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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

主管部门: 深圳市盐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网上申办到现场不超过
0次
承诺期限(工作日)
1
基本信息
事项
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
实施
机构
深圳市盐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承诺
办结
时限
1 (工作日)
服务
对象
服务
事项
编码
4403080000000075456870001000176001
办件
类型
即办件
结果
名称
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证明
结果
样本
物流
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数量
限制
咨询
电话
监督
电话
窗口
办理
信息

盐田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沙盐路盐田现代产业服务中心裙楼A座二楼盐田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1-7号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45(法定节假日除外),其中12:00-14:00为午间延时服务,仅办理除市监局以外的综合窗口业务。
交通指引:地铁:8号线海山站A2出口,步行或骑行约600米即可。 公交:1.盐田产业服务中心:308路、358路、B924路、M362路、M444路。 2.叶屋村:M191路、M362路。 3.田心小学:M199路、M205路、M520路。

受理条件

设立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应当到其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并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到其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备案。其他经营单位增设艺术品经营业务的,应当按前款办理备案手续。

设定依据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2016年)
设立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应当到其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并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到其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备案。其他经营单位增设艺术品经营业务的,应当按前款办理备案手续。

申请材料
材料信息
材料信息1
材料
名称
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申请表
要求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材料应当工整、清晰,需申请人签章。电子材料要求PDF格式。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2
材料
名称
营业执照
要求 1.收复印件,核验原件(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2.电子证照比对核验通过的证照免提交复印件,未通过核验的证照仍需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
3.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材料应当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电子材料要求PDF格式。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工商部门)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3
材料
名称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要求 从事艺术品进出口业务的艺术品经营单位办理备案时应同时提交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商务主管部门)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4
材料
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要求 收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公安机关)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5
材料
名称
法人授权委托书
要求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交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6
材料
名称
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要求 1、非法定代表人办理需要授权,
2、授权书加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才有效,
3、每页复印件盖公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公安机关)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 2、受理(当场) 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电子化材料,也可以邮寄材料,收件单位核对材料,作出受理决定。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预收件回执》、《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当场告知原因并出具《不予受理回执》;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但材料不齐全或者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窗口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缺材料和材料内容要求,并出具《一次性补证告知书》。3、审核(当场) 审核人员收到材料后进入审核环节,进行材料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审核条件的,审核人作出符合的结论。对有部分或全部不符合审核条件的,作出不符合的结论,同时提出具体理由,并将审核结论告知审批人。 4、审批(1个工作日) 审批人员根据审核人员的审核结论,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通过的当天予以办结并出具 《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审批决定不通过的当天予以办结并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5、办结(当场) 审批单位完成制证并办结,送达出件窗口。 6、送达 申请人可通过快递邮寄或到场领取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备齐材料到区政务服务中心提交材料,现场申请。
2、受理(当场)
申请人到窗口提交材料,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当场告知原因并出具《不予受理回执》;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但材料不齐全或者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窗口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缺材料和材料内容要求,并出具《一次性补证告知书》。
3、审核(当场)
审核人员收到材料后进入审核环节,进行材料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审核条件的,审核人作出符合的结论。对有部分或全部不符合审核条件的,作出不符合的结论,同时提出具体理由,并将审核结论告知审批人。
4、审批(1个工作日)
审批人员根据审核人员的审核结论,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通过的当天予以办结并在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签署初审意见,审批决定不通过的当天予以办结并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5、办结(当场)
审批单位完成制证并办结,送达出件窗口。
6、送达
申请人可通过快递邮寄或到场领取结果。

服务收费
  不收费
-------这是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