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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住房信息查询

主管部门: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网上申办到现场不超过
0次
承诺期限(工作日)
1
基本信息
事项
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
实施
机构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承诺
办结
时限
1 (工作日)
服务
对象
服务
事项
编码
4403420000000539605230001000178001
办件
类型
即办件
结果
名称
政策性住房信息查询结果单
结果
样本
物流
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数量
限制
咨询
电话
监督
电话
窗口
办理
信息

深圳市龙华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窗口
办理
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华区龙华大道2281号国鸿大厦A座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一) 公交车 1. 龙华区政务服务中心站 b603路;b916路;m202路;m212路;m228路;m264路;m287路;m302路;m337路;m339路;m401路;m450路;m464路;m504路;m510路;m517路;m534路;高峰专线80路;深莞1线(二) 地铁 1. 清湖地铁站 A出口往前走约600米,在第二个十字路口右转,步行约300米

受理条件

提交材料齐全,材料符合法定格式。

设定依据

《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办法》(2013年)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建立住房保障档案信息公开和查询制度,规范公开和查询行为,依法保障住房保障对象的合法权益。

申请材料
材料信息
材料信息1
材料
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要求 委托配偶在窗口查询时需提供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民政部门)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2
材料
名称
经公证处公证的书面委托书
要求 委托他人窗口办理查询时需提供。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3
材料
名称
查询名单
要求 窗口办理单位职工查询时需提供,加盖公章(如查询人数超过10户须同时提供电子表格)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4
材料
名称
居民户口簿
要求 委托子女或父母在窗口办理查询时需提供(能够体现关系证明)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电子化
来源
渠道
行政机关(公安机关)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材料信息5
材料
名称
公函或单位介绍信
要求 单位在窗口查询时,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依法执行公务在窗口查询时,以及律师事务所在窗口查询时需提供
份数
(份/套)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化
来源
渠道
申请人
范本
表格
空白
表格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第一步:申请,申请人凭广东政务服务网账号密码登录系统(需至少L2级别实名认证账号),网上申请打印政策性住房信息查询;
2.第二步:受理(即时受理),系统立即自动受理申请信息;
3.第三步:审核、审批(1个工作日),对于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的,系统立即自动审核、审批并出具查询结果,对于已购买过政策性住房的,1个工作日内审核并出具查询结果;
4.第四步:办结(即时办结),系统审核通过后,立即自动办结; 5.第五步:送达,申请人网上下载查询结果单。

窗口办理流程

市民持二代身份证到深圳市档案馆市住房保障中心的窗口自助终端打印《政策性住房信息查询结果单》(全市联网的,可查询在全市范围内的政策性住房情况);对于无法直接打印的,自助终端会提示申请人到窗口办理。
1、申请:
申请人向窗口人员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窗口人员当场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材料齐全和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通过;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齐和修改的材料。
3、审核:
窗口人员当天内对受理材料进行的审核并受理查询。
4、审批:
负责人根据查询结果当天内作出决定。
5、办结:
审批通过后即时打印查询结果,加盖专用印章。
6、送达:
查询结果当场送达申请人。

服务收费
  不收费
-------这是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