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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注销驾驶证

主管部门: 深圳市公安局
网上申办到现场不超过
1次
承诺期限(工作日)
1
基本信息
事项
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
实施
机构
深圳市公安局
承诺
办结
时限
1 (工作日)
服务
对象
服务
事项
编码
4403000000000075426891001000037004
办件
类型
即办件
结果
名称
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
结果
样本
物流
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数量
限制
咨询
电话
监督
电话
窗口
办理
信息

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交警服务厅(龙华车管所分厅)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观城社区田寮工业区18号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公交:m186、m218、m238、m455 (田寮工业区)

窗口
办理
信息

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交警服务厅(宝安车管所分厅)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东方1路45号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公交路线: 途径公交车:629、B872、M242、M248、M260 松裕立交站

窗口
办理
信息

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交警服务厅(龙岗车管所分厅)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长今路2号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公交:923 (长江埔工业区站) 地铁:3号线荷坳站

窗口
办理
信息

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交警服务厅(罗湖车管所分厅)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三路18号博丰大厦裙楼(深业车城内)五楼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公交路线: M482 (深业车城站)

窗口
办理
信息

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交警服务厅(车管所分厅)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龙井路128号(市车管所)二楼大厅综合服务窗口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公交:43、49、67、235 市车管所站 地铁:7号线龙井站C出口

窗口
办理
信息

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交警服务厅(坪山车管所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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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坪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交警服务厅(坪山区金牛路12号启兴大厦)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公交路线:M497、E20、E22、M295到燕子岭站下车

窗口
办理
信息

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交警服务厅(盐田车管所分厅)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1003号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公交站:358路、68路、B924路、B927路、B961路(盐综保盐田片区站)

受理条件

本人申请

设定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2年)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死亡的;
提出注销申请的;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依法被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或者决定强制隔离戒毒,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代替他人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的;
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年龄在7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
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申请材料
材料信息
材料信息1
材料
名称
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要求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车管所)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2
材料
名称
驾驶人身份证明
要求 原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公安局)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深圳市公安局民生警务平台(http://ga.sz.gov.cn/),按要求逐项填写后,提交预约申请,选择受理时间、办证地点。(注意:此业务可代办,如代办,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凭预约号,身份证、驾驶证至各区交警大队或各分所服务大厅取号,等待窗口叫号受理。
2.受理:
窗口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当场作出审查决定。
4.审批:
审查通过后转报审批(即时)。符合审批条件的,注销《机动车驾驶证》;不予通过的,不予受理。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5.办结:
机动车驾驶证现场注销。
6.送达:
按照注销类型当场出具《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或《业务受理回执》。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于网上深圳交警网办理业务预约,并按业务要求备齐资料。(注意:此业务可代办,如代办,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建议通过星级用户和或者交管12123申请电子委托)及双方的身份证明原件。因机动车驾驶人死亡等原因代办注销的,委托书改为相关证明文件。)凭预约号,身份证、驾驶证至各区交警大队或各分所服务大厅取号,等待窗口叫号受理。 2.受理: 受理岗受理资料,现场作出受理决定。符合受理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 受理资料成功后,审核岗进行审核,当场作出审核决定。 4.审批: 审查通过,当场进行审批。符合审批条件的,注销《机动车驾驶证》;不符合审批条件的,不予受理。申请人可补正材料后再次申请提交资料。 5.办结: 机动车驾驶证现场予以注销。 6.送达: 按照注销类型当场出具《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或《业务受理回执》。

服务收费
  不收费
-------这是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