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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岗就业残疾人岗位补贴

主管部门: 深圳市坪山区民政局
网上申办到现场不超过
0次
承诺期限(工作日)
7
基本信息
事项
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
实施
机构
深圳市坪山区民政局
承诺
办结
时限
7 (工作日)
服务
对象
服务
事项
编码
4403100000006939911920001000746003
办件
类型
承诺件
结果
名称
结果
样本

物流
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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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
咨询
电话
监督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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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坑梓街道办事处秀新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综合窗口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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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办理地点:坪山区坑梓办事处人民西路32号(综合窗口1-3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可乘坐168路、a线、380a线、916路、b675路、b761路、b849路、m295路、m326路、m327路、m384路、m427路、m434路、深惠3a线、深惠3线、深惠3线海滨支线公交路线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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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坪山街道新和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综合窗口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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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新和社区和政路10号大东城二期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综合窗口1-3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可乘坐地铁14号线、16号线到新和站或公交 M293,M440,M497,963路到达坪山国际人才街区公交站,或乘坐云巴到达站前路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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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峦街道办事处马峦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综合窗口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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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东纵路316号马峦大厦(综合窗口1-2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可乘坐939路、B762路、812路、818路、M268路、M368路、M426路、B849路公交路线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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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井街道办事处石井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综合窗口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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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办理地点:坪山区金田路15号(综合窗口1-2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可乘坐365路、939路到石井村委站站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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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井街道办事处田心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综合窗口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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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办理地点:坪山区金田路348号一楼(综合窗口1-2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可乘坐939路、M296路、M327路、M440路到田心居站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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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井街道办事处田头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综合窗口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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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坪山区石井金田路212号(综合窗口1-4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可乘坐939路、M440路、M327路、M296路到田头市场站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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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井街道办事处金龟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综合窗口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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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坪山区石井街道坪葵路189号(综合窗口1-2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可乘坐818路、M426路、833路、M357路到金龟村站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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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岭街道办事处碧岭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综合窗口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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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办事处碧岭社区风顺路28号(综合窗口1-4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可乘坐963路,B762路,E20路,E22路,M294路,M295路,M297路,M368路,深惠3路公交线路到达碧岭居委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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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田街道办事处老坑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综合窗口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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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办理地点:坪山区龙田街道老坑社区盘龙路15号一楼(综合窗口1-3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可乘坐978路;M427路到老坑社区站下车步行约100米;M361路;M434路 868区间线1 916路 深惠3线到盘古石站下车步行约1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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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街道办事处坪山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综合窗口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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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立北四巷11号综合窗口1-2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可乘坐915路、B726路、B765路、B81路1到民乐福商场站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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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田街道办事处南布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综合窗口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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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办理地点:坪山区龙田街道燕子岭五路南布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1-4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可乘坐B765路,在主力厂宿舍下车步行约88米至南布社区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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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峦街道办事处江岭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综合窗口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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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办理地点: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江岭文化广场江岭社区工作站1楼平台江岭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1-4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乘坐964路、B765路、B825路、B849路到江岭文化广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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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街道办事处和平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综合窗口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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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中兴西二巷26号(综合窗口1-2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可乘坐915路、964路、B726路、B760路、B764路、765路、B811路、M479路到坪山街道办站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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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街道办事处六联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综合窗口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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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东成路8号综合窗口1-6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可乘坐963路、B762路、B764路、B870路、M277路、M278路到浪尾村站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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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街道办事处六和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综合窗口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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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正坑路6号综合窗口1-4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可乘坐941路、963路、978路、B678路、B765路、B849路、M325路、B850路到六联酒店站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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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峦街道办事处沙坣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综合窗口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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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办理地点:沙坣新村同富裕工业区6号1楼(综合窗口1-3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可乘坐M294路、915路、812路、B811路公交路线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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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岭街道办事处汤坑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综合窗口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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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办事处汤坑社区新城东方丽园五栋一楼(综合窗口1-2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可乘坐乘坐M277路、M322路、M439路、M812路到汤坑花园下车,步行350米;乘坐B764到汤坑小学下车,步行62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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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田街道办事处龙田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综合窗口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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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办理地点:坪山区龙田街道龙田社区龙腾路23号(综合窗口1-4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可乘坐366路,B761路,M293路,M384路,到达站台后再沿路向北行走约138米即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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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龙田街道办事处竹坑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综合窗口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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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办理地点: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金牛东路66号(综合窗口1-3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可乘坐B726路到万里红站台,M294路,941路在石湖路口站台,365总站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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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岭街道办事处沙湖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综合窗口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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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办事处沙湖社区同富裕路238号(综合窗口1-2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可乘坐812路、b764路、b886路、m322路、m439路、m458路、m480路、高铁坪山快捷线接驳3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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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坑梓街道办事处沙田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综合窗口1-2号)

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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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坑梓办事处沙田社区沙田南路1号(综合窗口1-2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可乘坐m427路、深惠1线、深惠2线公交路线到达。

窗口
办理
信息

坑梓街道办事处坑梓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综合窗口1-2号)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坪山区坑梓街道人民西路1号一楼(综合窗口1-2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可乘坐深惠3线(海滨支线)、大鹏假日专线14号、M295路、M326路、M384路、M434路、M478路、B761路、B675路、B885路、978路等公交路线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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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坑梓街道办事处金沙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综合窗口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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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办理地点:坪山区坑梓办事处金沙社区金康路71号(综合窗口1-2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可乘坐b849路;m427路公交路线到达金沙村委公交站。

窗口
办理
信息

马峦街道办事处坪环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综合窗口1-2号)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坪环路34号一楼坪环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综合窗口1-2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可乘坐b760路、b811路、m368路、356路等公交路线到达。

受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全部的,可提出申请(注:申请时间分别为每年1月5日至25日和7月5日至25日):
1.申请人为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8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或《伤残人民警察证》的深圳户籍残疾人;
2.残疾人在岗就业的用人单位,须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
3.残疾人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4.机关、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户籍持证残疾人不享受此项补贴。
注:参照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有关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标准上浮20%,按月发放岗位补贴,即900元×120%=1080元。每名残疾人享受岗位补贴累计不得超过6个月,岗位补贴不列入工资计算。

设定依据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促进残疾人就业办法》的通知(2022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在岗工作,与其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且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招用奖励;所招用的残疾人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区(含新区,下同)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残联”)按以下标准给予补贴和奖励:
岗位补贴。对在岗的残疾人,每人每月按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的标准上浮20%给予岗位补贴,岗位补贴不列入工资计算。

申请材料
材料信息
材料信息1
材料
名称
深圳市在岗就业残疾人岗位补贴申请表
要求 1.窗口办理需提交申请人的《深圳市在岗就业残疾人岗位补贴申请表》纸质材料原件(网上申办无需上传此电子材料);2.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清晰可辨,有申请人签字(注:1.由监护人办理的,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核验;2.由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核验。)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2
材料
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要求 上传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供纸质材料原件),材料须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1. 由深圳市或区残疾人联合会核发;2.申办时提醒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3.申请人需提交以下证件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3
材料
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要求 上传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供纸质材料原件),材料须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1. 由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发;2.申办时提醒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3.申请人需提交以下证件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4
材料
名称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
要求 1.提交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全日制用工)的电子化材料(或纸质材料);2.内容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有申请人签字。(注:申请人须上岗就业已满一个月。)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5
材料
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
要求 上传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供纸质材料原件),材料须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1. 由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发;2.申办时提醒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3.申请人需提交以下证件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6
材料
名称
深圳市社会保险历年参保缴费明细表(个人)
要求 提交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深圳市社会保险历年参保缴费明细表(个人)》电子化材料(或纸质材料),证明材料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有加盖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缴费证明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7
材料
名称
申请人银行卡
要求 提交申请人的银行卡(注:银行卡信息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信息含:姓名、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等)。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http://www.gdzwfw.gov.cn/?region=440300),提出申请(申请时间分别为每年1月5日至25日和7月5日至25日),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自接收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受理时限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内)。符合申请条件,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以短信方式告知受理结果;申请材料不齐全,退回材料告知补齐;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
3.审核。自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4.审批。自审核通过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5.办结。审批结束,予以办结。
6.送达。办理结果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申请时间分别为每年1月5日至25日和7月5日至25日),递交申请材料。
2.受理。自接收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受理时限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内)。符合申请条件,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以短信方式告知受理结果;申请材料不齐全,退回材料告知补齐;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
3.审核。自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4.审批。自审核通过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5.办结。审批结束,予以办结。
6.送达。办理结果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

服务收费
  不收费
-------这是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