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合作公司及其分公司注销登记
主管部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事项 类型 |
公共服务事项 |
|---|---|
| 实施 机构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承诺 办结 时限 |
1 (工作日) |
| 服务 对象 |
|
| 服务 事项 编码 |
4403000000006925361631001000094005 |
| 办件 类型 |
承诺件 |
| 结果 名称 |
企业注销通知书 |
| 结果 样本 |
|
| 物流 快递 |
支持物流快递 |
| 数量 限制 |
无 |
| 咨询 电话 |
|
| 监督 电话 |
|
| 窗口 办理 信息 |
龙华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龙华大道2281号国鸿大厦A座龙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28号窗口 |
| 窗口 办理 信息 |
南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大道辅路3001号深圳湾体育中心南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深圳湾体育中心东南侧独栋楼房) |
| 窗口 办理 信息 |
大鹏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B13栋大鹏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 |
| 窗口 办理 信息 |
龙岗区政务服务中心商事登记综合窗口 |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翔大道8033-1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商事登记综合窗口3-17号窗口 |
| 窗口 办理 信息 |
罗湖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经二路48号罗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2-36号窗口 |
| 窗口 办理 信息 |
光明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牛山路与德雅路交汇处公共服务平台一楼区行政服务中心北厅1-18号综合窗口 |
| 窗口 办理 信息 |
福田区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服务厅窗口 |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新沙路7号福田工商物价大厦二楼1-18号窗 |
| 窗口 办理 信息 |
坪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金牛中路启兴大厦坪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 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盐田监管局注册大厅窗口 |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盐田区沙盐路盐田现代产业服务中心裙楼A 座二楼盐田区行政服务大厅1-7 号窗口、开办企业一窗通 8-9号窗口 |
| 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务服务中心商事登记窗口 |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大德路城市综合服务厅一楼7-11号窗口 |
| 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宝安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的宝安区体育中心综合楼训练馆一楼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对面) |
股份合作公司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营业;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2019年)
本条例所称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条例设立,注册资本由社区集体所有财产折成等额股份并可以募集部分股份构成,股东以其享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按照章程规定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但是,集体所有的土地不能直接用以抵偿债务。
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2019年)
公司经深圳市商事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成立。
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2019年)
修改公司章程,由董事会拟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并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修改公司章程后,由董事会向登记机关办理相关登记或者备案手续,并予以公布。
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2019年)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应当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分别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或者设立登记。
| 材料信息1 | ||
|---|---|---|
| 材料 名称 |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 |
| 要求 | 隶属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 |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 复印件 | 0 |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 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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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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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信息2 | ||
|---|---|---|
| 材料 名称 |
经办人身份证明 | |
| 要求 | 验原件,走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时不需提供 |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0 |
| 复印件 | 1 |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公安部门) |
|
| 范本 表格 |
||
| 空白 表格 |
||
| 材料信息3 | ||
|---|---|---|
| 材料 名称 |
隶属单位关于撤销分支机构的决定;或者法院破产裁定或依法予以解散的文件;或者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文件;或者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 |
| 要求 | 法院破产裁定或依法予以解散的文件;或者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文件;或者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如有此项材料不能走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 |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 复印件 | 0 |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 范本 表格 |
||
| 空白 表格 |
||
| 材料信息4 | ||
|---|---|---|
| 材料 名称 |
公司关于注销事项的决议或决定 | |
| 要求 | 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 |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 复印件 | 0 |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 范本 表格 |
||
| 空白 表格 |
||
| 材料信息5 | ||
|---|---|---|
| 材料 名称 |
营业执照(深圳) | |
| 要求 | 原件。收回证照。 |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 复印件 | 0 |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市市场监管局) |
|
| 范本 表格 |
||
| 空白 表格 |
||
| 材料信息6 | ||
|---|---|---|
| 材料 名称 |
清算报告 | |
| 要求 | 由清算组成员、公司投资方签署确认的原件 |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 复印件 | 0 |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主管部门) |
|
| 范本 表格 |
||
| 空白 表格 |
||
1、申请及受理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生成流程编号。受理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不计入承诺办结期限)。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登记通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审核
审核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要件审查。
3、审批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批人员作出审批通过决定。申请材料形式不规范、要件不齐全的,作出不予审批的决定。办理时限为1个工作日。
4、办结
审批通过的当场办结,审批人员作出许可决定,制作《登记通知书》。
5、送达
(1)经办人凭受理回执到窗口领取《登记通知书》。工作人员应核对企业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办理事项流程号,发放《登记通知书》。
(2)在申请时已选择通过邮寄送达的,工作人员按申请人填报的地址邮寄送达《登记通知书》。
1、申请及受理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生成流程编号,并进行网上预约,按预约时间到窗口取号提交申请材料,或邮寄材料到窗口。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即时出具书面《申请材料接收凭据》。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工作人员不予受理,即时出具《不予登记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需要补正材料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2、审核
审核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要件审查。
3、审批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批人员作出审批通过决定。申请材料形式不规范、要件不齐全的,作出不予审批的决定。办理时限为1个工作日。
4、办结
审批通过的当场办结,审核人员在纸质申请材料上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名,制作《登记通知书》。
5、送达
(1)经办人凭受理回执到窗口领取《登记通知书》。工作人员应核对企业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办理事项流程号,发放《登记通知书》。
(2)在申请时已选择通过邮寄送达的,工作人员按申请人填报的地址邮寄送达《登记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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