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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项使用首款申请

主管部门: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网上申办到现场不超过
0次
承诺期限(工作日)
5
基本信息
事项
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
实施
机构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承诺
办结
时限
5 (工作日)
服务
对象
服务
事项
编码
4403040000000075432781001000849001
办件
类型
承诺件
结果
名称
结果
样本

物流
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数量
限制
咨询
电话
监督
电话
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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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福田区园岭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2002号园岭大厦一楼福田区园岭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5;(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位置指引:地铁线:3号线通心岭站D出口。公交站:市妇幼保健院红荔院区可乘坐10路、12路、13路、64路、216路、225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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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福田区福田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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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06号福田街道办事处一楼福田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位置指引:公交路线:34路、60路、62路、63路、M133路、M347路至“皇岗创新实验学校”站;地铁路线:地铁4号、7号、10号线至“福民”B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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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福田区沙头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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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沙路49号福宇轩党群服务中心一楼福田区沙头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位置指引:公交站台:沙头街道办(B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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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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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福田区农林路1号1楼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位置指引: 地铁路线:7号线(农林站)A出口;1号线(竹子林站)B2出口;1号线、9号线、11号线(车公庙站)B出口或C出口 公交路线:深圳风湿病医院站:71路、M398路、107路; 高级中学南校区站:M398路、71路、326路、70路、73路、M312路、107路; 深航大厦①站:223路、B968路、113路、M213路、M102路、21路、高峰专线62路、64路、M132路、高峰专线119路、26路、高峰专线49路、P44路、204路、222路、N4路、101路、P239路、P589路; 深航大厦②站:328路、320路、高快巴士31号、NA1路、M191路、P552路、P298路、P24路; 招商银行大厦③站:222路、高峰专线221号、高峰专线18路、P407路、P40路、P169路、P471路、P183路、P172路、P478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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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福田区梅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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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多丽工业区3栋101梅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位置指引:公交车站:梅林街道办事处公交线路:102路、216路、218路、222路、328路地铁:9号线梅村站C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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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福田区莲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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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6号莲花街道办事处一楼福田区莲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位置指引: 公交路线:乘坐41路到鲁班大厦①公交站台下车;M555路、21路、222路、107路、215路、316路到鲁班大厦②公交站台下车;乘坐M105路、M499路、73路、236路、316路、322路、324路到华强职校公交站台下车。 地铁2号线:莲花山西站B出口;地铁9号线:香梅站B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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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福田区华富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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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福田区笋岗西路莲花一村18栋北面附2楼福田区华富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福田区华富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2:00-5:45
交通指引:位置指引:公交路线:莲花一村站:11路、12路、58路、104路、216路、222路、323路、E5路、M207路、M213路、M454路、M588路 地铁路线:3号、10号线(莲花村站)C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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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福田区福保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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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石厦路 233 号福田区福保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5(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位置指引:公交线路:福保街道站:303路、322路、B689路、B957路、M102路、M389路、M390路、M499路、M519路。市妇幼保健院福强院区:26路、71路、339路、362路、377路、M120路、B685路、M103路、M347路、M500路。 地铁:3 号线益田站 C 出口;7 号线石厦站 F 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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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福田区华强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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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赛格科技园三栋中一楼福田区华强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位置指引:公交路线: 圣廷苑酒店、华发大厦。主要公交线路有:10、12、13、25、59、64、67、75、80、k105、108、123、219、225、228、303、311、335、375、383、高峰专线42、N6、N10、N17路 地铁路线: 3号线、7号线,华新站:B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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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
信息

福田区南园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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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松岭路56号南园街道办事处一楼福田区南园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位置指引:附近的公交站:1、爱华市场:23路、B930路;2、兴华宾馆东:M112路、113路、3路、M383路、M133路、3路;3、新城市广场:14路、23路、29路、62路、377路、B930路;4、地铁:1号线科学馆C出口、6号线E出口。

受理条件

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且经相关业主双三分之二表决同意。

设定依据

《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2010年)
市、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市、区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具体管理工作。
  市管理机构应当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银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收取、存储、使用、增值和查询等进行统一管理。
《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2010年)
物业全体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需要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当经业主大会依法表决同意,其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物业建筑面积比例承担。  
 物业部分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需要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当经该共有物业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其费用由该部分共有物业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物业建筑面积比例承担。
《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2010年)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依据本规定可以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情况或者业主要求,拟订维修、更新、改造方案(以下简称维修方案)。维修方案应包括拟维修、更新、改造的项目、费用预算、分摊范围和标准、施工单位选定方式等内容。
  (二)业主委员会将维修方案提交业主大会或者相关业主表决。预算费用超过10万元的,表决前须经第三方机构对工程费用预算等进行审核。审核费用计入本次维修支出。
  (三)物业服务企业持下列材料到区管理机构进行备案:
  1.维修方案。
  2.业主大会决议证明文件或者部分业主的书面同意证明文件。
  3.维修预算费用超过10万元的,需提供第三方机构的审核结论。
  经区管理机构备案后,物业服务企业到市管理机构办理拨款手续。市管理机构可先行向物业服务企业拨付不超过80%的项目经费预算款项。
  (四)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
  (五)维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物业服务企业须持该项目有关竣工验收合格文件、合法票据和结算资料等,到区管理机构进行备案,经备案后到市管理机构办理剩余款项的划拨手续。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2026年)
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区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追缴、使用等具体监督管理工作。

申请材料
业务情形
材料信息
材料信息1
材料
名称
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项使用首款申请表
要求 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进行申报打印,提交纸质件原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2
材料
名称
维修更新改造方案
要求 原件1份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3
材料
名称
业主大会或者相关业主依法形成的决议文件
要求 原件1份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4
材料
名称
维修合同
要求 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1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5
材料
名称
维修方案及业主大会或者相关业主依法形成的决议文件公示证明材料
要求 原件1份,需上传电子件。
(购买维修保险业务的对应提供保险方案及业主大会或者相关业主依法形成的决议文件公示证明材料)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6
材料
名称
第三方预算审核报告
要求 如业主决议文件或维修方案有要求则提供,原件1份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7
材料
名称
造价现场勘察表及勘察照片
要求 原件各1份。维修现场照片需申请单位盖章,且拍摄特征突出、清晰并彩色打印。维修预算费用超过10万元的项目需提供现场勘察表。(以上如业主决议文件或维修方案有要求则提供)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8
材料
名称
未移交的日常维修金余额情况
要求 原件1份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9
材料
名称
身份证明
要求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收原件(授权委托书需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及盖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收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证明材料提供电子证照的可免交纸质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1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及工商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10
材料
名称
物业企业服务合同
要求 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超过两页需加盖骑缝章。若无物业企业服务合同,需提供街道或社区出具的在管证明文件。
有业委会的,提供任期内的业委会备案通知书;无业委会的,若已完成居代业流程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1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1
材料
名称
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项使用申请表购买共有物业维修保险
要求 请登录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进行申报打印,提交纸质件原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2
材料
名称
业主大会或者相关业主依法形成的决议文件
要求 原件1份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3
材料
名称
保险方案
要求 原件1份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4
材料
名称
维修方案及业主大会或者相关业主依法形成的决议文件公示证明材料
要求 原件1份,需上传电子件。
(购买维修保险业务的对应提供保险方案及业主大会或者相关业主依法形成的决议文件公示证明材料)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5
材料
名称
保险合同、保险单及票据
要求 原件1份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1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6
材料
名称
上一个投保期内理赔发生明细
要求 原件1份,再次申请同类保险需提供。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7
材料
名称
未移交的日常维修金余额情况
要求 原件1份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8
材料
名称
身份证明
要求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收原件(授权委托书需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及盖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收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证明材料提供电子证照的可免交纸质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1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及工商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9
材料
名称
物业企业服务合同
要求 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超过两页需加盖骑缝章。若无物业企业服务合同,需提供街道或社区出具的在管证明文件。
有业委会的,提供任期内的业委会备案通知书;无业委会的,若已完成居代业流程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1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
2.受理:受理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预审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提出预审意见,作出预受理决定。预受理后,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即时予以正式受理。
3.审核:街道办工作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
4.审批:负责人根据审查结果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5.办结:审批通过后即时予以办结,出具办理结果。
6.送达:申请人可自行通过相关注册系统查询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录入项目资料,提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首款申请,并持相关材料前往项目所在街道服务中心递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受理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材料齐全,审核无误后即时予以受理。
3.审核:街道办工作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
4.审批:负责人根据审查结果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5.办结:审批通过后即时予以办结,出具办理结果。
6.送达:申请人可自行通过相关注册系统查询结果。

服务收费
  不收费
-------这是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