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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

主管部门: 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网上申办到现场不超过
0次
承诺期限(工作日)
1
基本信息
事项
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
实施
机构
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承诺
办结
时限
1 (工作日)
服务
对象
服务
事项
编码
4403090000006939622010001000772001
办件
类型
即办件
结果
名称
结果
样本

物流
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数量
限制
咨询
电话
监督
电话
窗口
办理
信息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业务3号窗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侨路与体育公园路交汇处光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二楼综合业务3号窗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交通指引:搭乘公交:乘坐B662路、B660路、M532路、M218路、B949路,“农业科技园”站下车。

窗口
办理
信息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便民服务中心1-3窗口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甲子塘社区便民服务中心1楼1-3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交通指引:搭乘公交:乘坐M261在“凤凰办事处”站下,步行至凤凰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窗口
办理
信息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业务5号窗口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薯田埔田园路马田街道一楼便民服务中心5号社会救助窗口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交通指引:可乘坐411、495公交车在“马田办事处”站下车;乘坐337在“科裕路口”站下车步行至马田街道办

窗口
办理
信息

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便民服务中心6号综合窗口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路33号便民服务中心6号综合窗口(玉塘街道第二办公区2号楼)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交通指引:交通指引:坐M366,B959路 到"市场管理科"或"公明模具厂"站步行到玉塘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坐325,630,M216,M 217,M206,635,668,M256,M234路到“田寮站”步行到玉塘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窗口
办理
信息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3-8号综合窗口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集美路9号便民服务中心3-8号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交通指引:搭乘公交:乘坐325、301、325B、B718、B720、M217、M436在“公明派出所”站下,步行至公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乘坐325、301、325B、629、635、B718、B719、B720、E15、M217、M256、M284、M436、M455在“公明天虹”站下,步行至公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窗口
办理
信息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业务窗口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圳美同富裕工业园荔山商业街2栋102室(荔山公园北公交站旁)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交通指引:乘坐B901在“荔山公园北”站下,步行至荔山商业街2栋新湖社会事务办;

受理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个人,可提出申请:1.60岁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介护)老人。2.60岁以上非低保对象但生活不能自理(介护)老人。3.60岁以上的“三无”老人。4.60岁以上享受低保老人。5.60岁以上重点优抚老人。

设定依据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第二次修订)的通知》(2010年)
对具有深圳户籍老人群体中的失能老人、特殊群体老人(以下简称“受助人”),政府实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享受补助的条件、标准如下:
(一)60岁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介护)的老人,按人均5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二)60岁以上非低保对象但生活不能自理(介护)的老人,按人均3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三)60岁以上“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按人均3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规定,生活不能自理(介护)的老人指日常生活行为依赖他人护理的老年人,需深圳市、区直属医院的诊断证明。
上述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各区也可根据本区的实际情况,按照普惠的原则,对本区有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老人制定补助标准更高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其所需经费由各区财政列支。

申请材料
业务情形
材料信息
材料信息1
材料
名称
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
要求 如实填写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2
材料
名称
居民身份证
要求 验原件,收复印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公安机关)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3
材料
名称
居民户口簿
要求 验原件,收复印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公安机关)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4
材料
名称
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要求 申请时提交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1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民政部门)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5
材料
名称
深圳市、区直属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
要求 诊断证明需注明申请人生活无法自理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1
材料
名称
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
要求 如实填写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2
材料
名称
居民身份证
要求 验原件,收复印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公安机关)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3
材料
名称
居民户口簿
要求 验原件,收复印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公安机关)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4
材料
名称
重点优抚对象证明
要求 验原件,收复印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 退伍军人事务部门)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1
材料
名称
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
要求 如实填写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2
材料
名称
居民身份证
要求 验原件,收复印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公安机关)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3
材料
名称
居民户口簿
要求 验原件,收复印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公安机关)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4
材料
名称
户籍所在社区工作站或街道办事处提供的证明
要求 加盖单位公章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社区工作站、街道办事处)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1
材料
名称
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
要求 如实填写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2
材料
名称
居民身份证
要求 验原件,收复印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公安机关)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3
材料
名称
居民户口簿
要求 验原件,收复印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公安机关)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4
材料
名称
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要求 申请时提交
份数
(份/套)
原件 0
复印件 1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民政部门)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1
材料
名称
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
要求 如实填写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2
材料
名称
居民身份证
要求 验原件,收复印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公安机关)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3
材料
名称
居民户口簿
要求 验原件,收复印件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公安机关)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4
材料
名称
深圳市、区直属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
要求 诊断证明需注明申请人生活无法自理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提出申请,提交电子材料(或邮寄纸质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大厅)。
2.受理(即时): 对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予以受理,当场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申请。
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即时):街道民政部门完成审核。
4.审批(1个工作日):区民政部门完成申请材料审批。
5.办结:
(1)审批通过,向申办人发放补助; (2)审批不通过,作出不予发放补助决定,并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6.送达(即时):按约定方式告知申请人。

窗口办理流程

窗口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提出申请,提交电子材料(或邮寄纸质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大厅)。
2.受理(即时): 对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予以受理,当场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申请。
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即时):街道民政部门会内完成审核。
4.审批(1个工作日):区民政部门完成申请材料审批。
5.办结:
(1)审批通过,向申办人发放补助; (2)审批不通过,作出不予发放补助决定,并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6.送达(即时):按约定方式告知申请人。

服务收费
  不收费
-------这是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