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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涉台或涉港澳营业性演出到所辖区域的演出备案及营业性演出增加演出地(或增加场次)的备案

主管部门: 深圳市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网上申办到现场不超过
0次
承诺期限(工作日)
1
基本信息
事项
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
实施
机构
深圳市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承诺
办结
时限
1 (工作日)
服务
对象
服务
事项
编码
440342000000MB2C452890001000234001
办件
类型
即办件
结果
名称
营业性演出准予备案决定
结果
样本
物流
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数量
限制
咨询
电话
监督
电话
窗口
办理
信息

深圳市龙华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华区龙华大道2281号国鸿大厦A座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至下午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一) 公交车 1. 龙华区政务服务中心站 b603路;b916路;m202路;m212路;m228路;m264路;m287路;m302路;m337路;m339路;m401路;m450路;m464路;m504路;m510路;m517路;m534路;高峰专线80路;深莞1线(二) 地铁 1. 清湖地铁站 A出口往前走约600米,在第二个十字路口右转,步行约300米

受理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即可提出申请: (一)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二)有营业执照 (三)不得有下列情形的营业性演出 1.
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3.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违反宗教政策 4. 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5.
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6. 宣扬淫秽、色情、邪教、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 7.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8.
表演方式恐怖、残忍,摧残演员身心健康的 9. 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观众的 。

设定依据

《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011年)
营业性涉外演出增加演出地备案下放到县区备案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9年)
经文化部批准的营业性涉外演出,在批准的时间内增加演出地的,举办单位应当在演出日期10日前,持文化部批准文件和本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文件,到增加地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出具备案证明,并抄报文化部。

申请材料
业务情形
材料信息
材料信息1
材料
名称
营业性演出申请备案登记表
要求 1、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材料应当工整、清晰。电子材料要求PDF格式,请上传原件。
2、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演出经纪机构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安排专职演出经纪人员负责。《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演出经纪人员不得在两家以上演出经纪机构从业,不得出租、出借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
3、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时,演出经纪机构需准确完整填写《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其中“项目负责人(联系人)”应填写负责本演出的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姓名,“演出经纪人证号(证件号码)”应填写负责本演出的专职演出经纪人本人持有的“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号码,不得以填写身份证号码或其它号码代替;“项目联系人移动电话”应填写负责本演出的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移动电话,不得填写他人的移动电话。
4、若增加演出地(或增加场次)则无需提交此项材料。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2
材料
名称
申请行政审批委托书
要求 由代理人提交应出具本项并应附有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如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核对原件后退回收取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请委托方、代理人双方签名,收取原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3
材料
名称
舞台验收合格证明
要求 由具备舞台验收资质的第三方公司验收。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4
材料
名称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要求 1、复印件材料,本人均需清晰并填写“与原件一致”签字盖章、日期。2、多页材料应按序叠好(或用夹子、回形针夹好)均应该骑缝章,请勿装订,可双面打印。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5
材料
名称
原批准文书(含演员名单、演出节目单和内容)
要求 1、复印件材料,本人均需清晰并填写“与原件一致”签字盖章、日期。2、多页材料应按序叠好(或用夹子、回形针夹好)均应该骑缝章,请勿装订,可双面打印。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6
材料
名称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要求 如无法使用电子证照,需提交相关材料。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的营业性演出需提交。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公安机关)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7
材料
名称
场地证明:演出举办单位(个人)与演出场所的协议或演出场所出具的场地证明(协议或场地证明中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等内容)
要求 盖公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管、环卫、园林绿化、供水、排水)部门)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8
材料
名称
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及工作人员名单(须上传WORD格式的中英文对照材料,姓名与护照一致,涉港澳台演员不需填报)
要求 1、A4规格;2、加盖公章;3、须上传WORD格式的中英文对照材料,姓名与护照一致,涉港澳台演员不需填报;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9
材料
名称
在歌舞娱乐场所、旅游景区、主题公园、游乐园、宾馆、酒吧、饭店、餐饮场所等非演出场所举办的驻场演出,应提供场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要求 1、A4规格;2、加盖公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10
材料
名称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要求 1、复印件材料,本人均需清晰并填写“与原件一致”签字盖章、日期。2、多页材料应按序叠好(或用夹子、回形针夹好)均应该骑缝章,请勿装订,可双面打印。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公安机关)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1
材料
名称
营业性涉外演出增加演出地(或增加场次)备案申请登记表
要求 1、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材料应当工整、清晰。电子材料要求PDF格式,请上传原件。
2、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演出经纪机构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安排专职演出经纪人员负责。《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演出经纪人员不得在两家以上演出经纪机构从业,不得出租、出借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
3、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时,演出经纪机构需准确完整填写《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其中“项目负责人(联系人)”应填写负责本演出的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姓名,“演出经纪人证号(证件号码)”应填写负责本演出的专职演出经纪人本人持有的“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号码,不得以填写身份证号码或其它号码代替;“项目联系人移动电话”应填写负责本演出的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移动电话,不得填写他人的移动电话。
4、演出经纪机构用本企业账号登录“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sc.mct.gov.cn或客户端)查询并提供专职演出经纪人信息查询截图。
5、若增加演出地(或增加场次)需提交此项材料。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2
材料
名称
演出协议或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的书面函件(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地点、演出日期等内容),个体演员自行举办演出的不用提交此项材料
要求 盖公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3
材料
名称
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及工作人员名单(须上传WORD格式的中英文对照材料,姓名与护照一致,涉港澳台演员不需填报)
要求 1、A4规格;2、加盖公章;3、须上传WORD格式的中英文对照材料,姓名与护照一致,涉港澳台演员不需填报;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4
材料
名称
在歌舞娱乐场所、旅游景区、主题公园、游乐园、宾馆、酒吧、饭店、餐饮场所等非演出场所举办的驻场演出,应提供场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要求 1、A4规格;2、加盖公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5
材料
名称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要求 1、复印件材料,本人均需清晰并填写“与原件一致”签字盖章、日期。2、多页材料应按序叠好(或用夹子、回形针夹好)均应该骑缝章,请勿装订,可双面打印。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公安机关)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6
材料
名称
申请行政审批委托书
要求 由代理人提交应出具本项并应附有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如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核对原件后退回收取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请委托方、代理人双方签名,收取原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7
材料
名称
舞台验收合格证明
要求 由具备舞台验收资质的第三方公司验收。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8
材料
名称
场地证明:演出举办单位(个人)与演出场所的协议或演出场所出具的场地证明(协议或场地证明中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等内容)
要求 盖公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管、环卫、园林绿化、供水、排水)部门)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9
材料
名称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要求 1、复印件材料,本人均需清晰并填写“与原件一致”签字盖章、日期。2、多页材料应按序叠好(或用夹子、回形针夹好)均应该骑缝章,请勿装订,可双面打印。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10
材料
名称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
要求 1、复印件材料,本人均需清晰并填写“与原件一致”签字盖章、日期。2、多页材料应按序叠好(或用夹子、回形针夹好)均应该骑缝章,请勿装订,可双面打印。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消防部门)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11
材料
名称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要求 如无法使用电子证照,需提交相关材料。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的营业性演出需提交。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公安机关)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12
材料
名称
原批准文书(含演员名单、演出节目单和内容)
要求 1、复印件材料,本人均需清晰并填写“与原件一致”签字盖章、日期。2、多页材料应按序叠好(或用夹子、回形针夹好)均应该骑缝章,请勿装订,可双面打印。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网上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网上告知申请人不受理;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网上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不计入承诺时限)网上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网上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前往现场提交材料或通过邮寄方式将申请材料邮寄到所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受理回执》。
3.审核。受理后,审核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的当即作出审核决定。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应当即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齐申报材料(或告知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理由),出具《补交告知通知书》。逾期告知的,自收文时起计算办理时限。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核,自补交材料之日起重新计算办理时限。
4.审批。审批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的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审查人所缺材料(或告知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理由)做出审批决定。
5.办结。自批准之日起,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营业性演出准予备案决定》;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备案)决定书》。
6.送达。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政务服务中心领证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在区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受理;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出具《受理回执》。
3.审核。受理后,审核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的当场作出审核决定。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齐申报材料(或告知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理由),出具《补交告知通知书》。逾期告知的,自收文时起计算办理时限。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核,自补交材料之日起重新计算办理时限。
4.审批。审批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的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审查人所缺材料(或告知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理由)做出审批决定。
5.办结。自批准之日起,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营业性演出准予备案决定》;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备案)决定书》。
6.送达。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政务服务中心领证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服务收费
  不收费
-------这是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