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创业人员身份核实
主管部门: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事项 类型 |
公共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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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 机构 |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
承诺 办结 时限 |
5 (工作日) |
服务 对象 |
|
服务 事项 编码 |
4403070000000075517020000300530001 |
办件 类型 |
承诺件 |
结果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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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样本 |
无 |
物流 快递 |
支持物流快递 |
数量 限制 |
无 |
咨询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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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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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埔仔路9号坪地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广场路2号街道办事处一楼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甘李六路9号一楼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沙园路98号龙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安大道309号街道办事处一楼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冬青路18号街道办事处一楼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翠竹路1号龙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横坪公路89号数字硅谷产业园(停车场入口处右侧)园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龙岗大道横岗段4001号横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南园路9号一楼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环城南路5号坂田国际中心A栋一楼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自主创业身份核实的对象为在我市创办初创企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以下人员:
1.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含休学)学生;
2.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包括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
3.毕业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
4.退役军人;
5.我市办理失业登记的登记失业人员;
6.我市就业困难人员;
7.广东省内脱贫人口;
8.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港澳台居民。
符合上述身份的人员,在我市创办初创企业,正常经营,完成企业参保登记并在其初创企业依法缴交社会保险费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除外),可进行自主创业人员身份核实。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自主创业扶持补贴办法》的通知(2015年)
自主创业扶持补贴(以下简称“创业补贴”)对象为,未享受过创业扶持补贴的自主创业人员,及其在本市创办的正常经营并依法缴交社会保险费的初创企业。
本办法所称自主创业人员,是指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中毕业学年内的在校学生,以及具有本市户籍的下列人员:
(一)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二)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登记失业人员; (四)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五)随军家属; (六)残疾人。 本办法所称初创企业,是指在本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从未享受过创业补贴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
材料信息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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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身份证 | |
要求 | 身份证复印正反面,验原件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可由窗口工作人员复印。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广东省公安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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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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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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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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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要求 | 系统校验,收复印件。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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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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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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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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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初创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 | |
要求 | 验原件,收复印件。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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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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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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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复员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 | |
要求 | 验原件,留复印件。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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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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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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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名称 |
在校学生证明 | |
要求 | 系统校验,留复印件。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复印件 | 0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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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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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向企业注册地所在街道提出创业人员身份核实申请;二、受理:企业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在企业提交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受理。三、审核:企业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在企业通过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