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安居租房补贴
主管部门: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事项 类型 |
公共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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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 机构 |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
承诺 办结 时限 |
100 (工作日) |
服务 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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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事项 编码 |
4403420000005907113541001001344016 |
办件 类型 |
承诺件 |
结果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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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样本 |
无 |
物流 快递 |
不支持物流快递 |
数量 限制 |
无 |
咨询 电话 |
|
监督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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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 办理 信息 |
无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无 |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高层次人才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或住宅建设用地、未享受过任何形式的购房优惠政策、未享受过各类高层次人才租房货币补贴或免租金住房的、未正在享受租房优惠政策。
高层次人才安居(2020年)
第十二条:龙舞华章计划 A 类人才可选择区最长 3 年、每月 5000 元的租房补贴,或免租入住最长 3 年的人才住房,面积标 准按照市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龙舞华章计划 B 类人才可选择区最长 3 年、每月— 5 — 3800 元的租房补贴,或免租入住最长 3 年的人才住房,面积标 准为 80 平方米左右。
第十四条:龙舞华章计划 C 类人才可选择区最长 3 年、每月 2600 元的租房补贴,或免租入住最长 3 年的人才住房,面积标 准为 60 平方米左右。
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华工匠引进培育管理办法》的通知(2025年)
第十七条 经认定的A类工匠、B类工匠可享受龙华区“尚贤卡”相关人才服务保障。
材料信息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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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营业执照(深圳) | |
要求 | 验原件,收复印件。需确认申请人或经办人已在复印件上签名、加盖申报单位公章。(2015年10月1日前核发的还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1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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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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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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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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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高层次人才证书 | |
要求 | 验原件,收复印件。申请人已在复印件上签名、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还应提交《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证书》或《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证书》,外籍人员需提交《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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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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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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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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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居民户口簿 | |
要求 | 验原件,收复印件。申请人或经办人已在复印件上签名、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非本市户籍应当提交居住证复印件,国(境)外人员应当提供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公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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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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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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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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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社保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区用人单位最近连续12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 | |
要求 | 收复印件。申请资助时在区用人单位连续12个月以上的缴纳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更新至最新月份);需确认申请人或经办人已在复印件上签名、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个社保险种,不包含补缴断缴情况,其中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才,须提交购买商业工伤险和意外险证明。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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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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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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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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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不动产信息查询表 | |
要求 | 收原件。需确认所提交材料盖有房地产权登记部门查档专用章;开具证明的时间需在15天以内。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2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房地产权登记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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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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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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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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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在职证明 | |
要求 | 收原件。需确认申请人或经办人已签名、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2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企事业单位(用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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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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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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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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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 |
要求 | 验原件,收复印件。申请人或经办人已在复印件上签名、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已婚人员提供;再婚的需提供离婚材料)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民政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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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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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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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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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申请人的银行账户 | |
要求 | 申请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的需提供。收复印件。需确认银行卡复印件可清晰显示卡号,并注明开户行支行名称及开户人姓名(开户人必须是申请人本人);申请人或经办人已在复印件上签名、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企事业单位(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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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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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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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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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申请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 | |
要求 | 如无法使用电子证照,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证件、证书、证明等在有效期内;申请人已在复印件上签名、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可由窗口工作人员复印。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公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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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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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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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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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申请人与区用人单位签订的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证明材料 | |
要求 | 验原件,收复印件。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申请人已在复印件上签名、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企事业单位(用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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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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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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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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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税务部门出具的最近连续12个月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 |
要求 | 收复印件。申请资助时在区用人单位最近连续12个月以上的纳税证明(更新至最新月份);需确认申请人或经办人已在复印件上签名、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税务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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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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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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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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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深圳市龙华区高层次人才住房安居申请表 | |
要求 | 上传原件,需申请人在原件上签名、由申报人单位加盖公章。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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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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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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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申请明细表 | |
要求 | 上传原件,需填写后打印并由申报人单位加盖公章。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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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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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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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持卡人持卡期间自完成租赁手续累计满12个月的非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2025年7月17日开始首次申请人才安居保障中的租房补贴时须提供) | |
要求 | 持卡人持卡期间自完成非保障性住房租赁手续累计满12个月后,可凭租赁合同向区住建部门申请一次性租房补贴,租房承租期限不足12个月不予补贴,每位持卡人持卡期间仅可申请一次;申请人已复印件上签名、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0 |
复印件 | 1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企事业单位(按修订后的政策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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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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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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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上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切换区域和部门依次选择为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找到本项业务进入“立即办理”,按照系统要求填写或上传申报资料。
2.网上预审 网上接件人员2个工作日内(不计入承诺时限)对材料进行网上预审,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审通过;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驳回。
3.受理 申请人网上申请已预审通过,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网上申请未预审通过,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驳回或要求补齐补正。
4.审核 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业务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需30个工作日。
5.审批 龙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各项资助或相关保障,按规定和程序审批,需经上会程序,为70个工作日。 (实际审批时间以龙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召开时间为准)
6.办结(即时)。
7.公示 经审批决定予以资金补贴的项目,补贴项目、住房项目由区住建局专栏(http://www.szlhq.gov.cn/bmxxgk/zfhjsj/dtxx_124333/tzgg_124335/)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时限)。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按规定和程序进行资金拨付。
8.送达 决定预计资金补贴的项目,按规定和程序进行资金拨付;其他事项由各部门负责落实(不计入承诺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