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贷后变更
主管部门: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事项 类型 |
公共服务事项 |
---|---|
实施 机构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
承诺 办结 时限 |
1 (工作日) |
服务 对象 |
|
服务 事项 编码 |
4403000000006939811033001000552001 |
办件 类型 |
承诺件 |
结果 名称 |
|
结果 样本 |
无 |
物流 快递 |
不支持物流快递 |
数量 限制 |
无 |
咨询 电话 |
|
监督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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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 办理 信息 |
招商银行上步支行公积金业务综合窗口(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委托贷款银行办理)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02号新闻大厦侧门3号楼4楼招商银行公积金业务综合窗口【其余130余个办理网点遍布深圳市各街道,具体请前往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查询,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
窗口 办理 信息 |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住房公积金综合窗口(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委托贷款银行办理)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3018号交通银行大厦B1层交通银行信贷部住房公积金综合窗口【其余130余个办理网点遍布深圳市各街道,具体请前往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查询,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
窗口 办理 信息 |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公积金业务综合窗口(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委托贷款银行办理)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建设路2022号国际金融大厦阁楼中国银行公积金业务综合窗口【其余130余个办理网点遍布深圳市各街道,具体请前往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查询,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
窗口 办理 信息 |
建设银行罗湖支行公积金业务综合窗口(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委托贷款银行办理)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红岭南路金融中心东座建行大厦6楼建设银行公积金业务综合窗口【其余130余个办理网点遍布深圳市各街道,具体请前往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查询,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
窗口 办理 信息 |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公积金业务综合窗口(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委托贷款银行办理)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一层兴业银行公积金业务综合窗口【其余130余个办理网点遍布深圳市各街道,具体请前往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查询,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
窗口 办理 信息 |
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公积金业务综合窗口(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委托贷款银行办理)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办理公积金贷款贷后服务的130余个受理网点遍布深圳市各街道,具体请前往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查询,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
窗口 办理 信息 |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公积金业务综合窗口(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委托贷款银行办理)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一楼中信银行公积金业务综合窗口【其余130余个办理网点遍布深圳市各街道,具体请前往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查询,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
窗口 办理 信息 |
农业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公积金业务综合窗口(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委托贷款银行办理)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08号农业银行公积金业务综合窗口【其余130余个办理网点遍布深圳市各街道,具体请前往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查询,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
窗口 办理 信息 |
工商银行红围支行公积金业务综合窗口(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委托贷款银行办理)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地王商务中心附楼首层工商银行公积金业务综合窗口 【其余130余个办理网点遍布深圳市各街道,具体请前往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查询,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
窗口 办理 信息 |
平安银行中电个贷中心公积金业务综合窗口(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委托贷款银行办理)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70号电子科技大厦A座首层平安银行公积金业务综合窗口【其余130余个办理网点遍布深圳市各街道,具体请前往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查询,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
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公积金业务综合窗口(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委托贷款银行办理)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38号合作金融大厦首层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公积金业务综合窗口【其余130余个办理网点遍布深圳市各街道,具体请前往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查询,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
1.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和需要,申请办理贷款缩期、变更还款方式、变更还款日期、变更还款账户与变更借款人信息、部分(全部)提前还款等业务。共同还款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和需要,使用自己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偿还公积金贷款(共同还款人对冲还贷),每年扣减一次。 2.公积金贷款正常,无逾期贷款本息,才能办理。如有贷款逾期的,则需归还全部逾期贷款本息后才能办理(变更借款人信息和变更还款账户除外)。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通知(2023年)
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或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4倍,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根据贷款额度计算得出的每月还贷额度(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基数或申请人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
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首付款比例应符合国家、省及本市房地产调控的相关要求;所购住房为存量商品住房(以下称二手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网签备案合同价与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价中较低者为准。
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计算中涉及的评估价,公积金中心可以本市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作为重要参考进行认定。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通知(2023年)
借款人应当按照公积金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公积金贷款利息的具体计算方法应当在公积金贷款合同中明确约定。
借款人可以申请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通知(2023年)
父母或子女没有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可以申请作为共同还款人,通过扣减其公积金个人账户的余额用于提前偿还申请人的公积金贷款,每年扣减一次。
前款规定的共同还款人不应成为其他公积金贷款合同的债务人。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通知(2023年)
公积金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届满前,借款人可以申请变更借款人信息、还款日期、还款方式、还款账户、贷款期限等信息。
借款人申请缩短贷款期限的,缩短后的每月还贷额度应符合本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每月还贷额度之要求。
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后申请变更登记住房权利人的,应当首先清偿公积金贷款。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通知(2023年)
借款人应当按照公积金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公积金贷款利息的具体计算方法应当在公积金贷款合同中明确约定。
借款人可以申请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通知(2023年)
父母或子女没有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可以申请作为共同还款人,通过扣减其公积金个人账户的余额用于提前偿还申请人的公积金贷款,每年扣减一次。
前款规定的共同还款人不应成为其他公积金贷款合同的债务人。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通知(2023年)
公积金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届满前,借款人可以申请变更借款人信息、还款日期、还款方式、还款账户、贷款期限等信息。
借款人申请缩短贷款期限的,缩短后的每月还贷额度应符合本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每月还贷额度之要求。
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后申请变更登记住房权利人的,应当首先清偿公积金贷款。
材料信息1 | ||
---|---|---|
材料 名称 |
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申请表 | |
要求 | 无需下载打印,请在柜面领取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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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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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2 | ||
---|---|---|
材料 名称 |
有效身份证明 | |
要求 | 1、按业务相关人员身份情况提供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台胞证、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权证、法定代表人证明等。未注明复印件的,需提供原件,银行复印或扫描存档。 2、如房屋产权人包含未成年人,需提供未成年人身份证件及监护人公证书。 3、如购买存量房(二手房),需提供卖方身份证复印件;如卖方为法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收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如共同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贷款手续,需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如买卖合同由代理人签署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如申请商转公时,以第三人的商品住房提供抵押担保,需提供第三人有效身份证,如第三人已婚的,需提供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6、户籍所在地的政务小程序或APP能查询到身份证电子证照的,无须提供。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公安机关) |
|
范本 表格 |
||
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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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3 | ||
---|---|---|
材料 名称 |
婚姻证明 | |
要求 | 已婚提供结婚证,离婚提供离婚证,未婚无需提供。能正常获取电子证照的,免提交。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省民政厅) |
|
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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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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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1 | ||
---|---|---|
材料 名称 |
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变更借款人、抵押人申请表 | |
要求 | 无需下载打印,请在柜面领取。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范本 表格 |
||
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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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2 | ||
---|---|---|
材料 名称 |
有效身份证明 | |
要求 | 1、按业务相关人员身份情况提供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台胞证、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权证、法定代表人证明等。未注明复印件的,需提供原件,银行复印或扫描存档。 2、如房屋产权人包含未成年人,需提供未成年人身份证件及监护人公证书。 3、如购买存量房(二手房),需提供卖方身份证复印件;如卖方为法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收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如共同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贷款手续,需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如买卖合同由代理人签署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如申请商转公时,以第三人的商品住房提供抵押担保,需提供第三人有效身份证,如第三人已婚的,需提供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6、户籍所在地的政务小程序或APP能查询到身份证电子证照的,无须提供。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公安机关) |
|
范本 表格 |
||
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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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3 | ||
---|---|---|
材料 名称 |
婚姻证明 | |
要求 | 已婚提供结婚证,离婚提供离婚证,未婚无需提供。能正常获取电子证照的,免提交。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省民政厅) |
|
范本 表格 |
||
空白 表格 |
||
材料信息4 | ||
---|---|---|
材料 名称 |
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 | |
要求 | 为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在申请时应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出示“电子码”,或者提供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以及缴存明细。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
|
范本 表格 |
||
空白 表格 |
||
材料信息5 | ||
---|---|---|
材料 名称 |
变更原因说明 | |
要求 |
1.因离婚财产分割需变更借款人、抵押人的,提供加盖民政局印章或经公证的财产分割协议、证明房屋产权及债务归属并加盖民政局印章的离婚协议或者已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2.因继承需变更借款人、抵押人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法院的宣告死亡判决书、证明房屋产权及债务归属的继承权或受遗赠证明的公证书、判决书或调解书。公证书应提供原件。 3.因法院判决强制过户需变更借款人、抵押人的,提供有法院盖章的判决书或执行裁定书等。 4.仅变更借款人、抵押人业务提供该材料。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范本 表格 |
||
空白 表格 |
||
材料信息1 | ||
---|---|---|
材料 名称 |
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后变更申请表 | |
要求 | 按所办业务填写,自助渠道办理可免。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范本 表格 |
||
空白 表格 |
||
材料信息2 | ||
---|---|---|
材料 名称 |
有效身份证明 | |
要求 | 1、按业务相关人员身份情况提供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台胞证、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权证、法定代表人证明等。未注明复印件的,需提供原件,银行复印或扫描存档。 2、如房屋产权人包含未成年人,需提供未成年人身份证件及监护人公证书。 3、如购买存量房(二手房),需提供卖方身份证复印件;如卖方为法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收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如共同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贷款手续,需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如买卖合同由代理人签署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如申请商转公时,以第三人的商品住房提供抵押担保,需提供第三人有效身份证,如第三人已婚的,需提供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6、户籍所在地的政务小程序或APP能查询到身份证电子证照的,无须提供。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公安机关) |
|
范本 表格 |
||
空白 表格 |
||
材料信息1 | ||
---|---|---|
材料 名称 |
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后变更申请表 | |
要求 | 按所办业务填写,自助渠道办理可免。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范本 表格 |
||
空白 表格 |
||
材料信息2 | ||
---|---|---|
材料 名称 |
有效身份证明 | |
要求 | 1、按业务相关人员身份情况提供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台胞证、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权证、法定代表人证明等。未注明复印件的,需提供原件,银行复印或扫描存档。 2、如房屋产权人包含未成年人,需提供未成年人身份证件及监护人公证书。 3、如购买存量房(二手房),需提供卖方身份证复印件;如卖方为法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收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如共同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贷款手续,需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如买卖合同由代理人签署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如申请商转公时,以第三人的商品住房提供抵押担保,需提供第三人有效身份证,如第三人已婚的,需提供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6、户籍所在地的政务小程序或APP能查询到身份证电子证照的,无须提供。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公安机关) |
|
范本 表格 |
||
空白 表格 |
||
材料信息1 | ||
---|---|---|
材料 名称 |
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后变更申请表 | |
要求 | 按所办业务填写,自助渠道办理可免。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范本 表格 |
||
空白 表格 |
||
材料信息2 | ||
---|---|---|
材料 名称 |
有效身份证明 | |
要求 | 1、按业务相关人员身份情况提供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台胞证、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权证、法定代表人证明等。未注明复印件的,需提供原件,银行复印或扫描存档。 2、如房屋产权人包含未成年人,需提供未成年人身份证件及监护人公证书。 3、如购买存量房(二手房),需提供卖方身份证复印件;如卖方为法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收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如共同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贷款手续,需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如买卖合同由代理人签署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如申请商转公时,以第三人的商品住房提供抵押担保,需提供第三人有效身份证,如第三人已婚的,需提供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6、户籍所在地的政务小程序或APP能查询到身份证电子证照的,无须提供。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公安机关) |
|
范本 表格 |
||
空白 表格 |
||
材料信息1 | ||
---|---|---|
材料 名称 |
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后变更申请表 | |
要求 | 按所办业务填写,自助渠道办理可免。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范本 表格 |
||
空白 表格 |
||
材料信息2 | ||
---|---|---|
材料 名称 |
有效身份证明 | |
要求 | 1、按业务相关人员身份情况提供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台胞证、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权证、法定代表人证明等。未注明复印件的,需提供原件,银行复印或扫描存档。 2、如房屋产权人包含未成年人,需提供未成年人身份证件及监护人公证书。 3、如购买存量房(二手房),需提供卖方身份证复印件;如卖方为法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收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如共同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贷款手续,需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如买卖合同由代理人签署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如申请商转公时,以第三人的商品住房提供抵押担保,需提供第三人有效身份证,如第三人已婚的,需提供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6、户籍所在地的政务小程序或APP能查询到身份证电子证照的,无须提供。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公安机关) |
|
范本 表格 |
||
空白 表格 |
||
材料信息3 | ||
---|---|---|
材料 名称 |
共同还款人公积金联名卡 | |
要求 | 无联名卡的,提供公积金账户绑定的银行卡原件。联名卡只用于办理业务时刷卡用,自助渠道办理可免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范本 表格 |
||
空白 表格 |
||
材料信息1 | ||
---|---|---|
材料 名称 |
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后变更申请表 | |
要求 | 按所办业务填写,自助渠道办理可免。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范本 表格 |
||
空白 表格 |
||
材料信息2 | ||
---|---|---|
材料 名称 |
有效身份证明 | |
要求 | 1、按业务相关人员身份情况提供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台胞证、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权证、法定代表人证明等。未注明复印件的,需提供原件,银行复印或扫描存档。 2、如房屋产权人包含未成年人,需提供未成年人身份证件及监护人公证书。 3、如购买存量房(二手房),需提供卖方身份证复印件;如卖方为法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收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如共同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贷款手续,需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如买卖合同由代理人签署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如申请商转公时,以第三人的商品住房提供抵押担保,需提供第三人有效身份证,如第三人已婚的,需提供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6、户籍所在地的政务小程序或APP能查询到身份证电子证照的,无须提供。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公安机关) |
|
范本 表格 |
||
空白 表格 |
||
材料信息1 | ||
---|---|---|
材料 名称 |
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后变更申请表 | |
要求 | 按所办业务填写,自助渠道办理可免。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范本 表格 |
||
空白 表格 |
||
材料信息2 | ||
---|---|---|
材料 名称 |
有效身份证明 | |
要求 | 1、按业务相关人员身份情况提供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台胞证、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权证、法定代表人证明等。未注明复印件的,需提供原件,银行复印或扫描存档。 2、如房屋产权人包含未成年人,需提供未成年人身份证件及监护人公证书。 3、如购买存量房(二手房),需提供卖方身份证复印件;如卖方为法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收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如共同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贷款手续,需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如买卖合同由代理人签署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如申请商转公时,以第三人的商品住房提供抵押担保,需提供第三人有效身份证,如第三人已婚的,需提供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6、户籍所在地的政务小程序或APP能查询到身份证电子证照的,无须提供。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公安机关) |
|
范本 表格 |
||
空白 表格 |
||
材料信息1 | ||
---|---|---|
材料 名称 |
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后变更申请表 | |
要求 | 按所办业务填写,自助渠道办理可免。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范本 表格 |
||
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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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2 | ||
---|---|---|
材料 名称 |
有效身份证明 | |
要求 | 1、按业务相关人员身份情况提供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台胞证、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权证、法定代表人证明等。未注明复印件的,需提供原件,银行复印或扫描存档。 2、如房屋产权人包含未成年人,需提供未成年人身份证件及监护人公证书。 3、如购买存量房(二手房),需提供卖方身份证复印件;如卖方为法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收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如共同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贷款手续,需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如买卖合同由代理人签署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如申请商转公时,以第三人的商品住房提供抵押担保,需提供第三人有效身份证,如第三人已婚的,需提供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6、户籍所在地的政务小程序或APP能查询到身份证电子证照的,无须提供。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公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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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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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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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已经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的申请人,可登录“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或“i深圳”APP,进入公积金栏目进行办理。
二、受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助服务系统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判定,如果申请人符合办理要求,系统提示可办理的业务,不符合办理要求的,告知不符合的原因。
三、审核。系统自动审批,即刻出审核结果。
四、审批。系统自动审批,即刻出审批结果。
五、办结。审批完成后业务立即办结。
六、送达。系统即刻反馈办理结果。
七、温馨提示:
1.请先在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查询办理网点,就近选择受托银行网点办理。受托银行非贷后服务网点不办理此类业务。委托他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公证书。
2.已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的申请人,可登录“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或“i深圳”APP,办理还款账户变更,在“i深圳”APP办理借款人信息变更。
3.变更还款方式:
(1)可由任一借款人办理,合同期限内不限制变更次数,每个还款周期只能办理一次变更还款方式业务。
(2)还款日当日、当前存在逾期未还、贷款期限为1年或剩余贷款期限不足12个月或还款当期已办理部分提前还款、变更还款日期、共同还款人对冲还贷等贷后变更业务的,不可办理该业务。
4.贷款缩期:
(1)可由任一借款人办理,合同期限内不限制变更次数,每个还款周期只能办理一次贷款缩期业务。
(2)借款人收入负债比例符合要求。每月还贷额度(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的,才能办理贷款缩期。
(3)还款当期办理变更还款方式的,可以办理该业务。还款日当日、当前存在逾期未还、贷款期限为1年或剩余贷款期限不足12个月或还款当期已办理部分提前还款、变更还款日期、共同还款人对冲还贷等贷后变更业务的,不可办理该业务。
(4)缩期申请期限为缩期后新剩余贷款期限与已还期限之和,缩期申请期限如有对应的利率档次应按照新的利率档次计收剩余贷款本金的利息。
5.部分(全部)提前还款:
(1)每个还款周期只能办理一次提前还款业务,部分提前还款最低限额为5000元,剩余贷款还款方式可选择:①每月还款额不变,贷款期限自然缩短(系统默认方式);②贷款期限不变,每月还款额自然减少。
(2)贷款全部提前还清后,借款人可到受托银行办理贷款结清手续及解除抵(质)押等手续。
(3)还款日、还款当期已办理贷款缩期、部分提前还款、变更还款日期、变更还款方式、共同还款人对冲还贷等贷后变更业务(全部提前还贷不受此限),不可办理该业务。
6.变更还款日期:
(1)可由任一借款人办理,合同期限内不限制变更次数,每个还款周期只能办理一次变更还款日期业务。
(2)还款日当日、当前存在逾期未还、贷款期限为1年或剩余贷款期限不足12个月或还款当期已办理缩期、变更还款方式、部分提前还款、共同还款人对冲还贷等贷后变更业务的,不可办理该业务。
7.变更还款账户与变更借款人信息:
(1)可由任一借款人办理,合同期限内不限制变更次数,变更后新的还款账户应当为办理变更还款账户申请人本人所有。还款日当日不可办理变更还款账户。
8.共同还款人对冲还贷:
(1)申请人和共同还款人签订《共同还款人还款协议》时需提供户口簿,不能提供户口簿的,由当事人书面诚信申报。
(2)公积金贷款发放后,申请人的父母或子女没有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可以申请作为共同还款人,通过扣减其公积金个人账户的余额用于提前偿还申请人的公积金贷款,每年扣减一次。
(3)办理共同还款人对冲还贷前,借款人、共同还款人须与本笔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签订《共同还款人还款协议》。职工只能与本人父母或子女办理《共同还款人还款协议》签订。
(4)共同还款人协议解除后,如需重新签订协议的,重新签订时的共同还款人直系亲属关系只能和原协议一致,即只能与原协议中直系亲属关系的共同还款人签订。
(5)共同还款人申请对冲还款最低限额为5000元,剩余贷款的还款方式为贷款期限不变,月供自然减少。
(6)共同还款人还款的金额,包括逾期本息和逾期罚息,提前归还本金,以及提前还款日至上一扣款日期间对应的利息。
(7)办理共同还款人还款协议签订/解除业务,须借款人、共同还款人直接持申请材料到受托银行柜台提出申请,并填写《共同还款人还款协议》同时签章加盖指模。办理对冲还贷业务,须共同还款人直接持申请材料到受托银行柜台提出申请,并填写《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后变更申请表》同时签章加盖指模。解除协议时,无须填写《共同还款人还款协议》。
(8)还款日当日、结息日、到期日、当前存在逾期未还或还款当期已办理贷款缩期、变更还款日、变更还款方式、部分提前还款等贷后变更业务的,不可办理该业务。
一、申请。申请人访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https://zjj.sz.gov.cn/xxgk/ywwd/gjjdk/),查询办理网点,就近选择受托银行网点提交申请材料,提出申请。
二、受理。受托银行公积金贷款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三、审核。受托银行审核人员审核材料,当场给出审核结果。
四、审批。受托银行审批人员根据审核结果,当场作出给与办理或不予办理的决定。
五、办结。审批完成后业务立即办结。
六、送达。当场告知办理结果。申请人可登录“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或“i深圳”APP,进入公积金栏目进行办理。
七、温馨提示:
1.请先在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查询办理网点,就近选择受托银行网点办理。受托银行非贷后服务网点不办理此类业务。委托他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公证书。
2.已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的申请人,可登录“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或“i深圳”APP,办理还款账户变更,在“i深圳”APP办理借款人信息变更。
3.变更还款方式:
(1)可由任一借款人办理,合同期限内不限制变更次数,每个还款周期只能办理一次变更还款方式业务。
(2)还款日当日、当前存在逾期未还、贷款期限为1年或剩余贷款期限不足12个月或还款当期已办理部分提前还款、变更还款日期、共同还款人对冲还贷等贷后变更业务的,不可办理该业务。
4.贷款缩期:
(1)可由任一借款人办理,合同期限内不限制变更次数,每个还款周期只能办理一次贷款缩期业务。
(2)借款人收入负债比例符合要求。每月还贷额度(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的,才能办理贷款缩期。
(3)还款当期办理变更还款方式的,可以办理该业务。还款日当日、当前存在逾期未还、贷款期限为1年或剩余贷款期限不足12个月或还款当期已办理部分提前还款、变更还款日期、共同还款人对冲还贷等贷后变更业务的,不可办理该业务。
(4)缩期申请期限为缩期后新剩余贷款期限与已还期限之和,缩期申请期限如有对应的利率档次应按照新的利率档次计收剩余贷款本金的利息。
5.部分(全部)提前还款:
(1)每个还款周期只能办理一次提前还款业务,部分提前还款最低限额为5000元,剩余贷款还款方式可选择:①每月还款额不变,贷款期限自然缩短(系统默认方式);②贷款期限不变,每月还款额自然减少。
(2)贷款全部提前还清后,借款人可到受托银行办理贷款结清手续及解除抵(质)押等手续。
(3)还款日、还款当期已办理贷款缩期、部分提前还款、变更还款日期、变更还款方式、共同还款人对冲还贷等贷后变更业务(全部提前还贷不受此限),不可办理该业务。
6.变更还款日期:
(1)可由任一借款人办理,合同期限内不限制变更次数,每个还款周期只能办理一次变更还款日期业务。
(2)还款日当日、当前存在逾期未还、贷款期限为1年或剩余贷款期限不足12个月或还款当期已办理缩期、变更还款方式、部分提前还款、共同还款人对冲还贷等贷后变更业务的,不可办理该业务。
7.变更还款账户与变更借款人信息:
(1)可由任一借款人办理,合同期限内不限制变更次数,变更后新的还款账户应当为办理变更还款账户申请人本人所有,窗口核验新还款账户原件。还款日当日不可办理变更还款账户。
8.共同还款人对冲还贷:
(1)申请人和共同还款人签订《共同还款人还款协议》时需提供户口簿,不能提供户口簿的,由当事人书面诚信申报。
(2)公积金贷款发放后,申请人的父母或子女没有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可以申请作为共同还款人,通过扣减其公积金个人账户的余额用于提前偿还申请人的公积金贷款,每年扣减一次。
(3)办理共同还款人对冲还贷前,借款人、共同还款人须与本笔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签订《共同还款人还款协议》。职工只能与本人父母或子女办理《共同还款人还款协议》签订。
(4)共同还款人协议解除后,如需重新签订协议的,重新签订时的共同还款人直系亲属关系只能和原协议一致,即只能与原协议中直系亲属关系的共同还款人签订。
(5)共同还款人申请对冲还款最低限额为5000元,剩余贷款的还款方式为贷款期限不变,月供自然减少。
(6)共同还款人还款的金额,包括逾期本息和逾期罚息,提前归还本金,以及提前还款日至上一扣款日期间对应的利息。
(7)办理共同还款人还款协议签订/解除业务,须借款人、共同还款人直接持申请材料到受托银行柜台提出申请,并填写《共同还款人还款协议》同时签章加盖指模。办理对冲还贷业务,须共同还款人直接持申请材料到受托银行柜台提出申请,并填写《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后变更申请表》同时签章加盖指模。解除协议时,无须填写《共同还款人还款协议》。
(8)还款日当日、结息日、到期日、当前存在逾期未还或还款当期已办理贷款缩期、变更还款日、变更还款方式、部分提前还款等贷后变更业务的,不可办理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