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见习协议备案
主管部门: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 事项 类型 |
公共服务事项 |
|---|---|
| 实施 机构 |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
| 承诺 办结 时限 |
1 (工作日) |
| 服务 对象 |
|
| 服务 事项 编码 |
4403090000006939622010000300415001 |
| 办件 类型 |
即办件 |
| 结果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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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 样本 |
无 |
| 物流 快递 |
支持物流快递 |
| 数量 限制 |
无 |
| 咨询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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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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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经济发展楼(光侨路与体育公园路交汇处)201会议室 |
| 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集美路9号公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11号就业专窗 |
| 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圳园路268号新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8-10号综合窗口 |
| 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薯田埔社区田园路北雪仙丽文化创意园1栋马田街道办公大楼一楼马田街道便民服务中心6号综合窗口 |
| 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大岗路凤凰街道办3号楼1层 |
| 窗口 办理 信息 |
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 窗口 办理 地点 |
办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田寮市场3楼玉塘街道便民服务中心5号综合窗口 |
(一)见习单位的条件:用人单位接收当期见习人员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在职职工总人数的10%。见习岗位需为非临时性、具有一定知识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的通用性的职业(工种)。(二)见习人员的条件:1、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2、16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含港澳青年)。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青年见习工作的通知》(2015年)
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签订或者提前解除见习协议,见习单位应当在签订或者解除协议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外网)”将协议报注册所在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
| 材料信息1 | ||
|---|---|---|
| 材料 名称 |
青年见习协议书 | |
| 要求 | 按规定填报 |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 复印件 | 0 |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电子化 |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 范本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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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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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信息2 | ||
|---|---|---|
| 材料 名称 |
青年见习协议备案告知承诺书 | |
| 要求 | 选择信用承诺制业务办理项时提供。 | |
| 份数 (份/套) |
原件 | 1 |
| 复印件 | 0 | |
| 纸质版/ 电子版 |
纸质 | |
| 来源 渠道 |
申请人 | |
| 范本 表格 |
||
| 空白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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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向企业注册地所在街道提出申请;
二、受理:企业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在企业提交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受理。
三、审核:企业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在企业通过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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