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用残疾人用人单位奖励
主管部门: 深圳市福田区残疾人联合会
事项 类型 |
公共服务事项 |
---|---|
实施 机构 |
深圳市福田区残疾人联合会 |
承诺 办结 时限 |
7 (工作日) |
服务 对象 |
|
服务 事项 编码 |
4403040000005026779000000300746002 |
办件 类型 |
承诺件 |
结果 名称 |
|
结果 样本 |
无 |
物流 快递 |
支持物流快递 |
数量 限制 |
无 |
咨询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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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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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 办理 信息 |
福田区政务服务中心残联服务厅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梅坳七路福康之家一楼1-4号窗口福田区政务服务中心残联服务厅综合窗口 |
符合下列条件全部的用人单位可提出申请(注:每6个月申请一次,申请时间分别为每年1月5日至25日和7月5日至25日):
1.申请单位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
2.申请单位招用的残疾人为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8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或《伤残人民警察证》的深圳户籍残疾人;
3.用人单位与残疾人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4.机关、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残疾人不享受此项补贴。
(注:每招用1名在岗就业残疾人员工,按照本年度深圳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15%给予奖励,每名残疾人员工奖励累计不得超过6个月。)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促进残疾人就业办法》的通知(2022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在岗工作,与其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且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招用奖励;所招用的残疾人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区(含新区,下同)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残联”)按以下标准给予补贴和奖励:
招用奖励。用人单位每招用1名残疾人,每月按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5%给予奖励;
材料信息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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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深圳市用人单位招用户籍残疾人奖励申请表 | |
要求 | 1.申请单位到窗口办理时需提交《深圳市用人单位招用户籍残疾人奖励申请表》的纸质材料原件(网上申办无需上传此电子材料);2.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清晰可辨,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和加盖公章。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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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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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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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深圳市用人单位招用户籍残疾人情况表 | |
要求 | 1.申请单位到窗口办理时需提交《深圳市用人单位招用户籍残疾人情况表》的纸质材料原件(网上申办无需上传此电子材料);2.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清晰可辨,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和加盖公章。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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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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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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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
要求 | 上传申请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交原件),证照材料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申请单位须提交以下证照之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深圳)、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慈善组织)、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机构编制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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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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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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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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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营业执照(深圳) | |
要求 | 上传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深圳)》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交原件),证照材料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申请单位须提交以下证照之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深圳)、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慈善组织)、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市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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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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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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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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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 |
要求 | 上传申请单位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交原件),证照材料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申请单位须提交以下证照之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深圳)、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慈善组织)、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深圳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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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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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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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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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
要求 | 上传申请单位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交原件),证照材料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申请单位须提交以下证照之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深圳)、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慈善组织)、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深圳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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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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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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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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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慈善组织) | |
要求 | 上传申请单位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慈善组织)》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交原件),证照材料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申请单位须提交以下证照之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深圳)、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慈善组织)、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深圳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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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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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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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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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 |
要求 | 上传申请单位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交原件),证照材料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申请单位须提交以下证照之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深圳)、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慈善组织)、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深圳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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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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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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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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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 |
要求 | 上传申请单位招用深圳户籍残疾人职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供纸质材料原件),材料须清晰可辨且与《深圳市用人单位招用户籍残疾人情况表》填写内容相符。(注:1. 由深圳市或区残疾人联合会核发;2.申办时提醒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3.申请单位需提交招用深圳户籍残疾人职工的以下证件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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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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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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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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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 |
要求 | 上传申请单位招用深圳户籍残疾人职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供纸质材料原件),材料须清晰可辨且与《深圳市用人单位招用户籍残疾人情况表》填写内容相符。(注:1. 由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发;2.申办时提醒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3. 申请单位需提交招用深圳户籍残疾人职工的以下证件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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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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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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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11 | ||
---|---|---|
材料 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 | |
要求 | 上传申请单位招用深圳户籍残疾人职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供纸质材料原件),材料须清晰可辨且与《深圳市用人单位招用户籍残疾人情况表》填写内容相符。(注:1. 由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发;2.申办时提醒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3. 申请单位需提交招用深圳户籍残疾人职工的以下证件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
|
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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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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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12 | ||
---|---|---|
材料 名称 |
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 |
要求 | 1.上传申请单位与招用深圳户籍残疾职工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全日制用工)的电子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交原件),有残疾职工签名和加盖申请单位公章;2.内容清晰可辨且与《深圳市用人单位招用户籍残疾人情况表》填写内容相符。(注:申请单位如无此材料,须提交与招用深圳户籍残疾职工签订的用工(服务)协议或相关用工证明。)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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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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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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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深圳市社会保险历年参保缴费明细表(个人) | |
要求 | 上传申请单位与招用深圳户籍残疾职工的《深圳市社会保险历年参保缴费明细表(个人)》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交纸质材料原件),材料清晰可辨且与《深圳市用人单位招用户籍残疾人情况表》填写内容相符,有加盖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缴费证明章。(注:申办时提醒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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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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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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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申请单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http://www.gdzwfw.gov.cn/?region=440300),提出申请(注:每6个月申请一次,申请时间分别为每年1月5日至25日和7月5日至25日),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自接收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受理时限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内)。符合申请条件,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以短信方式告知受理结果;申请材料不齐全,退回材料告知补齐;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
3.审核。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4.审批。自审核通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5.办结。审批结束,予以办结。
6.送达。办理结果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申请单位。
(注:每招用1名在岗就业残疾人员工,按照本年度深圳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15%给予奖励。每名残疾人员工累计奖励不得超过6个月。)
1.申请。申请单位向窗口提出申请(注:每6个月申请一次,申请时间分别为每年1月5日至25日和7月5日至25日),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自接收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受理时限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内)。符合申请条件,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以短信方式告知受理结果;申请材料不齐全,退回材料告知补齐;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
3.审核。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4.审批。自审核通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5.办结。审批结束,予以办结。
6.送达。办理结果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申请单位。
(注:每招用1名在岗就业残疾人员工,按照本年度深圳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15%给予奖励。每名残疾人员工累计奖励不得超过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