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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残疾人服药服务申请

主管部门: 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网上申办到现场不超过
1次
承诺期限(工作日)
1
基本信息
事项
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
实施
机构
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承诺
办结
时限
1 (工作日)
服务
对象
服务
事项
编码
4403430000000527999930000300764002
办件
类型
即办件
结果
名称
结果
样本

物流
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数量
限制
咨询
电话
监督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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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三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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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办理地点: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业大道138号一楼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 14:00-17:30(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交通指引:乘坐E26路区间线、M456路公交车到葵涌办事处下车,站台对面走50米直到。乘坐M457路公交车到葵涌乐兴百货下车,沿着走50米红绿灯右转100米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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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东渔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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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办理地点: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东渔村东渔工作站1号一楼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交通指引:乘坐m274路可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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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大鹏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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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办理地点: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建设路17号1号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2:00- 5:30 ;周六 : 上午09:00-12:00 (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交通指引:乘坐818路、833路、E11路、H92到大鹏中心站下,沿岭南路方向步行300米左转沿建设路方向步行2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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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沙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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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办理地点: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中山路69号一楼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2:00- 5:30 ;周六 : 上午09:00-12:00 (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交通指引:乘坐b753,m321至大鹏中心小学,步行前往下沙社区公共服务站,约2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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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头沙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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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办理地点: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水沙路100号一楼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交通指引:乘坐833路、E11路、M231路、M232路、M274路、M321路到水头沙站下,沿水沙路一直走600米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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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澳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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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办理地点: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岭澳新村1号一楼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2:00- 5:30 ;周六 : 上午09:00-12:00 (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交通指引:可乘坐833路、m231路 、m232路、m274路、m279路、m423路、m457路、471路、818路、E11路等至大鹏中心站下车,步行至服务站,约2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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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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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新大路55号一楼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交通指引:乘坐833路、E11路、M274、M423新大村委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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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渔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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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人民路2号 (三南社区合署办公)一楼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周六:上午9:00-12:00(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交通指引:乘坐大鹏新区假日专线2路、833路、E11路到南澳街道办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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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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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办理地点: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丰树山东路98号一楼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 14:00-17:30(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交通指引:乘坐968B到葵丰社区站台下车,步行100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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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湖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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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办理地点: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官湖东路88号一楼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 14:00-17:30(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交通指引:乘坐公交车968路公交车至官湖社区工作站站台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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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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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溪涌社区三科麓湾35栋一楼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 14:00-17:30(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交通指引:M456、M362、M199、E26到溪涌社区公交站下车,往三科麓湾方向7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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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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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办理地点: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西涌鹤薮2区190号一楼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交通指引:乘坐M232到3号收费站下车,沿着鹤芽路直走300米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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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洋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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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办理地点: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吓门18号一楼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 14:00-17:30(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交通指引:乘坐E26区间线、M357、M456路公交车至土洋市场站下车后,向前走进岗亭转右直走2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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坝光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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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丰树山路1号坝光新村东区8栋综合办公楼6楼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 14:00-17:30(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交通指引:乘坐B970路、B969路、M426路公交车到坝光新村站台下车,步行150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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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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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东山大碓村58号一楼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交通指引:乘坐m274路到东山村委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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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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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办理地点: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鹏城82号服务综合大楼一楼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2:00- 5:30 ;周六 : 上午09:00-12:00 (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交通指引:乘坐M471、b753、m457至友发厂或鹏城桥,步行至鹏城社区公共服务站,约28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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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母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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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办理地点: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迎宾路70号一楼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2:00- 5:30 ;周六 : 上午09:00-12:00 (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交通指引:乘坐m321,m471至大鹏汽车站,步行至王母社区公共服务站,约1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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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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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办理地点: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葵鹏路30号一楼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 14:00-17:30(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交通指引:在葵涌汽车站乘坐968B路公交到葵涌古观,沿葵鹏路走493米到达葵新社区,或乘坐m279路公交到中冠厂,沿金业大道往葵鹏路方向走338米到达葵新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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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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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办理地点: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布新路33号一楼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2:00- 5:30 ;周六 : 上午09:00-12:00 (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交通指引:可乘坐833路、m231路 、m232路、m274路、m321路、m423路、m457路、大鹏新区假日专线1路、深惠3线海滨支线等至大鹏第四工业区站下车,步行至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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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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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办理地点: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延安路6号一楼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 14:00-17:30(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交通指引:在葵涌邮局站台乘坐M279或M220到葵涌文化艺术中心下车,过马路后右手边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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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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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办理地点: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东涌社区大围135号一楼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交通指引:乘坐M231到东涌社区车站下,转右沿着桥梁方向一直走100米左右即可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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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隆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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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办理地点: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人民路15号一楼综合窗口(三南社区合署办公)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周六:上午9:00-12:00(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交通指引:乘坐833、E11、深惠3号线、M231路、M232路、M274路到南澳办事处站下,行至南澳供电所,沿人民路一直走60米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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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头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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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办理地点: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石角头街3-8号一楼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2:00- 5:30 ;周六 : 上午09:00-12:00 (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交通指引:可乘坐深惠3线海滨支线,m274,m232,m231,大鹏新区假日专线2路,833至水头市场,步行至水头社区服务站,约2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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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源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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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办理地点: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葵东路(北)5号一楼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 14:00-17:30(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交通指引:乘坐M279路、M220路、M457路公交车到葵涌比亚迪公交站下车,向前直路走到亚迪学校红绿灯右拐,沿着金葵东路步行约800米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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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澳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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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人民路2号一楼综合窗口(三南社区合署办公)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周六:上午9:00-12:00(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交通指引:乘坐833、E11、深惠3号线、M231路、M232路、M274路到南澳办事处站下,行至南澳供电所,沿人民路一直走60米左右。

受理条件

持有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精神残疾人。

设定依据

《深圳市精神残疾人服药管理和补贴工作实施方案》(2013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和《深圳市精神卫生条例》,进一步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和任务,促进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精神疾病康复的长期性和特殊性,结合深圳的实际情况,为切实有效地解决我市精神残疾人长期服药所带来的经济压力和负担,减轻患者家庭困难,降低社区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率,帮助其康复,促进社会稳定。现就市福彩公益金资助精神残疾人服药管理和补贴项目,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服务内容和申请条件、办法
服务内容:精神(含癫痫)残疾人服药管理和补贴(包括药品费用补贴、常规检查、疗效评估等)。2013年补贴对象为符合条件的精神(含癫痫)残疾人,约为1000名,以后根据实际需要逐年增加;每人每年补贴费用不超过2400元(含药品补贴1800元,常规检查费400元,服药疗效评估200元),药品补贴经费可用于精神科治疗药品及其辅助用药(其中辅助用药金额不能超过50%)。
申请条件:持有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精神残疾人(含癫痫)。
申请办法:凡符合服药补贴条件的精神残疾人(含癫痫),经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填写《深圳市精神残疾人服药补贴申请表》(见附件),由街道残联初审后上报区残联审核,区残联审批后上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备案。
二、 职责分工 市残联:负责做好协调、组织检查、经费审查等工作。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加强行业监督管理,配合市残联做好服药工作中的医疗服务工作。
市康宁医院(市精防康复技术指导小组):做好服药工作的技术支持和指导,组织专业人员培训,每季度到各区督导检查一次,年底将工作开展情况向市残联报告。
市残疾人康复中心:负责项目申报,经费核拨,协调各区组织项目开展工作。
区残联:负责协调本区精防技术指导中心开展服药管理和组织工作,审核服务对象,落实配套经费。
区慢性病防治院(区精防康复技术指导小组):配合区残联实施服药和监控工作,负责服药工作中的医疗活动。没有专业医疗机构的新区,由区残联、区卫生行政部门协商解决。
街道残联:将服药工作通知到每一个符合条件的精神残疾人和监护小组,做好《深圳市精神残疾人服药补贴申请表》的发放、收集、审核和汇总上报工作,做好服药活动的组织工作。
三、 工作流程 1.
确定服药补贴对象:凡符合服药补贴条件的精神残疾人(含癫痫),经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填写《深圳市精神残疾人服药申请表》(见附件),由街道残联审查后上报区残联和精防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审核,区残联审批后上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备案。
2.补贴发放:各区在区慢性病防治院(区精防康复技术指导小组)设立服药点,各区残联、街道和社区工作站紧密配合,组织社区精神病人发药,做好每月的药品发放工作。
3.对病人实施常规检查:为保障服药病人的医疗安全,各区发药点每季度组织病人进行相关常规实验室检查(含血常规、血生化、心电图等)。
4.开展服药疗效评估:各区发药点在每年5月和11月份对服药病人进行服药疗效评估,同时在《深圳市精防康复信息管理系统》填写服药疗效评估表。
四、项目经费及支付方式
1.市级经费:项目资助约1000名精神残疾人服药补贴,平均药品费每人每月150元,常规检查费每人每年400元,服药疗效评估每人每年200元,人均补贴2400元,共计240万元。由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每半年按实际使用金额统一拨到各区残联。
2.各区用于精神残疾人服药工作的配套经费从区残疾人保障金中列支。其中区级药品、常规检查及评估费用补贴不低于市级标准,服药医疗工作经费、相关工作人员补贴和其他相关费用由各区残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
五、检查监督
项目由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组织落实并组织专家进行检查督导,由各区残联具体实施,各区慢性病防治院(区精防康复技术指导小组)配合。市残疾人康复中心负责组织专家开展指导工作,并定期对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并报市残联,如服务机构不进行整改,将取消其服务资格。 各区精防康复技术指导中心负责将接受服药补贴的精神残疾人签字确认单、数据统计表、阶段总结报告及经费使用情况等书面资料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及市残联存档。

申请材料
材料信息
材料信息1
材料
名称
《精神残疾人服药服务申请表》
要求 1.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清晰可辨,提交电子化材料(或纸质材料);2.申请人(或监护人)签字。(注:1.由监护人代申请的,须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核验;2由代理人办理的,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核验。)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2
材料
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要求 提交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电子化材料(或纸质材料),材料须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证件由深圳市或区残疾人联合会核发。)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3
材料
名称
广东省居民户口簿
要求 提交申请人的《广东省居民户口簿》电子化材料(或纸质材料),材料须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广东省公安厅)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4
材料
名称
居民身份证
要求 由监护人(或代理人)代申请的须提交监护人(或代理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电子化材料(或纸质材料),材料须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广东省公安厅)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5
材料
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三代)
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三代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两者提供一类即可。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1
纸质版/
电子版
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残疾人联合会)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 申请。申请人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提出申请,上传电子化材料。
2.受理。自接收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符合申请条件,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以短信方式告知受理结果;申请材料不齐全,退回材料告知补齐;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
3. 审批。区残疾人联合会于1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审批。 4.办结。审批结束后,予以办结。
5. 送达。办理结果以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

窗口办理流程

1. 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提出申请,递交申请材料。
2.受理。自接收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符合申请条件,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以短信方式告知受理结果;申请材料不齐全,退回材料告知补全;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
3. 审批。区残疾人联合会于1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审批。 4.办结。审批结束后,予以办结。
5. 送达。办理结果以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

服务收费
  不收费
-------这是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