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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查阅

主管部门: 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
网上申办到现场不超过
1次
承诺期限(工作日)
1
基本信息
事项
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
实施
机构
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
承诺
办结
时限
1 (工作日)
服务
对象
服务
事项
编码
4403420000005907113541001001222002
办件
类型
即办件
结果
名称
结果
样本

物流
快递
不支持物流快递
数量
限制
咨询
电话
监督
电话
窗口
办理
信息

深圳市龙华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华区龙华大道2281号国鸿大厦A座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一) 公交车 1. 龙华区政务服务中心站 b603路;b916路;m202路;m212路;m228路;m264路;m287路;m302路;m337路;m339路;m401路;m450路;m464路;m504路;m510路;m517路;m534路;高峰专线80路;深莞1线(二) 地铁 1. 清湖地铁站 A出口往前走约600米,在第二个十字路口右转,步行约300米

受理条件

当人事档案已在深圳市市级档案保管机构保管时,因工作需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单位可申请查阅人事档案。
(一)政治审查、发展党员、党员教育、党员管理等;
(二)干部录用、聘用、考核、考察、任免、调配、职级晋升、教育培养、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工资待遇、公务员登记备案、退(离)休、社会保险、治丧等;
(三)人才引进、培养、评选、推送等;
(四)巡视、巡察,选人用人检查、违规选人用人问题查核,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调查取证、案件查办等;
(五)经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的编史修志,撰写大事记、人物传记,举办展览、纪念活动等;
(六)日常管理中,熟悉了解干部,研究、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等;
(七)本人及其亲属办理公证、诉讼取证等有关个人合法权益保障的事项,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请相应的组织人事等部门查阅档案;
(八)其他因工作需要查阅的情形。

设定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2014年)
三、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申请材料
材料信息
材料信息1
材料
名称
居民身份证
要求 要求内容真实、有效,扫描清晰,且证件在有效期内,需提供身份证正面、反面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公安机关)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2
材料
名称
查阅函
要求 1、《查阅函》抬头应填写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和劳动调解服务中心;
2、注明查阅事由、查阅人与被查阅人的姓名及有效身份证号码。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
来源
渠道
企事业单位(查档单位提供)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 申请人注册并登录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平台。
2. 选择档案查阅。
3. 申请人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填写申报信息后提交审核。
4. 工作人员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审核工作。申请材料审核不通过的,注明不通过原因。
5.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到档案存放点的阅档区查阅档案。

窗口办理流程

1. 申请人到服务大厅取号。
2. 申请人按要求提供申请材料。
3. 工作人员现场审核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审核不通过的,当场告知不通过原因。
4.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在阅档区查阅档案。

服务收费
  不收费
-------这是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