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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财政性国有资金和集体所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主管部门: 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网上申办到现场不超过
0次
承诺期限(工作日)
15
基本信息
事项
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
实施
机构
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承诺
办结
时限
15 (工作日)
服务
对象
服务
事项
编码
4403050000000075421600000300691001
办件
类型
承诺件
结果
名称
工程造价审核书(竣工结算审核)
结果
样本
物流
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数量
限制
咨询
电话
监督
电话
窗口
办理
信息

深圳市南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辅路3001号深圳湾体育中心南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深圳湾体育中心东南侧独栋楼房)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45(午间服务时间12:00-14:00。法定节假日休息,不对外办公)
交通指引:公交: 乘坐B964到南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站。乘坐58路;58路大站快车;72路;80路;229路;322路;337路;k204路;m347路;m463路;m493路;n24等线路到滨海科苑立交站或深圳湾体育中心站。地铁:2号线、11号线后海站H出口。

受理条件

1.已按规定取得了施工许可证2.已竣工验收合格,并按规定完成竣工验收备案3.已按规定编制了竣工结算书4.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权限报送

设定依据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2012年)
非财政性国有资金和集体所有资金投资工程,合同造价超过30万元的,建设单位应当将下列造价成果文件报送造价管理机构审核:   (一)采用抽签定标法招标工程的招标控制价;   (二)直接发包工程的施工图预算;   (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竣工结算(含中途结算)。   前款规定的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经审核后方可作为确定合同价款的依据;竣工结算或者中途结算经审核后方可作为工程价款支付以及产权登记的依据。

申请材料
材料信息
材料信息1
材料
名称
竣工结算审核申请(窗口办理)
要求 1.事项采用规定模板,并加盖送审单位公章;
2.申请表上应注明完整项目名称、送审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3.附法人证明及联系人法人授权委托书;
4.送审项目为深圳市市属国有企业自筹资金控股(或占主导地位)投资建设工程或者集体所有资金投资工程。
5.送审项目已完成招标文件、合同及设计变更备案,已办理施工许可,且送审内容与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及施工许可承包范围一致。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2
材料
名称
竣工结算审核申请(网上办理)
要求 1.事项采用规定模板,并加盖送审单位公章扫描上传;
2.申请表上应注明完整项目名称、送审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3.附联系人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4.送审项目为深圳市市属国有企业自筹资金控股(或占主导地位)投资建设工程或者集体所有资金投资工程。
5.送审项目已完成招标文件、合同及设计变更备案、已办理施工许可,且送审内容与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及施工许可承包范围一致。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3
材料
名称
竣工结算造价成果文件(网上办理)
要求 1.无统一格式,申请人据实上传;
2.要求上传竣工结算造价成果文件(纸质版)封面、编制说明、汇总表扫描件及竣工结算电子造价成果文件(计价文件),成果文件封面要求签章完整、有效,包括建设单位公章、施工单位公章、造价咨询单位公章及执业印章、造价咨询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
3.要求上传的竣工结算造价成果文件与送审内容一致;
4.要求上传的竣工结算电子造价成果文件(计价文件)与竣工结算造价成果文件(纸质版)一致。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4
材料
名称
工程量计算书(网上办理)
要求 1.无统一格式,申请人据实上传;
2.要求上传的三维工程量计算模型文件或工程量计算式专业齐全;
3.要求上传的三维工程量计算模型文件或工程量计算式的工程量与上传的竣工结算成果文件工程量一致。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5
材料
名称
施工图纸(网上办理)
要求 1.要求上传施工图纸为CAD格式文件;
2.要求上传的施工图纸与送审内容一致;
3.要求上传与经审图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蓝图一致的施工图纸;
4.要求上传的施工图纸专业完整;
5.要求上传的施工图纸应符合出图规范要求,每张图纸须编制图名、图号、比例、时间、项目名称,所有项目图纸都要配备图纸目录,卷、册分明。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6
材料
名称
工程变更(网上办理)
要求 1.如有则需提供,无统一格式,申请人据实上传;
2.要求上传完整的工程变更资料,包括工程变更单、相关附图、工程量计算式及相关说明;
3.要求上传的工程变更资料签章有效、齐全(签证包括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签章;设计变更包括设计单位会签及设计出图专用章);
4.除施工图纸、工程量计算式外所有送审资料均需建设单位确认并盖公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7
材料
名称
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定金额)部分和变更部分新增材料、设备的询、定价资料(网上办理)
要求 1.如有则需提供,无统一格式,申请人据实上传,所有送审资料均需建设单位确认并盖公章;
2.《深圳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询价采购办法》规定需进行询价采购的材料设备询价采购结果等相关资料。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8
材料
名称
竣工验收报告(网上办理)
要求 无统一格式,申请人据实上传,要求竣工验收报告内容及签章完整。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9
材料
名称
开工报告或开工令(网上办理)
要求 无统一格式,申请人据实上传,要求开工报告或开工令内容及签章完整。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10
材料
名称
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网上办理)
要求 1.无统一格式,申请人据实上传;
2.要求上传审批页扫描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11
材料
名称
人工、材料、机械调差资料(网上办理)
要求 如有则需提供,无统一格式,申请人据实上传,所有送审资料均需建设单位确认并盖公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12
材料
名称
工期管理资料(网上办理)
要求 如有则需提供,无统一格式,申请人据实上传,所有送审资料均需建设单位确认并盖公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13
材料
名称
工程奖罚资料(网上办理)
要求 如有则需提供,无统一格式,申请人据实上传,所有送审资料均需建设单位确认并盖公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14
材料
名称
土方、基坑支护及桩基工程施工资料(网上办理)
要求 1.如有则需提供,无统一格式,申请人据实上传,所有送审资料均需建设单位确认并盖公章;
2.土方工程需提供土方方格网图,如有测绘需提供相关资料;
3.基坑支护工程需提供相关支护施工记录等相关资料;
4.桩基工程需提供桩施工记录等相关资料;
5.地勘相关资料根据项目情况提供。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15
材料
名称
建设单位供应的设备及材料合同等工程资料(网上办理)
要求 如有则需提供,无统一格式,申请人据实上传,所有送审资料均需建设单位确认并盖公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16
材料
名称
承诺书(网上办理)
要求 事项采用规定模板,并加盖送审单位公章扫描上传。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17
材料
名称
承诺书(窗口办理)
要求 事项采用规定模板,并加盖送审单位公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18
材料
名称
竣工结算造价成果文件(窗口办理)
要求 1.无统一格式,申请人据实提供;
2.要求提供竣工结算造价成果文件(纸质版)及竣工结算电子造价成果文件(计价文件),造价成果文件封面要求签章完整、有效,包括建设单位公章、施工单位公章、造价咨询单位公章及执业印章、造价咨询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
3.要求提供的竣工结算造价成果文件与送审内容一致;
4.要求提供的竣工结算电子造价成果文件(计价文件)与竣工结算造价成果文件(纸质版)内容一致。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19
材料
名称
工程量计算书(窗口办理)
要求 1.无统一格式,申请人据实提供;
2.要求提供的三维工程量计算模型文件或工程量计算式专业齐全;
3.要求提供的三维工程量计算模型文件或工程量计算式的工程量与竣工结算造价成果文件(纸质版)工程量一致。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20
材料
名称
施工图纸(窗口办理)
要求 1.要求提供经审图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纸质版及施工图纸电子版;
2.要求提供的施工图纸与送审内容一致;
3.要求提供的纸质版图纸与电子版图纸内容一致;
4.要求提供的施工图纸专业完整;
5.要求提供的施工图纸电子版符合出图规范要求,每张图纸须编制图名、图号、比例、时间、项目名称,所有项目图纸都要配备图纸目录,卷、册分明。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21
材料
名称
工程变更(窗口办理)
要求 1.如有则需提供,无统一格式,申请人据实提供;
2.要求提供完整的工程变更资料,包括工程变更单、相关附图、工程量计算式及相关说明;
3.要求提供的工程变更资料签章有效、齐全(签证包括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签章;设计变更包括设计单位会签及设计出图专用章),除施工图纸、工程量计算式外所有送审资料均需建设单位确认并盖公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22
材料
名称
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定金额)部分和变更部分新增材料、设备的询价记录或定价资料(窗口办理)
要求 1.如有则需提供,无统一格式,所有送审资料均需建设单位确认并盖公章;
2.《深圳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询价采购办法》规定需进行询价采购的材料设备询价采购结果等相关资料。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23
材料
名称
竣工验收报告(窗口办理)
要求 无统一格式,申请人据实提供,要求竣工验收报告内容及签章完整。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24
材料
名称
开工报告或开工令(窗口办理)
要求 无统一格式,申请人据实提供,要求开工报告或开工令内容及签章完整。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25
材料
名称
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窗口办理)
要求 无统一格式,申请人据实提供。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26
材料
名称
人工、材料、机械调差资料(窗口办理)
要求 如有则需提供,无统一格式,所有送审资料均需建设单位确认并盖公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27
材料
名称
工期管理资料(窗口办理)
要求 如有则需提供,无统一格式,所有送审资料均需建设单位确认并盖公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28
材料
名称
工程奖罚资料(窗口办理)
要求 如有则需提供,无统一格式,所有送审资料均需建设单位确认并盖公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29
材料
名称
土方、基坑支护及桩基工程施工资料(窗口办理)
要求 1.如有则需提供,无统一格式,所有送审资料均需建设单位确认并盖公章;
2.土方工程需提供土方方格网图,如有测绘需提供相关资料;
3.基坑支护工程需提供相关支护施工记录等相关资料;
4.桩基工程需提供桩施工记录等相关资料;
5.地勘相关资料根据项目情况提供。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30
材料
名称
建设单位供应的设备及材料合同等工程资料(窗口办理)
要求 如有则需提供,无统一格式,所有送审资料均需建设单位确认并盖公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可邮寄),按系统需求提交资料。
2.受理(当场)
工作人员即时接收申请材料,对于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收文回执;对于申请材料有缺漏、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还申请材料补充整改。
3.审核(13个工作日)
工作人员按工作规程,对送审项目符合性、合法性及具体内容进行审核。出具结算审核三算审定表,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意见(180个工作日,不计入法定办结时限及承诺办结时限)。
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提出整改意见退回送审材料,要求建设单位整改后重新送审:
(1)编制原则严重违背施工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 (2)主要项目工程量误差率±10%以上的;
(3)存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未共同认定内容的; (4)主要资料不齐或者其他情形,无法进行正常审核的。
4.审批(1个工作日)
审批决定人员批准。
5.办结(1个工作日)
工作人员出具审核结论性文书。
6.送达
申请人可通过快递邮寄或到场领取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备齐材料到区政务服务中心提交材料,现场申请。
2.受理(当场)
工作人员即时接收申请材料,对于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收文回执;对于申请材料有缺漏、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还申请材料补充整改。
3.审核(13个工作日)
工作人员按工作规程,对送审项目符合性、合法性及具体内容进行审核。出具结算审核三算审定表,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意见(180个工作日,不计入法定办结时限及承诺办结时限)。
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提出整改意见退回送审材料,要求建设单位整改后重新送审:
(1)编制原则严重违背施工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 (2)主要项目工程量误差率±10%以上的;
(3)存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未共同认定内容的; (4)主要资料不齐或者其他情形,无法进行正常审核的。
4.审批(1个工作日)
审批决定人员批准。
5.办结(1个工作日)
工作人员出具审核结论性文书。
6.送达
申请人可通过快递邮寄或到场领取结果。

服务收费
  不收费
-------这是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