号)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办事处汤坑社区新城东方丽园五栋一楼(综合窗口1-2号) |
窗口 办理 信息 |
坪山街道办事处坪山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综合窗口1-2号)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立北四巷11号综合窗口1-2号 |
窗口 办理 信息 |
马峦街道办事处马峦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综合窗口1-2号)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东纵路316号马峦大厦(综合窗口1-2号) |
窗口 办理 信息 |
石井街道办事处石井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综合窗口1-2号)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坪山区金田路15号(综合窗口1-2号) |
窗口 办理 信息 |
石井街道办事处田心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综合窗口1-2号)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坪山区金田路348号一楼(综合窗口1-2号) |
窗口 办理 信息 |
龙田街道办事处竹坑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综合窗口1-3号)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金牛东路66号(综合窗口1-3号) |
窗口 办理 信息 |
碧岭街道办事处沙湖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综合窗口1-2号)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办事处沙湖社区同富裕路238号(综合窗口1-2号) |
窗口 办理 信息 |
坑梓街道办事处沙田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综合窗口1-2号)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坑梓办事处沙田社区沙田南路1号(综合窗口1-2号) |
窗口 办理 信息 |
坑梓街道办事处坑梓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综合窗口1-2号)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坪山区坑梓街道人民西路1号一楼(综合窗口1-2号) |
窗口 办理 信息 |
坑梓街道办事处金沙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综合窗口1-2号)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坪山区坑梓办事处金沙社区金康路71号(综合窗口1-2号) |
窗口 办理 信息 |
坑梓街道办事处秀新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综合窗口1-3号)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坪山区坑梓办事处人民西路32号(综合窗口1-3号) |
窗口 办理 信息 |
石井街道办事处金龟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综合窗口1-2号)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坪山区石井街道坪葵路189号(综合窗口1-2号) |
窗口 办理 信息 |
碧岭街道办事处碧岭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综合窗口1-4号)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办事处碧岭社区风顺路28号(综合窗口1-4号) |
窗口 办理 信息 |
马峦街道办事处坪环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综合窗口1-2号)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坪环路34号一楼坪环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综合窗口1-2号) |
窗口 办理 信息 |
石井街道办事处田头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综合窗口1-4号)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坪山区石井金田路212号(综合窗口1-4号) |
窗口 办理 信息 |
龙田街道办事处老坑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综合窗口1-3号)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坪山区龙田街道老坑社区盘龙路15号一楼(综合窗口1-3号) |
窗口 办理 信息 |
龙田街道办事处南布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综合窗口1-4号)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坪山区龙田街道燕子岭五路南布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1-4号) |
窗口 办理 信息 |
马峦街道办事处江岭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综合窗口1-4号)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江岭文化广场江岭社区工作站1楼平台江岭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1-4号) |
窗口 办理 信息 |
坪山街道办事处和平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综合窗口1-2号)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中兴西二巷26号(综合窗口1-2号) |
窗口 办理 信息 |
坪山街道办事处六联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综合窗口1-6号)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东成路8号综合窗口1-6号 |
窗口 办理 信息 |
坪山街道办事处六和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综合窗口1-4号)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正坑路6号综合窗口1-4号 |
窗口 办理 信息 |
龙田街道办事处龙田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综合窗口1-4号)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坪山区龙田街道龙田社区龙腾路23号(综合窗口1-4号) |
窗口 办理 信息 |
坪山区坪山街道新和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综合窗口1-3号)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新和社区和政路10号大东城二期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综合窗口1-3号) |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个人可以提出申请:(1)本市户籍居民;(2)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高于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该标准1.5倍的居民。
《关于印发深圳市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2018年)
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认定标准(以下简称认定标准)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市政府可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居民实际生活水平适时调整认定标准,并予以公布。
《关于印发深圳市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2018年)
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认定标准(以下简称认定标准)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市政府可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居民实际生活水平适时调整认定标准,并予以公布。
材料信息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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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 |
要求 | 提供原件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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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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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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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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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居民身份证 | |
要求 |
申请人同意使用电子证照的,可由受理部门调用电子证照。 申请人不同意使用电子证照或无法获取电子证照的,需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由受理部门扫描或复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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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数 (份/套) |
原件 | 0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公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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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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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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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户籍所在的社区网上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填写表单并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当场) 申请人到窗口提交材料(可邮寄),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当场告知原因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但材料不齐全或者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窗口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缺材料和材料内容要求。
3、审核(10个工作日) 审核人员收到材料后进入审核环节,材料审核,入户调查,生活状况综合评估等,并提出审核意见(特别程序:公示7个自然日,时限不计入承诺时限)对符合审核条件的,审核人作出符合的结论。对有部分或全部不符合审核条件的,作出不符合的结论,同时提出具体理由,3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论告知审批人。
4、审批(3个工作日) 审批人员根据审核人员的审核结论,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通过的当天予以办结并出具 《深圳市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结果文书(特别程序:长期公示),审批决定不通过的当天予以办结并出具《不予批准告知书》。
5、送达 申请人可通过快递邮寄或到场领取结果。
1、申请 申请人备齐材料到服务窗口提交材料,现场申请。
2、受理(当场) 申请人到窗口提交材料,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当场告知原因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但材料不齐全或者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窗口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缺材料和材料内容要求。
3、审核(10个工作日) 审核人员收到材料后进入审核环节,材料审核,入户调查,生活状况综合评估等,并提出审核意见(特别程序:公示7个自然日,时限不计入承诺时限)对符合审核条件的,审核人作出符合的结论。对有部分或全部不符合审核条件的,作出不符合的结论,同时提出具体理由,3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论告知审批人。
4、审批(3个工作日) 审批人员根据审核人员的审核结论,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通过的当天予以办结并出具 《深圳市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结果文书(特别程序:长期公示),审批决定不通过的当天予以办结并出具《不予批准告知书》。
5、送达 申请人可通过快递邮寄或到场领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