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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租登记

主管部门: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网上申办到现场不超过
0次
承诺期限(工作日)
1
基本信息
事项
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
实施
机构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承诺
办结
时限
1 (工作日)
服务
对象
服务
事项
编码
440342000000MB2C188030001000270008
办件
类型
即办件
结果
名称
房屋租赁凭证
结果
样本
物流
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数量
限制
咨询
电话
监督
电话
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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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龙华区观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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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观澜大道178号民都大厦一楼观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观湖行政服务大厅公交站:312路;332路;627路;882路;b769路;b861路;e36路;m225路;m243路;m258路;m263路;m269路;m288路;m302路;m338路;m361路;m392路;m408路;m424路;m450路;m534路;m557路;长10路;旅游9线;深莞1线;深莞2线(观澜二小公交站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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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龙华区观澜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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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5-1号观澜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公交车:1.库坑路口公交站:M450路 2.永勤厂公交站:B766路,B861路,B918路,M226路,M286路,M424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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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龙华区福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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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福城章阁路2号福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福城街道办公交站:B649路,B916路,M226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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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龙华区龙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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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文化街43号老干中心大楼一、二楼(龙华公园西南门)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一)公交312、332、612、624、889、E31、E36、M233、M244、M352、M354、M378、M379、M450、M505、高峰专线43到牛地埔站台下车;(二)公交N22、M580、B879到龙华中学站台下车;(三)公交M282、M269、302、324、352、380B、621、B648、M211、M214、M244、M352、M401、M450到龙华市场站台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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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龙华区大浪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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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布龙路钓鱼台工业区21号A栋(钓鱼台威灵达工业园旁)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大浪石观工业区:332路、624路、882路、E14路、E34路、E35路、E36路、E40路、M115路、M193路、M233路、M244路、M262路、M301路、M310路、M340路、M352路、M378路、M379路、M415路、M420路、M462路、M548路、M340路、高峰专线43路、旅游9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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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龙华区民治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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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华区龙华大道2182号民治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东泉新村公交站:74路,E37路,M115路,M202路,M222路,M339路,M353路,M354路,M393路,M40路,M462路,高峰专线23号,高峰专线92号

受理条件

(1)持有已登记备案的原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凭证; (2)原合同未约定同意转租的,应提供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3)转租合同租赁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4)转租合同书(租赁期限和面积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期限和面积);

设定依据

《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1994年)
第二十六条 转租人与受转租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订立租赁合同,并且进行登记。

申请材料
材料信息
材料信息1
材料
名称
深圳市房屋租赁转租登记备案申请表
要求 租赁双方签署,真实、合法、有效。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企事业单位(租赁当事人可到街道行政服务大厅免费领取)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2
材料
名称
房屋租赁合同书
要求 租赁双方签署
份数
(份/套)
原件 3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3
材料
名称
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要求 如无法使用电子证照,验原件,留复印件。
自然人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社保卡、居住证、港澳台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人士护照(须有居留许可或入境签证)、他国身份证明复印件(当事人在大陆境外进行异地委托时使用)。
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法律资格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社会团体登记证、军队团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属于事业单位的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附中文译本的境外企业合法开业证明(证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未经中国国内相关职能部门认证的,应按规定经过公证和认证(香港、澳门法人的商业登记证,需经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澳门)认证,司法部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澳门)有限公司审核加盖转递章公证证明;台湾法人的企业登记证、注册证,需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到广东省公证员协会办理认证;外国法人的企业登记证、公司注册证,需经当地公证及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认证。 香港注册的公司,在深圳租赁房屋,不从事商业经营的,可使用香港商业登记证作为申请材料。从事商业经营的,在出租屋编码卡和房屋租赁合同里录入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证号。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4
材料
名称
同意转租书面证明
要求 原合同约定转租需经出租人同意或未约定转租条款的,需提供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收原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5
材料
名称
原《房屋租赁凭证》
要求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管、环卫、园林绿化、供水、排水)部门)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6
材料
名称
授权委托书
要求 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当载明授权委托事项和签署地的。
自然人委托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人和本人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若无法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的,须出具经委托人本人签字确认的身份证复印件。当事人在境外签署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和认证(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单位委托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件。 当事人在境外签署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和认证(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一、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或登录个人/法人帐号,选择事项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网上预审(当场)。提出预审意见:不符合受理条件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出具《补正告知书》或《不予受理告知书》。预审通过,申请人凭短息通知,通知邮寄方式提交相关材料。
3、受理(当场)。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印章的《补正告知单》,并将申请材料退还当事人。
4、审核(当场)。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
5、审批(当场)。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作出审批决定。
6、办结(当场)。工作人员作出办结决定。
7、送达(当场)。办结结果,申请人自取或邮寄。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街道政务大厅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当场):街道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
3、审核(当场):街道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印章的《补正告知单》,并将申请材料退还当事人。
4、审批(当场):街道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对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将系统数据和纸质资料递交后台,在核对系统和纸质材料无误后,作出审批;如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受理》并把申请材料退还当事人。
5、办结(当场):作出办结决定。 6、送达(即时):申请人按照约定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服务收费
  不收费
-------这是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