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水行政主管部门管辖的水库工程降等与报废的审批
主管部门: 深圳市盐田区水务局
| 事项 类型 |
公共服务事项 |
|---|---|
| 实施 机构 |
深圳市盐田区水务局 |
| 承诺 办结 时限 |
10 (工作日) |
| 服务 对象 |
|
| 服务 事项 编码 |
4403080000000075445370001000733001 |
| 办件 类型 |
承诺件 |
| 结果 名称 |
深圳市水务局行政服务告知书 |
| 结果 样本 |
|
| 物流 快递 |
支持物流快递 |
| 数量 限制 |
无 |
| 咨询 电话 |
|
| 监督 电话 |
|
| 窗口 办理 信息 |
盐田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 |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沙盐路盐田现代产业服务中心裙楼A座二楼盐田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1-7号窗口 |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已编制水库降等或者报废论证报告。
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2025年)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库降等与报废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2025年)
经评估符合降等或者报废条件的,流域管理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有审批权限的审批机关提出水库降等或者报废申请,并提交降等或者报废评估报告、征求相关方意见和水库资产核定情况等材料。
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水库中,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由流域管理机构审批;其他大型水库和市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他水库由市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材料信息1 | ||
|---|---|---|
| 材料 名称 |
报废水库的资产核定材料 | |
| 要求 | 加盖申请人公章,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或电子版。 |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 复印件 | 5 |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 范本 表格 |
||
| 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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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信息2 | ||
|---|---|---|
| 材料 名称 |
降等或者报废论证报告 | |
| 要求 | 加盖申请人公章,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或电子版。 |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 复印件 | 5 |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 范本 表格 |
||
| 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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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
申请人向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在线填写表格并上传申请材料。
2、受理(当天)
工作人员当日对申请材料进行预审,若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将通过系统一次性告补正材料或告知不予办理的原因;若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天予以受理。
3、审核(4个工作日):
(1)技术审查(20个工作日)
1)委托。委托技术审查单位进行技术审查工作。
2)技术审查。技术审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范要求对技术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并出具技术审查意见;如技术报告需要修改、完善的,应向申请人出具技术审查初步审查意见,并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经修改的技术报告。
(2)审核(4个工作日)
实施机关自收到技术审查意见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根据申请材料及技术审查意见进行审批审查。
4.审批(3个工作日)经初步审查符合要求后,提出拟办意见报副处长审核后,报处长决定办结。
5.决定(3个工作日) 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6.办结:符合通过条件的,出具《深圳市水务局行政服务告知书》。
7.送达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网上打印、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1、申请
申请人可选择到区政务服务中心自助服务区现场网上申报及在现场咨询;阅读办事指南并在线提交申报材料。
2、受理(当天)
工作人员当日对申请材料进行预审,若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将通过系统一次性告补正材料或告知不予办理的原因;若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天予以受理。
3、审核(4个工作日):
(1)技术审查(20个工作日)
1)委托。委托技术审查单位进行技术审查工作。
2)技术审查。技术审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范要求对技术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并出具技术审查意见;如技术报告需要修改、完善的,应向申请人出具技术审查初步审查意见,并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经修改的技术报告。
(2)审核(4个工作日)
实施机关自收到技术审查意见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根据申请材料及技术审查意见进行审批审查。
4.审批(3个工作日)经初步审查符合要求后,提出拟办意见报副处长审核后,报处长决定办结。
5.决定(3个工作日) 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6.办结:符合通过条件的,出具《深圳市水务局行政服务告知书》。
7.送达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网上打印、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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