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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犬变更登记

主管部门: 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网上申办到现场不超过
0次
承诺期限(工作日)
1
基本信息
事项
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
实施
机构
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承诺
办结
时限
1 (工作日)
服务
对象
服务
事项
编码
44030600000000755062X0001000157001
办件
类型
即办件
结果
名称
结果
样本

物流
快递
不支持物流快递
数量
限制
咨询
电话
监督
电话
窗口
办理
信息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民二路110号1-2楼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恒丰海悦酒店对面)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搭乘公交: 搭乘606路;704路;B864;M209;M235;M246在西乡街道办西下车。

窗口
办理
信息

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凯成二路17号政务楼一楼航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1.搭乘地铁:搭乘地铁1号线罗宝线到后瑞站(A出口)直行第一个路口左转走500米。 2.搭乘公交:B804、M473、M249到黄田派出所公交站下车

窗口
办理
信息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福永大道303号万福大厦一楼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公交: 1、搭乘B838路;B898路;M236路;M252路;M419路;M472路;B767路在福永街道办站下车; 2、搭乘615路;727路;E16路;M251路;M310路;M433路;M514路;M530路在万福广场站下车。

窗口
办理
信息

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永和路北8号 福海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搭乘公交:B711路、M236路、M237路、M252路、M515路、M536路,和平市场站下车

窗口
办理
信息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银图路1号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西荟城广场站:650路、653路、656路、B716、B776、M254路、M397、M413

窗口
办理
信息

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寮企安路3号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公交:搭乘M159路、M253路、M333路、650路、781路在上寮花园站下车。

窗口
办理
信息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金开路1号东方二六大厦二楼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搭乘公交:松岗街道天虹站,搭乘331路;362路;629路;B981路;E13路;E14路;E33路;M242路;M284路;M286路;M291路;M332路;M436路;M531路;M548路。

窗口
办理
信息

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社区燕罗公路190号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罗田市场斜对面)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14:00-18:00; 周六:上午9:00-12: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搭乘公交:搭乘655;M248;M494;M286在罗田市场站下车。

窗口
办理
信息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育才路1000号石岩文化艺术中心一楼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搭乘公交:搭乘767、M442、M472在石岩公学下车,步行200米。

窗口
办理
信息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永嘉路新安综合服务大楼3楼新安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万达广场旁)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公交路线: 福城万达广场公交总站:B864路;B932路;M349路;M436路 上川路口①,323、M395、M413、M435、M526 鸿景园,M235、M376、M553 地铁路线:地铁5号线灵芝站再转公交路线

受理条件

1.已办理养犬登记。
2.养犬人地址、联系方式、犬只照片、免疫信息变更的。

设定依据

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2019第二次修正)(2019年)
实行养犬登记制度。养犬人应当到住所所在地的区主管部门申请养犬登记。
未经登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饲养犬只。
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2019第二次修正)(2019年)
犬只死亡或者丢失的,养犬人应当自犬只死亡或者丢失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原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
养犬人放弃所饲养犬只且无法自行安置的,应当将犬只送交犬只收容场所,并到原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
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2019第二次修正)(2019年)
将登记犬只出售或者赠与他人的,原养犬人、购犬人或者受赠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区主管部门办理过户登记。
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2019第二次修正)(2019年)
养犬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养犬登记证到住所所在地的区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2019第二次修正)(2019年)
养犬人遗失养犬登记证的,应当自遗失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原登记机构补办养犬登记证。

申请材料
材料信息
材料信息1
材料
名称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要求 身份证正反两面照。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广东省公安厅)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2
材料
名称
养犬登记表(变更)
要求 线上办理非必要、线下办理未必要。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3
材料
名称
犬只全身照片
要求 全身彩照(要求四肢站立、侧身回头、面向镜头能看清犬只双眼,犬只不得穿着衣物或者佩戴饰品)。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4
材料
名称
犬只头部照片
要求 一寸犬只头部照片(头部正面,犬只的双眼、双耳与口鼻清晰可见)。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5
材料
名称
犬只免疫证明
要求 1.深圳市内进行免疫的,需加盖动检所公章,上传免疫证首页,犬主信息页,犬只信息页及有效的注射疫苗记录(狂犬疫苗日期、标签、下次注射日期、医生签名需加盖注射机构的注射条形章)。
2.深圳市外进行犬只免疫的,需加盖当地检疫部门公章,并上传免疫证首页,犬主信息页,犬只信息页及有效的注射疫苗记录(狂犬疫苗日期、标签、下次注射日期、医生签名需加盖注射机构的注射条形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动检所)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6
材料
名称
法人授权委托书(仅法人需要)
要求 1.清晰。
2.加盖公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7
材料
名称
营业执照或其他单位证明文件(仅法人需要)
要求 内容要求清晰完整。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一、此事项实行秒批,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事项的秒批情形,在线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电子版材料。
2、秒批(受理、审核、审批并办结)(当场)
系统自动受理,进行数据自动比对,比对通过的予以秒批办结,并短信告知申请人;比对不通过的,按“非秒批”情形流程办理。工作人员必要时会对秒批通过的业务予以人工复核,比对通过复核不通过的业务将予以退回并告知原因。
3、送达申请人根据短信内容提示领取办理结果。
二、“秒批”不通过的,按“非秒批”情形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上传电子化材料。
2、受理(即时)
接件受理人员核对电子化申请材料,作出受理决定。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即时告知原因;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但材料不齐全或者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受理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缺材料和材料内容要求。
3、审核(材料审核:即时)
审核人员收到材料后进入审核环节,材料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审核条件的,审核人作出符合的结论。对有部分或全部不符合审核条件的,作出不符合的结论,同时提出具体理由,并将审核结论告知审批人。
4、审批(即时)
审批人员根据审核人员的审核结论,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通过的当天予以办结并出具《养犬登记证》结果文书,审批决定不通过的当天予以办结。
5、办结(即时,不含制证时间)
审批单位完成制证并办结,送达出件窗口。
6、送达
申请人自行至微信小程序“深圳市养犬服务”领取养犬登记证,实体犬证可通过快递邮寄或到场领取。

窗口办理流程

该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如申请人因特殊原因需要到窗口进行申请的,可到宝安区政务服务中心自助服务区或在自助终端机网上申请,窗口服务单位安排了引导人员进行服务,按照网上办理流程办理。
一、此事项实行秒批,流程如下:
1、申请人到达政务服务中心后,在大厅工作人员指导下前往自助服务区进行网上申报,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开通或登录账户,查找事项并在线预申报。
2、秒批(受理、审核、审批并办结)(当场)
系统自动受理,进行数据自动比对,比对通过的予以秒批办结,并短信告知申请人;比对不通过的,按“非秒批”情形流程办理。工作人员必要时会对秒批通过的业务予以人工复核,比对通过复核不通过的业务将予以退回并告知原因。
3、送达申请人根据短信内容提示领取办理结果。
二、“秒批”不通过的,按“非秒批”情形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上传电子化材料。
2、受理(即时)
接件受理人员核对电子化申请材料,作出受理决定。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即时告知原因;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但材料不齐全或者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受理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缺材料和材料内容要求。
3、审核(材料审核:即时)
审核人员收到材料后进入审核环节,材料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审核条件的,审核人作出符合的结论。对有部分或全部不符合审核条件的,作出不符合的结论,同时提出具体理由,并将审核结论告知审批人。
4、审批(即时)
审批人员根据审核人员的审核结论,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通过的当天予以办结并出具《养犬登记证》结果文书,审批决定不通过的当天予以办结。
5、办结(即时,不含制证时间)
审批单位完成制证并办结,送达出件窗口。
6、送达
申请人自行至微信小程序“深圳市养犬服务”领取养犬登记证,实体犬证可通过快递邮寄或到场领取。

服务收费
  不收费
-------这是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