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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犬注销登记

主管部门: 深圳市福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网上申办到现场不超过
0次
承诺期限(工作日)
1
基本信息
事项
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
实施
机构
深圳市福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承诺
办结
时限
1 (工作日)
服务
对象
服务
事项
编码
4403040000000075432430001000241001
办件
类型
即办件
结果
名称
结果
样本

物流
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数量
限制
咨询
电话
监督
电话
窗口
办理
信息

福田区养犬登记管理办公室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中康路北梅坳三路1栋1楼(福田区养犬登记管理办公室)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除法定节假日外)
交通指引:地铁4号线或9号线上梅林站B出口

受理条件

犬主同意注销

设定依据

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2019第二次修正)(2019年)
养犬人遗失养犬登记证的,应当自遗失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原登记机构补办养犬登记证。
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2019第二次修正)(2019年)
实行养犬登记制度。养犬人应当到住所所在地的区主管部门申请养犬登记。
未经登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饲养犬只。
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2019第二次修正)(2019年)
将登记犬只出售或者赠与他人的,原养犬人、购犬人或者受赠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区主管部门办理过户登记。
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2019第二次修正)(2019年)
犬只死亡或者丢失的,养犬人应当自犬只死亡或者丢失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原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
养犬人放弃所饲养犬只且无法自行安置的,应当将犬只送交犬只收容场所,并到原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
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2019第二次修正)(2019年)
养犬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养犬登记证到住所所在地的区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申请材料
材料信息
材料信息1
材料
名称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要求 身份证正反两面拍照上传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2
材料
名称
养犬登记证
要求 正反两面拍照上传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城市管理部门)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3
材料
名称
养犬注销登记表
要求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站提出申请,如实、准确填写《养犬注销登记表》,上传目录上所列申请材料电子版。
2、受理(当日)
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需求明确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需求不明确的,不予以受理,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查询相关进度。
3、审核(当日)
受理后,福田区城市管理局有关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4、审批(当日)
作出准予注销或不予注销决定。
5、办结(当日)
准予注销。
6、送达(当日)
系统上注销。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在现场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网上申请,如实、准确填写《养犬注销登记表》,上传目录上所列申请材料电子版。
2、受理(当日)
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需求明确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需求不明确的,不予以受理,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查询相关进度。
3、审核(当日)
受理后,福田区城市管理局有关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4、审批(当日)
作出准予注销或不予注销决定。
5、办结(当日)
准予注销。
6、送达(当日)
系统上注销。

服务收费
  不收费
-------这是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