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变更登记备案
主管部门: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事项 类型 |
公共服务事项 |
---|---|
实施 机构 |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
承诺 办结 时限 |
1 (工作日) |
服务 对象 |
|
服务 事项 编码 |
4403040000000075467000001000270002 |
办件 类型 |
即办件 |
结果 名称 |
房屋租赁凭证 |
结果 样本 |
|
物流 快递 |
支持物流快递 |
数量 限制 |
无 |
咨询 电话 |
|
监督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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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 办理 信息 |
福田区莲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6号莲花街道办事处一楼福田区莲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信息 |
福田区华富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福田区笋岗西路莲花一村18栋北面附2楼福田区华富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福田区华富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信息 |
福田区福保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石厦路 233 号福田区福保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信息 |
福田区华强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赛格科技园三栋中一楼福田区华强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信息 |
福田区南园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松岭路56号南园街道办事处一楼福田区南园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信息 |
福田区园岭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2002号园岭大厦一楼福田区园岭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信息 |
福田区福田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06号福田街道办事处一楼福田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信息 |
福田区沙头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沙路49号福宇轩党群服务中心一楼福田区沙头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信息 |
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福田区农林路1号1楼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信息 |
福田区梅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多丽工业区3栋101梅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1)在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并具有法人资格;2)生产的产品经技术审查合格并获得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公告。
《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1994年)
第十一条 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县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进行登记。登记资料可以供查阅。
《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1994年)
第十一条 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县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进行登记。登记资料可以供查阅。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5年)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材料信息1 | ||
---|---|---|
材料 名称 |
深圳市房屋租赁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 |
要求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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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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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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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 | |
要求 | 租赁双方提供。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0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
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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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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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3 | ||
---|---|---|
材料 名称 |
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 |
要求 | 出租方提供。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省自然资源厅) |
|
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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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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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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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原《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 |
要求 | 租赁双方当事人提供。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
|
范本 表格 |
||
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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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5 | ||
---|---|---|
材料 名称 |
变更协议书 | |
要求 | 租赁双方当事人协商签署。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范本 表格 |
||
空白 表格 |
||
材料信息6 | ||
---|---|---|
材料 名称 |
授权委托书 | |
要求 | 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范本 表格 |
||
空白 表格 |
||
材料信息7 | ||
---|---|---|
材料 名称 |
房屋租赁合同 | |
要求 | 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范本 表格 |
||
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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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或登录个人/法人帐号,选择事项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网上预审(当场)。提出预审意见:不符合受理条件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出具《补正告知书》或《不予受理告知书》。预审通过,申请人凭短息通知,通知邮寄方式提交相关材料。
3、受理(当场)。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印章的《补正告知单》,并将申请材料退还当事人。
4、审核(当场)。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
5、审批(当场)。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作出审批决定。
6、办结(当场)。工作人员作出办结决定。
7、送达(当场)。办结结果,申请人自取或邮寄。
1、申请:租赁当事人双方到街道行政服务大厅提交申请材料;
2、核查:行政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对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查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要求;
3、办理: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并打印、发放房屋租赁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