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终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
主管部门: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 事项 类型 |
公共服务事项 |
|---|---|
| 实施 机构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
| 承诺 办结 时限 |
1 (工作日) |
| 服务 对象 |
|
| 服务 事项 编码 |
4403000000006939811033001000431004 |
| 办件 类型 |
即办件 |
| 结果 名称 |
|
| 结果 样本 |
无 |
| 物流 快递 |
不支持物流快递 |
| 数量 限制 |
无 |
| 咨询 电话 |
|
| 监督 电话 |
|
| 窗口 办理 信息 |
中信银行香蜜湖支行公积金业务综合窗口(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委托归集银行办理) |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农园路香域中央花园香域街101号中信银行香蜜湖支行公积金业务综合窗口(暂不受理异地购房业务) |
| 窗口 办理 信息 |
中国建设银行龙岗支行营业部公积金业务综合窗口(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委托归集银行办理) |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翔路9009号珠江国际中心D栋一楼中国建设银行龙岗支行营业部公积金业务综合窗口 |
| 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归集银行公积金业务综合窗口(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委托归集银行办理) |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归集银行网点约256个,遍布深圳市各街道,具体请前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zjj.sz.gov.cn/xxgk/ywwd/jctq/)查询,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
| 窗口 办理 信息 |
中国工商银行红围支行公积金业务综合窗口(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委托归集银行办理) |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02号信兴广场1层地王购物中心G中国工商银行红围支行公积金业务综合窗口(暂不受理异地购房业务) |
| 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厅(龙岗管理部)综合窗口 |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黄阁北路龙岗天安数码新城2号楼2层A202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厅(龙岗管理部)综合窗口 |
| 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厅(福田管理部)综合窗口 |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2008号侨香村1栋裙楼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厅(福田管理部)综合窗口 |
| 窗口 办理 信息 |
招商银行建安支行公积金业务综合窗口(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委托归集银行办理) |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建安一路99号海雅缤纷城L164/L267招商银行建安支行公积金综合业务窗口 |
| 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厅(龙华管理部) |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致远中路18号深圳通大厦第二层208A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厅(龙华管理部)综合窗口 |
| 窗口 办理 信息 |
平安银行龙岗支行营业部公积金业务综合窗口(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委托归集银行办理) |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吉祥路173号新亚洲花园A1平安银行龙岗支行营业部公积金业务综合窗口(暂不受理异地购房业务) |
| 窗口 办理 信息 |
农业银行华侨城支行公积金业务综合窗口(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委托归集银行办理) |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接到兴隆街1号汉唐大厦二楼农业银行华侨城支行公积金业务综合窗口(暂不受理异地购房业务) |
| 窗口 办理 信息 |
中国银行深圳上步支行公积金业务综合窗口(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委托归集银行办理) |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06号航都大厦一楼中国银行深圳上步支行公积金业务综合窗口(暂不受理异地购房业务) |
| 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宝安管理部)综合窗口 |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大道288号宝源华丰总部经济大厦东侧2楼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宝安管理部)综合窗口 |
签订:职工已设立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且已制联名卡。 终止:职工已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
业务办理须知:
1.办理业务前须先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
2.仅签订旧版网上业务办理协议的职工,可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根据首页提示直接升级为新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升级后即可使用公积金中心提供的所有自助渠道办理业务。
3.申请材料中注明“复印件一份”的,表明须留存复印件一份,但部分材料仍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如须变更婚姻关系,需提供婚姻证明材料。
5.职工未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可通过“i深圳”APP出示一码通授权我中心查询身份证电子证照。在线授权:职工委托他人办理公积金业务时,可通过“i深圳”APP在线授权,选择“授权公积金管理中心代办事项”和要办理的业务,被委托人无需提交双方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公证书原件。(暂时仅支持广东省户籍居民)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的通知(2025年)
职工使用自助服务平台办理提取业务前,应当签订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 材料信息1 | ||
|---|---|---|
| 材料 名称 |
居民身份证件 | |
| 要求 | 需提供原件。 |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 复印件 | 0 |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公安机关) |
|
| 范本 表格 |
||
| 空白 表格 |
||
| 材料信息2 | ||
|---|---|---|
| 材料 名称 |
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 |
| 要求 | 刷卡验密 |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 复印件 | 0 |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 |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 范本 表格 |
||
| 空白 表格 |
||
| 材料信息3 | ||
|---|---|---|
| 材料 名称 |
授权委托证明材料 | |
| 要求 |
1.委托配偶办理的,需提供结婚证和身份证; 2.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且委托事项应写明“签订自助办理协议”、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3.在线授权:职工可通过i深圳APP在线授权他人办理业务。 |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 复印件 | 0 |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 |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 范本 表格 |
||
| 空白 表格 |
||
| 材料信息1 | ||
|---|---|---|
| 材料 名称 |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 | |
| 要求 | 申请表原件。 |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 复印件 | 0 |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 | |
| 来源 渠道 |
企事业单位(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 范本 表格 |
||
| 空白 表格 |
||
| 材料信息2 | ||
|---|---|---|
| 材料 名称 |
居民身份证件 | |
| 要求 | 需提供原件。 |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 复印件 | 0 |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 来源 渠道 |
行政机关(公安机关) |
|
| 范本 表格 |
||
| 空白 表格 |
||
| 材料信息3 | ||
|---|---|---|
| 材料 名称 |
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 |
| 要求 | 刷卡验密 |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 复印件 | 0 |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 |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 范本 表格 |
||
| 空白 表格 |
||
| 材料信息4 | ||
|---|---|---|
| 材料 名称 |
授权委托证明材料 | |
| 要求 |
1.委托配偶办理的,需提供结婚证和身份证; 2.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且委托事项应写明“签订自助办理协议”、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3.在线授权:职工可通过i深圳APP在线授权他人办理业务。 |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 复印件 | 0 |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 |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 范本 表格 |
||
| 空白 表格 |
||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或者银行自助终端通过“提取业务办理预约”情形选择“发起预约-签订/终止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填报相关信息后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2 受理:公积金窗口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 审核:公积金窗口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
4 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公积金窗口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 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 送达:申请人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或者银行自助终端通过“提取业务办理预约”情形选择“发起预约-签订/终止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填报相关信息后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2 受理:公积金窗口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 审核:公积金窗口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
4 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公积金窗口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 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 送达:申请人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
返回省办事大厅
区级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