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自主创业经营场地租金补贴
主管部门: 深圳市龙岗区残疾人联合会
事项 类型 |
公共服务事项 |
---|---|
实施 机构 |
深圳市龙岗区残疾人联合会 |
承诺 办结 时限 |
10 (工作日) |
服务 对象 |
|
服务 事项 编码 |
440307000000C176204490000300320001 |
办件 类型 |
承诺件 |
结果 名称 |
|
结果 样本 |
无 |
物流 快递 |
支持物流快递 |
数量 限制 |
无 |
咨询 电话 |
|
监督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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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环城南路5号坂田国际中心A栋一楼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翠竹路1号龙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南园路9号一楼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龙岗大道横岗段4001号横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文景社区政和路2号百外教育大厦裙楼一楼119号布吉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安大道309号街道办事处一楼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冬青路18号街道办事处一楼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埔仔路9号坪地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沙园路98号龙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横坪公路89号数字硅谷产业园(停车场入口处右侧)园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甘李六路9号一楼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符合下列条件全部的,可提出申请(注:符合申请条件的,按每月最高不超过2000元给予发放场地租金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给予补贴。享受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1.申请人为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8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或《伤残人民警察证》的深圳户籍残疾人;
2.申请人所创立的实体在本市登记注册,有合法的商事、民政、税务登记等登记手续,证照齐全;
3.申请人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租用经营场地进行自主创业并持续正常经营满6个月,且按时支付场地租金;
4.申请人未享受过政府部门同类型补贴。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促进残疾人就业办法》的通知(2022年)
自主创业残疾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创业实体的,按每月最高不超过2000元,由户籍所在地的区残联给予场地租金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
材料信息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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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深圳市残疾人自主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请表 | |
要求 | 1.申请人到实体大厅窗口办理时需提交创业实体的《深圳市残疾人自主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请表》的纸质材料原件(网上申办无需上传此电子材料);2.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清晰可辨,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和加盖公章。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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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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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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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 |
要求 | 上传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交原件),材料须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1. 由深圳市或区残疾人联合会核发;2.申办时提醒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3.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证件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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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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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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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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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 |
要求 | 上传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交原件),材料须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1. 由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发;2.申办时提醒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3.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证件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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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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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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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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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 | |
要求 | 上传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交纸质材料原件),材料须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1. 由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发;2.申办时提醒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3.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证件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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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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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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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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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税务登记证 | |
要求 | 上传申请人创业实体的《税务登记证》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交原件),证照材料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1. 申办时提醒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2.申请人须提交以下证件之一: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深圳)、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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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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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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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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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营业执照(深圳) | |
要求 | 上传申请人创业实体的《营业执照(深圳)》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交原件),证照材料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1.申办时提醒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2.申请人须提交以下证件之一: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深圳)、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市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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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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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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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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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 |
要求 | 上传申请人创业实体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交原件),证照材料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1.申办时提醒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2.申请人须提交以下证件之一: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深圳)、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深圳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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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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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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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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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房屋租赁凭证 | |
要求 | 上传申请人创业实体的《房屋租赁凭证》的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交原件),内容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1.申请人须提交经营场地的以下证件之一: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合同;2. 申办时提醒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管、环卫、园林绿化、供水、排水)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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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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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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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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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经营场地租赁合同 | |
要求 | 上传申请人创业实体的《房屋租赁合同》的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交原件),内容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1.申请人须提交经营场地的以下证件之一: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合同;2. 申办时提醒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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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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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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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支付场地租金的票据凭证 | |
要求 | 1.上传申请人经营场地所支付场地租金票据凭证的电子化材料(窗口办理需提交原件),符合法定形式、真实有效,有加盖出具单位印章;2.内容清晰可辨且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符。(注:票据开具日期应为自主创业实体登记注册之后的日期。)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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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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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http://www.gdzwfw.gov.cn/?region=440300),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自接收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受理时限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内)。符合申请条件,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以短信方式告知受理结果;申请材料不齐全,退回材料告知补齐;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
3.审核。自受理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残疾人所创办的创业实体的实地勘察(实地勘察为特别程序,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内)。
4.审批。自完成对残疾人所创办的创业实体的实地勘察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5.办结。审批结束,予以办结。
6.送达。办理结果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
(注:符合申请条件的,按每月最高不超过2000元给予发放场地租金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给予补贴。享受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每3个月可申请一次。)
1.申请。申请人向窗口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告知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http://www.gdzwfw.gov.cn/?region=440300)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自接收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受理时限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内)。符合申请条件,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以短信方式告知受理结果;申请材料不齐全,退回材料告知补齐;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
3.审核。自受理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残疾人所创办的创业实体的实地勘察(实地勘察为特别程序,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内)。
4.审批。自完成对残疾人所创办的创业实体的实地勘察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5.办结。审批结束,予以办结。
6.送达。办理结果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
(注:符合申请条件的,按每月最高不超过2000元给予发放场地租金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给予补贴。享受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每3个月可申请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