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性幼儿园奖励性补助
主管部门: 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
| 事项 类型 |
公共服务事项 |
|---|---|
| 实施 机构 |
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 |
| 承诺 办结 时限 |
45 (工作日) |
| 服务 对象 |
|
| 服务 事项 编码 |
4403040000000075426030001000554001 |
| 办件 类型 |
承诺件 |
| 结果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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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 样本 |
无 |
| 物流 快递 |
支持物流快递 |
| 数量 限制 |
无 |
| 咨询 电话 |
|
| 监督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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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402室 |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洲九街6号福田区教育局402室 |
《深圳市普惠性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深教(2013)199号)第四条规定“实行普惠性幼儿园自愿申报认定制度。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条件的幼儿园,可于每年11月前和5月前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深圳市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12月23日起实施)第五条第(四)项:(四)对符合政府规定条件的普惠性幼儿园提供奖励性补助。
深圳市普惠性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四条规定“实行普惠性幼儿园自愿申报认定制度。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条件的幼儿园,可于每年11月前和5月前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办法》的通知(2023年)
各区应当对普惠性幼儿园给予经费扶持,逐步实现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的标准。各区可根据财力情况,分年度逐年提高生均补助标准。
| 材料信息1 | ||
|---|---|---|
| 材料 名称 |
深圳市普惠性幼儿园申报自评表 | |
| 要求 | 按模板要求填写 |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 复印件 | 0 |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 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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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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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信息2 | ||
|---|---|---|
| 材料 名称 |
承诺书 | |
| 要求 | 如实填写 |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 复印件 | 0 |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 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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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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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信息3 | ||
|---|---|---|
| 材料 名称 |
收费备案表 | |
| 要求 | 如实填写 |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 复印件 | 1 |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 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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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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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信息4 | ||
|---|---|---|
| 材料 名称 |
审计报告 | |
| 要求 | 如实提供 |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 复印件 | 1 |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 |
|
| 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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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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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信息5 | ||
|---|---|---|
| 材料 名称 |
教职工从业资格证明材料 | |
| 要求 | 如实提供 |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 复印件 | 1 |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教育行政部门) |
|
| 范本 表格 |
||
| 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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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信息6 | ||
|---|---|---|
| 材料 名称 |
幼儿园上学年银行缴费凭证及代发薪酬证明材料 | |
| 要求 | 按要求提供 |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 复印件 | 1 |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银行) |
|
| 范本 表格 |
||
| 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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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申请人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 2.受理(5个工作日)。接件受理人员核验,并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3.审查(10个工作日)。受理后,审查人员进行审查,组织评审组现场检查和评审。 1)书面审查。规定和要求详见表《书面审查规定和要求细化表》,裁量准则详见表《书面审查量化表》。 2)现场评审 评审组现场检查和评审申报的幼儿园是否符合《区普惠性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要求。 4.审批决定(20个工作日)。符合条件的,在政府在线和教育网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不纳入承诺时限),公示结束后与幼儿园 签定办学承诺书;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补助的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 5.经费申请与发放(10个工作日)。开学后组织检查普惠性幼儿园落实办学承诺情况,分两学期发放补助。普惠性幼儿园补助经费主要用于保教费下调的学费补助、提高教师工资待遇、改善办园条件、提升保教质量,不得用于清偿债务、回报举办者、支付捐款、赞助投资、罚款等其他用途。普惠性幼儿园应设立专用科目,对补助经费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
1.申请。申请人向区教育局科室提出申请,提交申请到教育局民管科。 2.受理(5个工作日)。接件受理人员核验,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3.审查(10个工作日)。受理后,审查人员进行审查,组织评审组现场检查和评审。 1)书面审查。规定和要求详见表《书面审查规定和要求细化表》,裁量准则详见表《书面审查量化表》。 2)现场评审 评审组现场检查和评审申报的幼儿园是否符合《区普惠性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要求。 4.审批决定((20个工作日)符合条件的,在政府在线和教育网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不纳入承诺时限),公示结束后与幼儿园 签定办学承诺书;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补助的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 5.经费申请与发放(10个工作日)。开学后组织检查普惠性幼儿园落实办学承诺情况,分两学期发放补助。普惠性幼儿园补助经费主要用于保教费下调的学费补助、提高教师工资待遇、改善办园条件、提升保教质量,不得用于清偿债务、回报举办者、支付捐款、赞助投资、罚款等其他用途。普惠性幼儿园应设立专用科目,对补助经费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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